在 2026 年 2 月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
产责任制落实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
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 2026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统筹发展
和安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部署要求,按照省、
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对全县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
定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
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这为
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期
市应急管理局通报的两起典型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XX 县建
材企业 2026 年 1 月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就是因为岗位安全责
任悬空、新入职员工未接受安全培训就上岗作业,最终造成 1 人
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20 余万元;XX 区化工企业 2026 年 2 月
初发生的泄漏险情,根源在于一线操作人员安全责任不落实,对
巡检要求执行不到位,险些引发重大安全事故。这两起案例充分
说明,只要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有一个环节松动,就可能酿成不可
挽回的损失,我们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就是要从根本上堵塞责任
落实漏洞,把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这次专项行动是我县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
责任制规定》(应急部〔2026〕3 号)和我省《关于进一步强化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X 政发〔2026〕7 号)的
具体举措,核心目标是到 2026 年 6 月底实现全县所有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覆盖、全员安全培训覆盖率 100%、岗
位安全责任考核达标率 95%以上,从制度层面构建“层层负责、
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是企业的
“可选动作”,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2026 年 1 月正式施行
的《刑法修正案(十二)》明确将“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纳入安全生产犯罪情形,这意味着责任不落
实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近期我们对全县
326 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的预排查显示,有 41%的企业未制定全
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57%的一线员工不清楚本岗位的安全职责,
有 12 家危化、矿山企业存在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
问题,这些隐患如果不及时整改,随时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我们这次专项行动就是要瞄准这些突出问题,逐企逐岗过筛子,
确保责任落实无盲区、无死角,切实把安全风险管控在萌芽状态、
化解在未发之时。
二、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县应急管理局将会同工信、住建、交通、
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按照“分类实施、突出重点、
闭环管理”的原则推进各项工作,对危化、矿山、金属冶炼、建
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2026 年 3 月底前要完成全
员责任清单制定和公示,2026 年 4 月底前完成全员安全培训和
考核,2026 年 5 月底前完成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闭环;对一般
工贸企业,2026 年 4 月底前完成责任清单制定,2026 年 5 月底
前完成全员培训,2026 年 6 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整改。
我们将借鉴 XX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