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5 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的视察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为全面了解我县行政
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现状,推动国有资产规范管理、高效运营和
保值增值,X 月 X 日至 X 日,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在 XX 副主
任的带领下,对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视
察。视察组听取了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机关事务
管理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的专题汇报,实地察看了
县文化中心、县体育中心、部分闲置校舍及乡镇卫生院等资产的
管理使用情况,并与相关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
座谈交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
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以贯彻实施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为主线,不断夯实管理基础,
完善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
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促进各项事业
发展提供了重要物质基础。
(一)资产规模持续壮大,家底情况初步摸清。截至 2025
年底(或最新统计时点),全县纳入管理范围的行政事业性国有
资产总额约为 XX 亿元(具体数据需核实),较上年度增长 X%。
资产构成涵盖房屋及构筑物、通用及专用设备、车辆、文物陈
列品、图书档案以及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
等多种类型。其中,房屋及构筑物面积约 XX 万平方米,土地面
积约 XX 万亩,各类通用及专用设备 XX 万台(套),公务用车
XX 辆。通过近年持续开展的资产清查登记和年报统计工作,初
步建立了覆盖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台账和数据库,基本
实现了对资产总量、结构、分布的动态掌握,为科学配置和有效
管理奠定了数据基础。
(二)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管理框架基本形成。县人民政府
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XX 县行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XX 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
置管理办法》、《XX 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
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相关主管部门也结合行业特点,制
定了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的具体资产管理细则。这些制度对
资产的配置标准、使用管理、处置程序、收益上缴、监督检查等
关键环节作出了规定,初步构建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
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
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框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
化水平得到提升。
(三)关键环节监管加强,管理秩序趋向规范。一是在资产
配置环节,预算约束逐步强化。积极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
结合,将部分大型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的配置需求纳入部门预
算审核,严格执行配置标准和审核程序,从源头上控制不合理的
资产购置和重复建设,促进了资产配置的合规性与合理性。二是
在资产使用环节,日常监管得到重视。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
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使用保管责任。对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加强
了审批管理,规范合同签订,租金收入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部
分单位开展了资产使用效益的初步评价。三是在资产处置环节,
公开透明原则得以贯彻。对规定限额以上或涉及重大价值的资产
处置,普遍要求履行评估、审批(备案)程序,并通过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采取拍卖、招投标等公开方式进行,有效防止了国有资
产流失。四是在收益管理环节,“收支两条线”得到执行。国有
资产处置收入、出租出借收入等按规定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及时
足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了单位“坐收坐
支”的渠道。
(四)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监管手段有所创新。按照全省
统一部署,积极推广应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督促各单位及时录入资产卡片信息,动态更新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目前,全县大部分一级预算单位已接入该系统,实现了资产数据
的在线填报、审核和汇总。部分单位开始探索利用条形码、RFID
等技术进行资产实物管理。系统应用为资产统计报告、分析预警
和跨部门信息共享提供了技术支撑,资产管理正在从传统手工台
账向数字化、网络化转型。
(五)盘活存量探索起步,使用效益意识增强。面对部分领
域资产闲置与配置不足并存的矛盾,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始重视
存量资产的盘活利用。例如,对因学校布局调整产生的闲置校舍,
部分通过改造用于发展乡村养老、托幼、文化等公益事业;对党
政机关办公用房,通过统一权属登记、统筹调配,提高了使用效
率;对一些闲置的通用设备,尝试在单位内部或跨部门进行调剂
使用。这些探索为下一步大规模、系统性盘活闲置资产积累了经
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视察组也清醒地看到,对照法律法规要
求、改革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
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管理效能和资产效益
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管理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统筹协调有待加强。一
是管理职责存在交叉与空白。部分行业性、专业性资产(如教育、
卫生、文化、水利、交通等领域的大型设施设备、公共基础设施)
的管理职责在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国资监管机构之间界定不够
清晰,存在“多头管理”或“管理真空”现象。例如,一些乡镇
的敬老院、文体活动中心等资产,产权归属不明,管理责任主体
模糊,既未有效纳入县级统一监管体系,乡镇政府也未进行规范
的账务核算和实物管理。二是集中统一监管力度不足。现行管理
体制下,资产实际分散占有在各使用单位,财政部门综合监管的
抓手有限,难以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高效统筹和优化配置。跨部
门、跨层级的资产调剂共享机制尚未有效建立,“部门所有”、“单
位所有”的观念依然存在,导致资产配置苦乐不均,部分资产闲
置与另一些单位资产紧缺并存。三是机构与人员力量严重薄弱。
县级财政(国资)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专职人员普遍仅有 2-3 人,
且往往身兼多职,面对全县数百家行政事业单位、数百亿的资产
总量,监管力量捉襟见肘。许多基层单位缺乏专职或稳定的资产
管理人员,多为财务人员或办公室人员兼任,业务不精、变动频
繁,管理基础不牢。
(二)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执行落地存在偏差。一是部
分领域制度缺失或滞后。对于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如
市政道路、桥梁、公园、水利设施等)、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
项目形成资产等类别的管理,尚缺乏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