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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税务局主要负责人2025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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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税务局主要负责人 2025 年度履行推进法治 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2025 年,在省税务局党委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本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 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习 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履行推 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州局党委一班人及全州税 务系统干部职工,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 各方面,扎实推进依法治税,为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 谱写中国式现代化 XX 篇章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 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高位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全局 始终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 保证,确保依法治税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坚持将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和干 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年内主持召开及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 组学习共 X 次,其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 建设的战略部署 X 次。带头领学、深入研讨,引导班子成员和 广大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习近平法治 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与税收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二是 推动学习贯通融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 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一体贯彻、一体落实。在党委会、局务会 上多次强调,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战略定位和法治要 求,将其转化为谋划推动 XX 州税收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和具体 行动,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在 XX 税务 落地生根。 (二)健全领导机制,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履 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年初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审定 《XX 州税务局 2025 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 案,将法治建设与组织收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同奖惩。二是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委 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制度。 年内主持召开党委会 X 次,其中专门听取法治税务建设、执法 规范化、内控机制建设等工作汇报 X 次,研究解决了税务执法 风险防控、涉税争议化解机制完善、法治人才培养等 X 项重点 难点问题。三是强化组织保障。调整充实了州局全面依法行政 (依法治税)领导小组,本人担任组长,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统筹协调全州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 年度预算予以足额保障,支持法治工作部门配齐配强专业力量。 二、聚焦依法决策,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将依法依规决策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确保各 项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遵守党委工作规则和“三 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 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共组织 召开党委会 X 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X 项,均形成规范会 议纪要并督促落实,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二)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一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 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所有拟 以州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政策法规部门进行合法 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并按规定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和州政府备案。 年内共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 X 件,合法性审核率、备案率均达 100%。二是严把重大决策法律关。推动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重 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 高、可能对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税收管理措施、重 大税务案件处理、重大合作协议签订等事项纳入必须进行合法性 审查的范围。全年共对 X 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前置合法性审 查。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健全完善法律顾问、 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聘请 X 家 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组织州局系统内 X 名公职律师 成立法律顾问团队。在重大合同审查、复杂涉税法律问题研判、 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对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 专业意见,确保各项决策和行政行为于法有据、风险可控。全年 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共出具法律意见书 X 份,参与重大事项论 证 X 次。 三、严格依法履职,提升税收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着力提 升税收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一是推动执法公示 常态化。督导全州各级税务机关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 栏等平台,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 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定期公示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决定结果,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监督权。二是推 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化。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 备,完善文字、音像记录归档管理制度。重点在税务稽查、纳税 评估、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环节推行全过程记录,确保执 法行为有据可查。三是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化。明确 法制审核机构、人员、范围和程序,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税额核定等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 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全年州局层面完成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X 件。 (二)强化执法监督制约。一是加强内部执法监督。依托税 收执法质量控制系统和内控监督平台,常态化开展执法督察、案 卷评查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年内组织开展全州税收执法案卷集 中评查 X 次,通报典型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二是自觉接受外 部监督。定期向州人大、州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