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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税务局支部纪检委员2025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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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县税务局支部纪检委员 2025 年组织生活 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组织部和县局党委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组织生活会 的统一部署,我紧紧围绕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在深入开展学习 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坦诚进行谈心谈话的基础上,紧密结 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特别是作为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责 使命,严格对照“五个带头”要求,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突出 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 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作为税务局党支部纪检委员,肩负着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全 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职责,必须在强化政治忠诚、提高 政治能力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反观自身,还存在以下不足: 1.政治理论学习的“温差”现象依然存在,学用结合不够紧 密。虽然能够按时参加支部的集中学习和县局组织的政治轮训, 但在个人自学上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 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 的重要思想,往往是急用先学、现学现用,缺乏系统性、钻研性 的深度研读。在 2025 年县局推行的“政治+业务”双学双促机制 中,我虽然完成了规定的学习任务,但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 纪检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上,还存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例如,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新动向时,思考不够深入,提出的防控建议针对性不强,未能完 全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 2.政治“三力”锤炼不够过硬,从政治高度审视税务纪检工 作的能力有待提升。对于“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虽然能够 在思想上高度认同,但在实际工作中,将其转化为推动纪检工作 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还不够强烈。有时看待一些税务干部的作 风问题或一般性违纪问题,习惯于从业务规范或行政管理的角度 去评判、去处理,未能第一时间上升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 度来审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需加强。比 如,在对某税务分局税收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置时,对 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源挖掘不深,未能从 维护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政治高度去推动整改。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穿透力不足,存在“中梗阻”现 象。对中央和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虽然能够 及时传达,但在结合本支部、本单位的税收工作实际,创造性地 抓好落实上思考不多、办法不活。有时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 习惯于按部就班、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缺乏结合基层实际进行细 化和创新的主动性。对于县局党委纪律检查组部署的专项监督任 务,有时满足于“开了会、发了文、报了表”,但在全程跟踪问 效、及时发现和纠偏上做得不够到位,导致一些工作部署在基层 落实的效果打了折扣。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纪检干部是党的“纪律部队”,更应该在党性修养上作表率。 但深刻检视,自己在这方面还存在差距: 1.党性锤炼的主动性自觉性有所减弱,自我革命精神不足。 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潜意识里产生了“老资格”思想,认为自 己的党性观念已经定型,不会出大问题,从而在持续的党性锻炼 上有所松懈。参加组织生活时,有时存在“例行公事”心态,满 足于“人到、心到、话到”,但在触及灵魂的自我剖析和开展积 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上做得还不够。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有时存 在“好人主义”思想,对其他同志的缺点和问题,多以工作建议 代替批评意见,怕伤和气、怕丢选票;对自身的缺点,有时也是 轻描淡写、避重就轻,未能真正做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 2.理想信念教育的“熔炉”作用发挥不充分,教育方式方法 单一。作为支部纪检委员,协助支部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是 我的分内之责。但在协助支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时,方式方法不 够新颖,多是传统的念文件、读报纸、观看警示教育片,缺乏互 动性、沉浸式的教育载体。对支部党员的思想动态,特别是 8 小 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关注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和化解 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 2025 年支部组织的几次主题党日 活动中,虽然安排了理想信念教育内容,但形式较为呆板,未能 充分调动党员的参与热情,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有待提高。 3.组织纪律观念的执行刚性不够强,日常管理监督存在“宽 松软”。虽然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但在协助支部抓纪律、 管队伍上,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于个别党员在参加组织 生活、按时缴纳党费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有时仅仅是口头 提醒,没有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进行严肃批评或相应处理。在干部 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涉及组织人事纪律的关键环节,虽然程序 上合规,但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深入了解干部廉政情况 方面,工作还可以做得更细致、更扎实。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对照这一要求,主要存在以下问 题: 1.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虽然也经常强调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但 在实际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 议的次数还不够多、范围还不够广。习惯于坐在办公室看数据、 听汇报,对纳税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 问题,掌握得不够全面、不够精准。在履行纪检监督职责时,对 于涉及侵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虽然有查处,但 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的力度还不够,未能真正做到“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例如,在 2025 年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监督 检查中,更多关注的是窗口人员的服务态度,对隐藏在背后的吃 拿卡要、优亲厚友等深层次问题深挖细究不够。 2.对组织的敬畏之心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尚有欠缺。 虽然能够在思想上敬畏组织、服从组织安排,但在行动上,将组 织赋予的纪检委员职责更多地看作是份内工作,缺乏将其视为沉 甸甸政治责任和崇高使命的深刻体悟。在工作中,有时存在“等 靠要”思想,主动向县局党委纪律检查组和支部书记汇报工作、 请示报告不够及时、全面。对于一些历史遗留的复杂问题或棘手 的违纪线索,有时存在畏难情绪,怕“引火烧身”、怕“得罪 人”,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消减。 3.法纪意识的“高压线”触动力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 治方式开展纪检工作的能力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