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小型水库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
告
XX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5月上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我们在
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对全市小型水库建设管理工
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察看了京山市钱场镇古城口水
库、孙桥镇大狼沟水库,东宝区子陵镇段家冲水库、牌楼镇寨
子坡水库等 4座小型水库建设管理情况,召开了座谈会,听取
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工作情况汇报,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基层
干部对小型水库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
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全市共有小型水库 718座,其中:小(1)型 177座、小
(2)型 541座。经安全鉴定,现有病险小型水库 168座。多年
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型水库建设管理工作,特别是在水库除
险加固和安全度汛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加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力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各级水利部门积极争
取中央和省项目投资,打好水库除险加固攻坚战。从 2003年至
2019年,全市各级水利部门争取中央和省投资 13.36亿元,对
713座水库实施了第一轮除险加固。水库库容有所增加,防洪
标准进一步提高,防洪工程体系逐步完善。2021年以来,启动
实施第二轮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截至 2021年底,全市共完
成 437座水库安全鉴定,超期未鉴定问题全部销号,比中省要
求提前一年完成,对今后陆续到期的水库实行实时监控、动态
清零。全市第二轮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计划投资 11亿元,已争取
到位中央和省投资 4亿元,落实地方债券资金 1.4亿元。规划
实施 691座小型水库雨水情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投资 1.04亿
元。目前,纳入 2021年实施除险加固的 89座小型水库主体工
程已全部完工;纳入 2022年实施的 30座水库均已完成初设批
复。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方案编制和市级统一招
投标工作,即将开工实施。
(二)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积极实施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
革。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小(1)型水库产权为所在镇(乡)人
民政府,小(2)型水库产权为所在村集体所有,实行“谁所有
谁管理”,部分小型水库由村集体与个人签订管护合同,由个
人承担管护责任。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
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创新管护机
制,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
务等管护模式,全面落实小型水库运行管护责任。全市各级政
府及水利和湖泊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小型
水库管理体制。一是明确职责,推进责任化管库。结合防汛抗
旱和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明确水库包联责任。落实水库行政责
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实现防汛
抗旱、推行河湖长制、运行管理“三责合一”。乡、村管理的
小型水库逐一落实管护人员、责任、内容和制度。对原有的承
包合同逐一进行规范,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
的小型水库管护制度。二是示范引领,推进专业化管库。先后
启动东宝区、京山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
东宝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推行小型水库积分制管理,采
取“区域集中管护”;京山市采取“以大代小”模式,实行
“管养分离、专业养护”,以钱场、温泉等 5个镇(街道)的
96座小型水库为改革试点,采取以大带小、用水者协会集中管
护等模式实施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两地先后投入约 2000万
元用于示范县创建,289座小型水库由原来的粗放式管理逐渐
转变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2021年底经评估后,东宝和京山
分别被评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体制改革示范县。今年,沙洋县、
漳河新区启动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力争年底前
完成省级示范县创建。三是健全机制,推进长效化管库。健全
常态检查机制。汛前、汛中、汛后对水库工程开展拉网式检
查,作为“雷打不动”的硬性规定。各级水利部门分组包片开
展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按期整改到位。健全经费投
入机制。小型水库管护经费除中央、省补助外,不足部分由
县、乡两级共同负担,供水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水库运行管理
和养护,逐步实现“以水养库”的良性发展。从 2019年开始,
县(市、区)小型水库管护人员经费实行专账管理,维修费用
直达水库,人员经费直达到人。健全能力提升机制。分层分级
常态化组织水库管护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或分散培训,印发《小
型水库管护知识 200问》,考试合格发放上岗证,签订聘用合
同。同时,市、县、乡三级分层开展水库管理和防汛抢险知识
培训演练,不断提升管护人员业务能力。健全智能管理机制。
全市 718座小型水库已实现“三要素”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