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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XX区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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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XX 区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等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 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消费环境的决策部署,对全区旅游行业 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题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 署。刚才,会议宣读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 题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各 有关单位、各旅行社负责人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 面,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 要引擎。近年来,我区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2026 年春节期间, XX 旅游小镇累计接待游客 15.6 万人次,旅游市场活跃度持续提 升。但也要清醒看到,旅游市场秩序问题仍是制约行业高质量发 展的突出问题,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侵害 游客合法权益,损害区域旅游形象。 从全国范围看,旅游市场乱象整治已进入攻坚期。文化和旅 游部 2025 年 7 月公布第二批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共 16 宗,其中 11 宗与低价旅游团相关,涉事旅行社普遍以“零团 费”或低于成本价揽客,通过安排购物获取高额回扣填补亏损。 2025 年上半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 14.2 万余人次,检查经营 单位 5 万余家次,办结案件 1600 余个,整治力度持续加大。从 投诉情况看,主要问题集中在旅行社不履行宣传承诺、收取不合 理费用、强制购物等方面,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导游因强制游客消 费被吊销导游证的案例。 从我区情况看,虽然旅游市场总体平稳,但风险隐患依然存 在。前期专项整治行动中,处理投诉 18 起,退回团费 1.8 万余 元,反映出市场秩序仍有薄弱环节。部分旅行社经营行为不规范, 存在虚假宣传、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个别导游职业道德缺失, 存在诱导购物、变相强迫消费等违规行为;一些旅游购物场所管 理混乱,存在价格欺诈、以次充好等现象。这些问题如不有效解 决,将严重影响游客体验,阻碍旅游业健康发展。 各单位、各旅行社负责人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 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一是要认识到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践 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游客的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直接反映旅游服务质量水平;二是要认识到整治导游乱象 和强制消费问题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 境是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三是要认识到推进专项整 治是提升区域旅游形象的迫切需要,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口碑是吸 引游客、扩大影响力的关键因素。全区上下必须坚决破除侥幸心 理、摒弃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打 好这场攻坚战。 二、准确把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 向相统一,聚焦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 效。根据《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 案》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整治工作。 在旅行社经营行为整治方面,要全面规范旅行社经营资质和 业务行为。当前,“不合理低价游”是引发强制消费问题的根源, 一些旅行社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吸引游客参团,再通过安排购 物获取回扣弥补亏损,形成恶性循环。这种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 序,更严重侵害游客权益。整治工作必须从源头抓起,一要严格 审查旅行社经营资质,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 予以查处,坚决取缔“黑社”;二要重点打击“不合理低价游” 产品,对低于成本价揽客、虚假宣传、不签订旅游合同或合同签 订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三要强化旅游广告监管,对虚假 宣传、夸大承诺、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确保旅 游广告真实合法。 在导游执业行为整治方面,要切实加强导游队伍教育管理。 导游是旅游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其行为规范程度直接影响游客体 验和行业形象。导游乱象主要表现为无证导游违规执业、诱导或 变相强迫游客购物、辱骂游客、擅自变更行程、收取回扣等问题。 个别导游甚至采取言语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极端手段强迫游客 消费,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典型案例中, 涉及导游强迫购物、欺骗胁迫消费等违法行为均受到严肃查处。 整治工作必须抓住关键,一要严厉打击“黑导”,对未取得导游 证擅自执业人员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要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对诱导、胁迫、变相强迫游客消费、擅 自增减旅游项目、收取购物场所、旅游景区等经营者回扣等违法 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要加强导游教育培训, 提升导游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引导导游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价 值观,自觉抵制违规违法行为。 在旅游购物场所整治方面,要全面净化旅游购物消费环境。 旅游购物场所是强制消费问题的高发区域,一些购物场所与旅行 社、导游形成利益链条,通过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次充好、 限制客人人身自由等手段侵害游客权益。整治工作必须综合施策, 一要开展旅游购物场所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二要督促旅游购物场所落实明码 标价制度,规范价格行为,保障游客知情权和选择权;三要建立 旅游购物场所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购物场所, 依法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示,形成有效震慑。 在投诉处理机制建设方面,要畅通游客维权渠道,提高投诉 处理效率。投诉处理是维护游客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环节。 从各地经验看,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是规范市场秩序的 有效手段。苏州市建立“警旅联动、‘七联’共治”工作模式, 联合公安、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实现投诉处 理快速响应,有效提升了游客满意度。我区要借鉴先进经验, 一要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