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为民造福的政绩观
2026 年 2 月 9 日至 10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并看望
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
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刻阐述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
设首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为新时代新征程首都发展指明方向。
本期“北京策论”特邀专家学者围绕“正确政绩观”“超大城市
治理”“高质量发展”等内容畅谈学习体会,帮助广大读者全面
深刻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凝聚首都干部群众干
事创业的热情和信心。
王晓广 徐启鸣
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在北京考察并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
众时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
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为党员干部在新征程
上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归根到底
就是站稳人民立场,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人民群众的满
意度作为衡量一切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政绩观绝非简单的“业绩观”
政绩观绝非简单的“业绩观”,而是党员干部对“为谁创造
业绩、创造什么样业绩、靠什么创造业绩”的根本认知与价值判
断,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它直
接决定了施政的方向、路径与效果,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更关乎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福祉与对中国式现代化的认同感、获
得感。政绩观的端正与否,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纯度和政治站位
的试金石。政绩观端正,方能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
之”,在谋划工作时自觉校准人民坐标,在推动落实中紧紧依靠
人民力量,最终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扎实业绩;
反之,政绩观一旦出现偏差,则极易滑向功利主义的泥潭,或
“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或出
现急功近利、涸泽而渔的“短期行为”,其结局往往是劳民伤财,
透支发展潜力,最终损害党的执政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
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十五五”时期,我国
发展面临的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交织叠加,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
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越是在这种爬坡过坎、攻坚克
难的关键阶段,就越需要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这
一根本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实效真正惠及人民、经得起检验。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相较于那些热衷于“造盆景”
“刷数据”的狭隘政绩观,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追求的不是个人或
小团体的“功名簿”,而是人民群众的“幸福账”;它衡量的不是
一时一地的“显性指标”,而是推动地区长远发展、增进社会整
体福利的“潜绩”与“长效”。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旗
帜鲜明地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镌刻在自
己的旗帜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巩固了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
群众基础,坚守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立场。在全面建设社会
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坚持“为民造福”的最大政绩观,
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始终
站稳人民立场,努力创造出不负历史、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过
硬业绩。
把“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落到实干实效上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把“为民造福”转化为务实的
思想方法、科学的工作流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钉
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铸就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践行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
为民造福绝非主观臆想或一厢情愿,其政绩必须牢牢扎根于客观
实际,严格遵循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
实践观在执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也是确保政绩科学性、可持续
性,最终真正惠及于民的根本前提。践行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必
须将“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这一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贯穿
始终。一方面,政绩必须源于对“实际”的深刻把握,这个“实
际”的核心是群众的真实需求与社会的真实矛盾。脱离了这一核
心,任何政绩都可能沦为无本之木。实践中,要坚持问题导向,
扑下身子、沉到一线,不仅要“身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