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6 年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
题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三农”工作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
全面落实全县相关会议精神,对我镇当前“三资”管理工作中存
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深刻的分析研判,并对下一步的专项整治
工作进行全面、细致地安排部署。参加今天会议的有镇里的相关
分管领导同志,以及我们各村的党支部书记和村文书,大家都是
奋战在农村工作第一线的骨干力量,是这项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
实践者。可以说,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思想统一会、形势分析会,
更是一次任务明确、责任压实的动员部署会。希望大家能够高度
重视,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
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共同打好这场“三资”管理领域的攻坚战。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资”管理整治工作的极端
重要性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是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的“家底”,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命根子”,更是我们发展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
质基础。管好用好“三资”,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
肃的政治问题,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关系到农民群
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全镇上下必须从政
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
迫性。
(一)抓好“三资”管理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三农”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
要论述,反复强调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民财产
权益。就在刚才的会前集中学习中,我们重温了总书记关于整治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总书记明确指出,
“蝇贪蚁腐”啃噬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
信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恰恰是“微腐败”问题易发
多发的重灾区。如果我们对这里的乱象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就
是对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漠视,就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
不力。因此,开展“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就是要把总
书记的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用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来捍卫“两
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抓好“三资”管理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刚性要求。
前不久,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
问题集中整治调度推进会,明确将农村“三资”管理列为整治的
重中之重。紧接着,又召开了针对 2019 至 2024 年扶持壮大村集
体经济资金专项审计问题的整改推进会。这一系列会议密集召开,
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上级对“三资”管理问题的监督越来越严,
问责越来越重。这绝不是一阵风,而是常态化、长效化的硬任务。
根据国家和省市纪委监察部门在 2025 年以来通报的数据显示,
全国范围内查处的农村“三资”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数
量持续高位运行,追回了大量被侵占的集体资金,这充分说明了
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县的会议精
神就是给我们*镇下达的“军令状”,审计发现的问题就是给我们
敲响的“警示钟”。我们没有任何退路,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
行,把上级的要求转化为本镇的行动方案,确保政令畅通、令行
禁止。
(三)抓好“三资”管理是回应群众热切期盼的民心工程。
集体“三资”姓“公”,属于全体村民共同所有。群众最关心、
最反感的,就是身边的干部在集体“家底”上动手脚、谋私利。
近年来,我们通过信访、巡察等渠道也了解到,群众对一些村
“三资”管理混乱、账目不清、资产流失等问题反映强烈。这些
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不仅会直接侵害群众的经济利
益,更会严重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群众对我们基层党组织的
信任。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主动回应
群众关切,把群众的“烦心事”当成我们的“头等事”,通过清
理整治,还群众一本明白账,给群众一个满意交代,切实增强人
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
全体村民。
二、坚持问题导向,清醒正视当前“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
问题
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和各村的共同努力下,我镇农村集
体“三资”管理工作总体上是规范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
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用“放大镜”审视,用“显微镜”细
查,深刻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
上级审计反馈和我们日常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当前我镇“三资”
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顽瘴痼疾。
(一)“家底”不清,资产管理存在“糊涂账”。部分村对集
体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存放地点、使用状况等底数不清、情
况不明。有的村历史遗留的老旧资产、闲置厂房、废弃校舍等长
期无人问津,既没有登记入账,也没有盘活利用,处于事实上的
流失状态;有的村集体拥有的山林、水塘、荒地等资源性资产,
边界不清、面积不准,甚至存在被个人长期无偿占用的情况;还
有的村账面资产与实际严重不符,形成了“账外资产”和“账内
空账”,集体家底到底有多少,成了一本谁也说不清的“糊涂
账”。这种状况不仅造成了集体资产的闲置浪费和无形流失,也
为一些违规操作、利益输送提供了空间。
(二)程序不规范,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化”。“四议两公开”
制度是我们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的根本制度保障,但在一些村却执
行得不到位、不彻底。有的村重大事项决策,特别是涉及集体资
产发包、租赁、处置等关键环节,村干部个人说了算,或者少数
几个人“碰个头”就定了,完全绕开了民主决策程序;有的即便
是走了程序,也是搞“先斩后奏”,决议内容事先内定,会议讨
论变成“走过场”;有的在公开环节上做表面文章,公开内容避
重就轻、简单笼统,公开时间“一闪而过”,群众想看也看不明
白,监督更是无从谈起。这种民主决策的“空转”和“虚化”,
严重损害了制度的严肃性和群众的民主权利。
(三)管理不善,合同签订存在“低级漏”。合同是保障集
体权益的法律屏障,但在合同管理上,我们的问题相当突出。一
些村签订的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内容简单、条款缺失,对承包
金额、期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关键要素约定不明,为
后续的履约和纠纷处理埋下了巨大隐患。更有甚者,存在签订
“阴阳合同”、超长期合同、低价发包合同等现象,明目张胆地
损害集体利益。根据上级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