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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以法治力量守护民族团结之基 奋力开创司法为民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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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以法治力量守护民族团结之基 奋力开 创司法为民新篇章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一次专题党课,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习近 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结合 我们法院工作的实际,探讨如何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强担 当,为我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 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华民 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创造性地提出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 体意识” 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将其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 的 “纲”,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我们 XX 地区而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是一道选择题,而 是一道必答题;不是一项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远大计。它关系 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更关系到我们 XX 地区的社会稳定 和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作为身处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前沿阵 地和维护民族团结第一线的政法干警,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民 族团结是我们的生命线,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我们人民法院,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 业的神圣职责,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伟大事业中,责任 重大,使命光荣。 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与同志们进行交流。 一、高举思想旗帜,深刻领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 代内涵与极端重要性 “多元一体” 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宝贵财富,也是我 们国家的一个巨大优势。我们伟大的祖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 一的多民族国家。从秦汉的 “大一统” 格局,到元明清的疆域 奠定,各民族在辽阔的疆土上繁衍生息,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 河山,共同书写了悠久的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共同培 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历史雄辩地证明,各民族的命运,早已紧 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 多元一体格局。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 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 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这 “四个与共”,精辟概括 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义。它超越了地域、族别、信仰 的差异,构建了全体中华儿女在文化上兼收并蓄、在情感上相互 亲近、在政治上坚决拥护、在命运上紧密相连的最高认同。 在 XX 这片热土上,深刻领会和践行这一理念,具有更为 特殊和紧迫的现实意义。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境内外 “三股 势力” 从未放弃其分裂祖国的图谋,他们歪曲历史、割裂文化, 妄图动摇我们民族团结的根基。因此,我们每一名法院干警都必 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来 抓。这不仅是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更是对历史和未来的郑重 担当。我们要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到, 只有将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 识” 这一主线上来,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民族分裂主义滋生的土 壤,构筑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铜墙铁壁。 二、坚持法治引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融入审 判执行工作全过程 法治是维护民族团结、实现社会稳定的最有力武器。人民法 院作为法治实施的重要环节,必须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让法治 的光辉照亮民族团结进步的康庄大道。今年 3 月 12 日,第十四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并将于今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 律以法治方式明确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地位,为我 们在新时代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我们全院干警 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争当这部重要法律的模范遵守者、坚 定捍卫者和有力执行者。 第一,在刑事审判中,要高举法治利剑,坚决捍卫国家安全 与民族团结。刑事审判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 线。我们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一切形式的分裂国 家、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犯罪行为。对于那些企图破坏我 们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要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 机统一。我们的判决,不仅要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更 要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去年,我区法院系统审结了一批 利用网络传播极端思想、挑拨民族关系的案件。在这些案件的判 决书中,法官们不仅详细阐述了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更深入剖 析了其行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造成的严重危害,引用宪法和相关 法律中关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规定,向社会传递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的强烈信号。我们要学习借鉴这种做 法,在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要旗帜鲜明地阐释维护民族团结的 重大意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每一次判决都成为一次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实践。 第二,在民事审判中,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 倾力促进社会和谐与民族交融。民事案件,看似家长里短、邻里 纠纷,却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 定。据统计,2025 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超过 8500 件, 其中超过 65%的案件当事人涉及不同民族。我们欣喜地看到, 通过全院同志们的共同努力,这一类案件的调解成功率达到了 73.5%,比 2024 年提高了近 4 个百分点,有效防止了大量矛盾 激化升级。这个成绩来之不易,是我们践行司法为民、促进民族 团结的生动体现。我们要继续将调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 广我们的 “XX 调解室”“XX 调解法” 等特色做法,将法理、 情理、乡土民俗有机结合,邀请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乡贤、长者 参与调解,用各族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能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