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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双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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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双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的实 施方案 2026 年“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市(县/区)上下广泛开展了 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密切了 军政军民关系,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社会氛围。随着 集中性、节日性活动的圆满结束,双拥工作正面临从“节日高潮” 向“平时深入”转变的关键节点。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中一 定程度上存在的“节日化”“一阵风”现象,影响了双拥工作的深度 和广度,制约了军政军民团结的持续巩固。为有效克服这些问题, 推动双拥工作行稳致远,亟需构建起持久稳固、运转高效的工作 格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 双拥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 主动适应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现结合我市 (县/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旨在系统规划 2026 年 “八一”建军节后双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目标方向、重点任务、 运行机制、责任分工与考核评估体系,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路径、 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着力推动双拥工作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 与国防军队建设日常,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长效,持续 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 为强国兴军伟业凝聚磅礴的军民合力。 一、明确总体目标,把准常态方向 推动双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首要任务是确立清晰、可衡量、 可实现的总体目标,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 必须坚持目标导向,确保双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纵深推进。 (一)确立年度目标 到 2026 年底前,全市(县/区)双拥工作要实现“三个根本 性转变”。一是实现工作模式由“节日集中慰问”向“日常精准服务” 转变。改变过去主要依靠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的模式,将工作重心 下沉到平时,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根据军人军属、退役军 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服务保障。 二是实现工作力量由“部门单打独斗”向“社会协同联动”转变。突 破主要依靠退役军人事务等少数部门推动的局限,有效整合党政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各方资源,构建党 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双拥工作格局。三 是实现工作形态由“活动开展型”向“机制保障型”转变。从依赖阶 段性活动转向依靠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保障,通过健全政 策体系、固化工作制度、优化运行流程,确保双拥工作不因领导 注意力的转移或节日节点的过去而减弱,实现持续稳定运行。 (二)量化具体指标 为确保目标可考核、可评估,必须设定具体量化的年度指标。 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要确保实现以下硬性指标:重点优抚 对象(包括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 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等)的常态化走访联系覆盖率达到 100%, 确保不漏一人、关怀到位。军地互办实事清单的年度任务完成率 不低于 90%,切实解决一批军地双方关注的实际问题。全市(县 /区)所有乡镇(街道)和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基层双拥工作 站(点)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 100%,做到有场所、有人员、 有制度、有活动、有成效。年内新增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示范点不少于 20 个,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这些量化指标是检验 工作成效的“硬杠杠”,各责任单位必须对标对表,全力完成。 (三)强化政治引领 双拥工作事关国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具有极强的政治性。 必须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思想引领。要求各级党委 (党组)每年至少召开 1 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本单位 双拥工作,分析形势,解决问题。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 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抚 恤优待条例》等双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纳入领导干部理 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公务员年度培训必修内容,由组织部、宣传 部、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在 2026 年 10 月底前完成一轮全覆盖培训。通过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和政 策学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 治执行力,确保双拥工作始终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 牢牢守住政治安全底线。 二、聚焦重点任务,夯实常态基础 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关键在于将双拥工作的核心要求转化为 一项项具体可抓的重点任务。必须聚焦服务备战打仗、服务部队 官兵、服务优抚对象,在关键领域持续用力,积小胜为大胜,不 断夯实双拥工作的坚实基础。 (一)精准落实优抚政策 落实优抚政策是双拥工作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军人军属 和优抚对象的获得感、荣誉感。由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牵头,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卫健委等部门协同,必须不折 不扣执行国家及省、市各项优抚政策。操作路径上,一是确保资 金及时足额发放。在接到上级抚恤补助标准调整文件后,立即启 动本地测算程序,务必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本年度各类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调整确认和资金发放工作,并通过社保 卡等渠道精准发放到人。二是聚焦“三后”问题破解。由人社局、 国资委等部门负责,对当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随军家属, 建立“一人一策”安置台账,通过定向招聘、双向选择、预留岗位 等方式,确保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安置率达到 100%。由教育 局负责,严格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在入园、入学、转学 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同样确保年度政策落实 率达到 100%。三是拓展优待证应用场景。文旅局、交通局、卫 健委等部门要在 2026 年 11 月底前,推动本地主要旅游景区、公 共交通、公立医疗机构等全面落实对持证人的优待优惠,并鼓励 社会力量加入,形成“优待目录清单”,实现从“生活补贴”到“社 会尊崇”的延伸。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国家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保障体系, 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并保障军人配偶、子女等随 军家属在就业、教育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本方案的相关措施是对 上述法律精神的具体贯彻。 (二)深化军地互办实事 军地互办实事是双拥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有效载体。必须改变 临时性、随机性的做法,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互办实事机制。 由市(县/区)双拥办总牵头,建立“季度会商、双向清单”制度。 具体操作路径为:每季度首月(即 1 月、4 月、7 月、10 月)的 15 日前,由双拥办组织召开军地协调会,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