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指出,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基本要求是‘五统一、一开
放’”,明确强调,“统一政府行为尺度,地方在推动经济发展特
别是招商引资时,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有明确规矩,不能各行其
是”。这些重要论述直指当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症结,
为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
合提供了基本遵循。“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规范地方政府经
济促进行为,制定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加强
招商引资信息披露。”地方政府开展经济促进工作,一头连着有
为政府作用发挥,一头关乎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唯有以统一标尺
校准行为边界,以强化正向引导和刚性约束破除分割壁垒,把招
商引资工作重点更多放在优化营商环境、培育产业生态、提供高
水平政务服务上来,才能把地方发展活力汇聚为高质量发展整体
效能。
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是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的内在要
义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键在于科学理顺政府
和市场的关系。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基点,加快推进全国
统一大市场建设,畅通国内大循环,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尤为关键。
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不是弱化地方推动发展的主动性,
而是把地方行为置于法治轨道之上,推动地方政府摆脱以邻为壑
的政策比拼,转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主要承担弥补市场失灵、
维护竞争秩序的职能。现实中少数地方把经济促进简单等同于政
策让利、行政干预,过度依靠财政补贴、定向优待介入企业经营,
既挤压公平竞争空间,也扭曲要素配置信号。统一行为尺度,就
是划清行政干预合理边界,推动地方把重心放在完善公共服务、
健全基础设施、搭建公共技术平台上,把经营选择权交还经营主
体,形成经营主体自主经营、政府依法履职的良性局面。
克服地方本位主义的发展要求。行政区划客观上形成属地利
益考量,但若缺少制度约束,局部诉求极易演变为地方保护和内
卷竞争。有的地区依靠政策洼地争夺项目,设置隐性门槛阻隔要
素流通,通过定制化名录库、差别化补贴变相排斥外地经营主体,
短期来看拉动了一地经济增长,长期而言却带来重复建设、资源
耗散,损害全国市场配置效率。坚持统一政府行为尺度,就是引
导地方跳出局部思维,在全国发展大局中谋划区域定位,摒弃以
邻为壑的竞争模式,推动区域从同质竞争转向功能互补、协同共
进。
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关键,
是实现政府履职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经济调控、产业扶
持、招商引资是地方政府履职的核心领域,也是治理能力最直观
的体现。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地方经济施策自
由裁量权较大,不仅引发区域内卷竞争,也暴露出了基层治理的
法治化、标准化短板。统一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尺度,本质
是以制度刚性约束行政权力、以统一标准规范履职行为,倒逼地
方政府转变治理理念、优化治理方式,全方位提升精准施策、服
务赋能的治理能力。
多重治理张力叠加是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失范的深层诱
因
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出现偏差,并非简单的主观认知问题,
而是增长压力、考核机制、央地权责等多重张力交织叠加催生的
现实结果。
增长竞争与统一市场之间的结构性张力。地方承担稳增长保
就业的属地责任,在区域间同质发展竞争中,当激励约束机制不
够完备,部分地方倾向于运用政策工具放大本地短期优势。尤其
面对产业项目争夺,个别地方陷入“内卷式”竞争,以违规财政
奖补、土地优惠换取项目落地。属地发展诉求一旦脱离制度约束,
便会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目标产生摩擦,变相抬高准入门槛,
阻滞商品要素跨区域流动,造成局部利益与全局效率相互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