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郑建新:关于湖南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加入Vip免费下载 立即下载
关于湖南省 2016 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17 年 预算草案的报告 郑建新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 2016 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7 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 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财政形势,在省委省政 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 议的各项决议,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应对多 重风险和挑战,全省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 向好,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 2697.9 亿元,增长 7.3%,剔除“营改增”收入划分体制调 整因素,同口径换算后(简称同口径,下同)增长 10.3%, 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通过的“8%以上”的预期 增幅目标,加上上划中央收入 1554.2 亿元,全省一般公共 预算收入完成 4252.1 亿元。 过去的一年里,省委省政府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 常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 稳定经济财政运行发挥了显著作用。一是适度扩大总需求 争取新增债务限额 461 亿元,规模居全国前列,加上上年结 转的过渡期定向调增限额发行新增债券 48.7 亿元,全年新 增债务资金达到 509.7 亿元,比上年增加 356.7 亿元,全部 用于扩投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省共收回结余结转资 金 43.6 亿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积极稳妥 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性投资基金等新型 投融资模式,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实施中小微外贸企 业出口融资无抵押式担保和银行优惠贷款政策,通过风险 补偿、业务奖励、费用补助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出 口融资业务规模、降低服务收费,助力开放型经济发展。 二是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从 2016 年 5月 1日起,全面 推开“营改增”,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全 年减轻企业税负约 82 亿元,2016 年全省落实各类税收减免 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较上年增加约 254 亿元;清理规范中介 服务事项 153 项,取消、放开、降标涉企收费 129 项。三是 着力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及时拨付专项奖补资金 48.4 亿元,支持钢铁、煤炭、烟花爆竹等行业化解过剩、落后 产能,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调整房地产交 易环节契税、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广公共租赁住 房货币化补助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支持消化商品房 库存;全年共发行政府置换债券 2940.4 亿元,平均利率 2.79%,置换后全省每年可降低利息成本约 210 亿元。 2016 年,财政增收十分困难,我们始终把加强和规范 收入征管摆在突出位置,分地区、分行业、分税种定期进 行精细分析、精准调度,通过联合办税和信息共享治理 “跑冒滴漏”,制止和纠正市县虚增非税收入等行为。经 过不懈努力,收入增幅下滑的趋势得到扭转,一般公共预 算收入增幅从 9月的 4.8%逐步回升到年底的 6.01%。分结 构来看,全省税收收入 3105.5 亿元,同比增长 2.7%;纳入 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 1146.6 亿元,增长 16.1%,剔除按 中央规定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 5 项政府性基金 31 亿元后增 长 12.9%。受税收增速下滑影响,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的比 重有所提高,为 42.5%,剔除政府性基金转列因素后为 41.8%。主体税种中,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 1229.9 亿元,增 长 4.9%,在“营改增”减税背景下依然实现一定增长,主 要是 5月 1日改革全面推开前,各级普遍加大了营业税的清 缴力度;消费税 632.7 亿元,下降 4.6%,主要是受控烟政策 影响,卷烟消费税下降较多;企业所得税 431.4 亿元,增长 2%。 省级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地 方 收 入 完 成 423 亿 元 , 增 长 8.5%,同口径增长 11.9%,比预算超收 15.2 亿元,主要是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一次性非税收入超收较 多,加上上划中央收入 511 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 成 934 亿元。省级地方收入超收 15.2 亿元当年不使用,全 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省财政部门服从服务改革发展 大局,通过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 资金、加快资金调度等举措,保障中央和省重要政策、重 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2016 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完成 6337 亿元,增长 10.6%,其中,省级支出 556.3 亿 元,增长 4.7%,增速不高主要是省级新增财力和新增债券 大部分用于补助市县、列市县支出。全省主要支出科目的 执行情况如下: 农林水支出 698.7 亿元,增长 2.3%,主要是“十三五” 中央调整了水利投入以及林业、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 政策,补助相应减少,剔除这一因素后,农林水支出同口 径增长 9.2%。大幅增加财政扶贫投入,省级预算新增扶贫 资金 20 亿元,全省扶贫支出达到 90.6 亿元,是上年的 2.4 倍。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改革,全年整 合下达贫困县的资金达到 180 亿元。整合预算内投资、专项 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等 96 亿元,按计划实施 16万人 易地扶贫搬迁。启动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 保险试点。大力推进三个“百千万”工程,支持发展多种 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启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 点。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计划,初步实现国有林场 改革目标。省级安排 34.4 亿元,支持涔天河水库、莽山水 库、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教育支出 1011.5 亿元,增长 8.9%。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扩展到所有沿西部边境 贫困县,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政策实现贫困县全覆盖。 免学杂费政策扩展到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免费教 科书政策扩展到民族地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 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政策由农 村拓展到城市,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机制基本建立,实现了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建立 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我省各类教育阶段的生 均经费都达到或超过中部平均水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82.4 亿元,增长 13.2%。全面实 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连续第 12 年提高企业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由 330 元 /月、165 元/月提高到 420 元/月、220 元/月,城乡居民养老 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 75 元提高到 80 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39 亿元,增长 9.2%。城乡 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 380 元提高到 420 元,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 40 元提高到 45 元。独 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各提高 50 元/月,分别达到 320 元/月、390 元/月,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补助人均提高 100 元/月,为全省 100万名农村适龄妇女提供“两癌”免费 检查。在 14个市州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节能环保支出 155.5 亿元,增长 7.7%。省级投入 10.5 亿元,在洞庭湖区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累 计兑付 1.8万辆新能源汽车推广省级补贴,启动实施新一轮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支持 41个国家重点生态功 能区县采取 PPP 模式,推进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科学技术支出 71.4 亿元,增长 7.7%。突出加大长株潭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投入,支持湘江新区获批首批国 家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运营 服务体系。 省级预备费 20 亿元,全部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 置、中央和省年中新出台政策增支等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 根据具体使用方向列入相关科目,包括公共安全 7.4 亿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 3.4 亿元,农林水 2.5 亿元,医疗卫生与计 划生育 2 亿元,城乡社区 0.9 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 0.9 亿 元,教育 0.8 亿元,节能环保 0.5 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0.5 亿元,交通运输 0.5 亿元等。 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16 年,经过积极争取,中央继 续加大了对我省的支持力度,全年共下达我省转移支付 2855.4 亿元,加上分配我省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 461 亿 元,共计 3316.4 亿元,比上年增长 14.4%。一是一般性转移 支付 1816.2 亿元,增长 11.5%,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 机制奖补、民族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革命老区、 资源枯竭型城市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达到 870.7 亿元,比上年 增加 108 亿元,增长 14.2%,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 673.7 亿元,排全国第三位,增长 13.9%;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奖补资金 122.5 亿元,增长 16.2%;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 移支付 39.1 亿元,排全国第二位,增长 18%,13个县新增 纳入补助范围,全省享受中央重点补助的县市达到 54个, 排全 国第一 位 。 二 是专项 转移支付 1039.2 亿 元 , 下降 4.5%,主要是中央按照预算改革要求压减了专项转移支付。 洞庭湖水污染防治等 9个项目进入中央水污染防治储备库, 争取中央补助 4.92 亿元;纳入全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建设试点省份,获得中央补助 5.72 亿元;怀化市、常德市 进入全国物流标准化建设城市试点,7个县入选全国电子商 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共获得中央补助 2.9 亿元。 越是增收艰难、收支矛盾尖锐的时候,越需要加大对 基层的帮扶。省财政不仅将中央下达我省的财力性转移支 付增量下达市县,还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市县的补助 力度,全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达到 3034.1 亿元,加上转贷 市县的新增债券资金 305 亿元,共计 3339.1 亿元,比上年 增长 11.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 1758.1 亿元,占转移支 付的比重比上年提高 4.1个百分点,增长 13.1%,比中央对 我省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幅高 1.6个百分点;专项转移支付 1276 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2016 年,省级地方收入 423 亿元,加 上返还性收入 275.6 亿元,中央转移支付 2855.4 亿元,一般 债券收入 1869 亿元,上年结转 103.1 亿元,市县上解 60.6 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 39 亿元,从政府性基金调 入 33 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 2 亿元,可安排使用 的收入总量 5660.7 亿元。省级支出 556.3 亿元,加上补助市 县 3228.7 亿元,债务转贷支出 1481.4 亿元,债务还本 215.3 亿元,上解中央 31.2 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0.2 亿 元,结转下年 87.6 亿元,支出总计 5660.7 亿元,当年收支 平衡。2016 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 96.5 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 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 1042.9 亿元,中央补助 58.9 亿元,上年结转 234.4 亿元,专项债券收入 1556 亿元, 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 2892.2 亿元;支出 1021.2 亿元,调 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 120 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1500 亿元,结转下年 251 亿元,支出总计 2892.2 亿元。省级政 府性基金收入 156.9 亿元,中央补助和市县上解收入 60.8 亿 元,专项债券收入 1556 亿元,上年结转 36.4 亿元,可安排 使用的收入总计 1810.1 亿元;支出 132 亿元,补助市县 73.8 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 33 亿元,专项债务还 本支出 130.9 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支出 1385.1 亿元,结转下 年 55.3 亿元,支出总计 1810.1 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 主要科目执行情况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 757.5 亿元,重点用于征地 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方面;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 用费支出 32.5 亿元,重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 整理和耕地开发等方面;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 99.1 亿元, 重点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和维护;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24.5 亿元,重点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民政事业和全 民健身。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 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1574.2 亿元,其中, 保险费收入 915.3 亿元,财政补贴 583.1 亿元,利息、转移 收入等其他收入 75.8 亿元;支出 1478.4 亿元,其中,社会 保险待遇支出 1453 亿元,转移支出等其他支出 25.4 亿元, 年末滚存结余 1720.3 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204.1 亿 元,支出 183.5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464.1 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814.1 亿元,支出 823.9 亿元,滚存结余 870.8 亿元;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136.5 亿元,支出 98.7 亿元,滚存 结余 221.9 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235.7 亿 元,支出 200.2 亿元,滚存结余 287.3 亿元;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320.5 亿元,支出 300.8 亿元,滚存结余 142.3 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31.7 亿元,支出 27 亿元, 滚存结余 52.4 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24.4 亿元,支出 18.2 亿元,滚存结余 121.4 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11.3 亿 元,支出 9.6 亿元,滚存结余 24.2 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 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 28.6 亿元, 其中,利润收入 21.1 亿元,股利、股息收入 2.5 亿元,产权 转让等其他收入 5 亿元;中央补助收入 30.4 亿元(主要是 化解落后产能职工分流安置补助和中央下放企业“三供一 业”分离移交补助),上年结转 3.8 亿元,收入共计 62.8 亿 元。支出完成 47.7 亿元,调出 5 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结 转下年 10.1 亿元(主要是部分国有企业分配利润等超出其 年初计划,超出部分当年不作安排,结转下年使用,以及 中央部分转移支付下达较晚,市县来不及形成支出),支 出共计 62.8 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 6.9 亿元, 其中,利润收入 4.9 亿元,股利股息收入 2 亿元;中央补助 收入 30.4 亿元,收入共计 37.3 亿元。支出完成 28 亿元,调 出 2 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补助下级支出 3 亿元,结转下年 4.3 亿元,支出共计 37.3 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据统计,截至 2015 年末,我省包括政府债务和或有债 务在内的政府性债务总计 11023.4 亿元,其中,政府债务 6152.2 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529.8 亿元,政府可 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4341.4 亿元。2016 年,中央核 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 7241.3 亿元,即 2015 年核定我省政府 债务限额 6780.3 亿元,加上 2016 年中央下达新增债务限额 461 亿元(包括新增政府债券限额 456.6 亿元和外贷限额 4.4 亿元)。 2016 年,共发行置换债券 2940.4 亿元,2015、2016 年 合计发行置换债券 4162.4 亿元,占清理甄别锁定政府存量 债务 6267.3 亿元的 66.4%。4162.4 亿元置换成债券后每年可 节省利息约 300 亿元。 (二)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6 年,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财税改革取 得新进展。一是继续加强预算统筹、改进预算安排方式。5 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省级财政专项 资金由 98 项整合为 82 项。将 293 项公共服务和管理辅助性 事项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在水利、交通等领域探索省 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