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王红卫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
作出决定。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对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水平作出重
要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
,坚持以落实党的领导制度为首要和统领,充分发挥法治
保障作用,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为加快
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在坚持党的领导上坚决有力,完善党对司法行政工
作绝对领导的工作体系
坚持以四中全会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引,把“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推动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制度化常态
化。坚决执行“两个维护”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
报告等制度,积极构建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系统完备、
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
实到司法行政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2、在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实践上坚决有力,完善法治政
府建设工作体系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x-2020年)》
要求,高质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和社
会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
要必备的制度,及时把成熟的经验做法通过法定程序转化
为法规规章,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全面推进行政
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
度,完善升级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
作,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
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在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上坚决有力,完善刑事执
行工作体系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
“五大改造”探索实践,统筹推进监狱、社区矫正、强制隔离
戒毒等工作,积极参与扫黑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