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0113)

加入Vip免费下载 立即下载
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3日在泗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 次 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赵 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 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 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 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以及县十七届人大历 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我院先后荣 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全 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称号,连续五年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目 标管理先进单位、县高质量发展考核一等奖。集体和个人 获市级以上表彰357人次,23个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努力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严惩重大刑事犯罪,起诉故 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240人,对社会高度关注的 颜某某当街杀人案、盗掘三庄汉墓群案等重大恶性案件依 法快捕快诉。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2618人,增强人 民群众安全感。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传销和侵犯 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809人,在办理公安部指定管辖的跨境 电信网络诈骗案中,追捕8人,起诉69人,检察环节督促退 赃50余万元,起诉指控全部获法院判决支持。 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 、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做好提前介入、案件审查、 打财断血、破网打伞等工作,保证涉黑恶案件经得起法律 和历史检验。我院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先 进集体,2起案件获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件。 2018年以来,共批捕涉恶犯罪29人、起诉50人,引导查封 、扣押、冻结涉黑恶财产和违法所得2000余万元。强化“一 案一分析”,针对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19份,100%回复并 整改,助推“行业清源”。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服务全县营商环境建设 23项措施,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慎用限制人身和 财产权利强制措施,先后决定对24家嫌疑企业、53名企业 主管、业务骨干作不起诉。在办理我县某企业涉嫌虚开增 值税专用发票案中,严格细致审查案件,充分考虑企业正 常运营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决定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 ,促成企业完善经营管理,扩大投资建设2.2亿元,省检察 院主要领导对此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 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公安机关清理涉企“挂案”10件,为14名 企业经营者变更强制措施,充分体现司法善意。落实服务 “六稳”“六保”措施,在办理一起企业申诉案件中,经过细致 审查,积极履职,促成将保全标的由400万元现金账户变更 为等值房产,最大限度降低诉讼活动对企业现金流转造成 的负面影响。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向涉案企业发出“三 函”55份,助力企业规范经营。 立足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参与重点领域、重点问 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以信访为名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 之实的刑事犯罪11人。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 ,围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套路贷”等犯罪形成分析报告 47份,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其中非法种植毒品 原植物、“三类场所”未成年人犯罪等报告分别获市县主要领 导批示,推动专项治理。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6件 ,推动消除个人信息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治理盲点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接收群众信访559件,开展公开听证 62次,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两 个100%”。 二、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努力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积极参与非法金融专项整治,办理全市首例洗钱犯罪案 ,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 罪110人,力促追赃挽损。完善“1+N”多元救助体系,探索 司法救助金第三方监管机制,向生活陷入困境的刑事被害 人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91.4万元。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 ,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黑臭水体整治 专项监督,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3人,办理生态环境公 益诉讼案件78件,让违法者必须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我 院审查办理的嘉善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等企业非法跨省填埋 工业污泥损害赔偿磋商案被省生态环境厅、省检察院表彰 为典型案例。 用法治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方面,对于侵 害未成年人犯罪做到“零容忍、严快准”,批捕75人、起诉 91人,加大指控力度,确保罚当其罪。另一方面,对涉嫌 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做到“严管又厚爱、宽容 不纵容”,依法不批捕63人,不起诉160人。与县妇联共同构 建涉罚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模式,想方设法拉回迷途的 孩子。在办理刘某某亲职教育案中,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矫 治家长的“棍棒教育”,因办案成效突出,被省检察院表彰为 优秀帮教案例。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包括检察长在 内的32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孩子们扣好人 生第一粒法治“扣子”。联合教育、团委、妇联等8家单位开 展的阳光护航专项行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防治校园欺凌 ”典型事例。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 ”专项行动,起诉走私牛肉、罂粟凉皮等犯罪81人,针对农 产品安全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8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 全”。针对第三方外卖平台审核不严、商家信息公示不全等 问题,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促成监管部门约谈“美团”等 外卖平台,307家不符合规定的网上餐饮店被下架整改,实 现线上线下同步整治。开展人行步道和窨井盖公益诉讼专 项监督,推动相关部门新建人行步道12条,更换破损窨井 盖120余处,守护群众出行安全。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47件,追回欠薪110余万元,使 “劳有所获”在法治轨道内得到妥善解决。 三、聚焦聚力法律监督,努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公信 以“求极致”为标准,做优刑事检察。切实履行检察 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五年来依法批准逮捕各类 犯罪嫌疑人1520人,提起公诉5262人,适用速裁、简易程 序办结案件2598件。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监督立案94件、撤案159件,对诉讼活动中相关违法情形 提出纠正意见286件次。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提 出纠正意见235件次,监督假释、撤销缓刑、收监执行22人 。 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深化民事、行政检察。坚持 有申诉必受理,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162件,提出 检察建议267件,依法启动监督程序44件。联合公安、法院 共同加强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6件,法 院裁定再审13件,32人因打“假官司”被追究刑事责任。在自 然资源、食品药品等领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提 出检察建议27件,均被采纳。2019年10月起,开展行政争 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通过行政磋商、促进和解、司法 救助等方式协助解决行政争议,推动诉源治理。 以“双赢多赢共赢”为追求,推动公益诉讼检察。践 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定位,聚 力法定重点领域,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立案公益诉讼案 件318件。注重把问题解决在诉前,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 有关单位、部门依法履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5份,采纳 率100%,以最少的行政、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签署公益诉讼工 作协同配合实施意见,与县政协办、乡贤协会共同建立乡 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拓宽案件线索渠道,收到乡贤移 交线索180余件,画出公益保护最大“同心圆”。 四、积极适应多重改革叠加新形势,推动检察工作创 新发展 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刻认识国家监察 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全 力配合改革。改革前,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保持 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平稳有序。改革后,继续积极发挥 反腐败职能作用,与监察机关协同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 法衔接机制,对重大复杂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促进监检衔 接更加顺畅规范。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办理监察机 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1件。 扎实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2018年10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