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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科研所刘峰:金税四期打开智慧税收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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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2页 中国财经报/2020年/5月/19日/第 008版 税刊 “金税四期”打开“智慧税收”新局面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科研所 刘峰 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我国税收信息化已经进入“金税四期”阶段,正在迈向全面系统集成 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智慧税收”治理新境界,但与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的需要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基于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加速“金 税四期”建设、加强“智慧税收”治理迫在眉睫,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切实加强税收监管、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 从税收监管角度看,我国税收监管模式与税收法律制度的匹配度、与税源管理的适应性有待 提升,组织机构层级较多、数字技术人员力量不足,传统的以企业纳税人为主的征管体系面临挑 战,监管能力亟待提升。比如,随着自然人纳税人普遍化、常态化,数据资源供方、网络交易服 务方、第三方支付方等都可能成为纳税主体,但由于税收法治的环境、渠道、方式特别是税收信 息化监管不足,纳税人自我遵从、自我约束的意愿以及涉税中介行业税法遵从意识不强,“本能” 地筹划避税,使涉税风险高发频发。 加快“金税四期”建设,加强“智慧税收”治理,这样才能持续加强风险管理,深化征管改 革,推进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建设,提高税收执法与监管质量;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 则,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促进税收发展与经济发展协同发展;才能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 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扶持有力、导向明晰、运行有效的税收制度体系,提高税收治理效能。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以往的税收高速增长态势将会越来越难以维系。但是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的“硬指标”“软实力” 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自然资源、劳动力、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等面临巨大挑战,吸 引国际优质生产要素流动的竞争力仍然不足。 加快“金税四期”建设,以强劲的信息技术平台为支撑,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 提高纳税服务质量,营造透明、公平、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服务满意度和税法 遵从度,吸引全球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优质生产要素向我国集聚,更好地优化我国产业链、 供应链、价值链与产业结构,更好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让我国的经济社会长期向好发展提 供强劲支撑。 有效应对虚拟经济挑战、服务数字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在数字经济时代,市场经济主体虚拟化、资产无形化、交易数字化,以及全球生产服务经营 者与消费者互动融合等现象都给税收治理带来巨大挑战。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目前居世界第二位, 2014—2018 年间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7.9%,数字经济规模由 16.2 万亿元增长到 31.3 万亿元,占 GDP的比重提升到 34.8%。但是,我国针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治理体系与电子商务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