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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日报/2020年/12月/25日/第 005版
廉洁北海
精准运用监察建议 助推监督质效提升
北海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三级调研员 市人大机关党组成员 何明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纪检
监察建议有力武器”。监察建议书是监察机关向监察对象所在的单位提出的具有法律刚性约束的
建议文书,是赋予各级监察委员会及其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的重要监察手段方式,
是突出问题导向、督促被监督单位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加强问题整改的具体措施。监察建议书由
监察法“背书”、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是具备一定法律效力的严肃的法律文本,在制发流程、
适用情形、行文内容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是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
监察建议要做到精准把脉,开具良方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如果监察建
议书的开具不够规范、不够精准,就将直接影响被建议单位后续整改是否到位、问题是否真正得
到解决。因此,要用好监察建议这个有力武器,就必须从精准规范运用监察建议的层面,不断提
高监察建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前期做好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强化日常走访,拓
宽问题线索举报渠道,提高监察建议的准确性、针对性,用“小切口”写好“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