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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2020年/12月/17日/第 005版
政法调研
用好“1+4+N”下活平安建设“一盘棋”
柯东海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
针对基层矛盾纠纷量大、种类繁多、化解周期长、影响一方稳定的现实困境,湖北省恩施土
家族苗族自治州以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为契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以乡
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以下简称为“乡镇综治中心”)为龙头,派出所、司法
所、人民法庭和信访办为支撑,涉事部门和村(居)为主力,第一时间介入矛盾纠纷的“1+4+N”
模式,实现了辖区内警情、案情、访情、民情、疫情第一时间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进入
视野,专群力量第一时间跟进化解,把握了工作主动,避免了矛盾激化,压实了责任链条,夯实
了基层基础,下活了平安建设“一盘棋”。
一、以“三个强化”补齐平安建设短板
强化综治中心,实现有力统筹。针对基层平安建设资源、力量分散问题,在恩施州所有乡镇
(街道)成立综治(网格)中心,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中心主任,核定专职副主任(副科级)领
导职数 1名。建立由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和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每日研判调度、
重大敏感时期乡镇党委书记研判调度的工作制度,加强平安稳定工作统筹。
今年 5月,恩施州委平安办下发《恩施州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工作机制的指导意
见》,明确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网格服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功能定
位,确定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双重管理体制,明确统筹法治、德治、自治、风险联排、矛
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建的八大工作职责,建立统筹调度、协调联动、交办督办、
考核奖惩工作机制,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作。综治中心实行一日一研判、一周一调度、
一月一通报工作制度,对一般矛盾当日化解,对较难矛盾三日内化解,对重大疑难矛盾组建专班
集中攻坚限时化解。
强化机制建设,实现有章可循。针对平安建设日常工作中部门联动不够、齐抓共管合力不足
的问题,恩施州委政法委召集相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
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十大领域”矛盾风险联
排联调联防联控机制,并组织对出租房屋、重点人口、散装汽油、寄递物流、校园安全、铁路护
路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构建行业领域联动创安、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强化基层力量,实现有人干事。针对长期困扰基层的平安建设工作力量薄弱问题,恩施州委、
州政府研究出台措施,下大力气加强人员、经费保障,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乡镇(街道)
综治中心配备 3至 5名工作人员;基层派出所正式民警不少于 5人,同时按不低于 1:1.5的标准
配备辅警,做实一村一警、一校一警;司法所配 3名以上干部,同时充实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确
保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工作落地;乡镇信访办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工
作日开门接访;行政村配备综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