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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2020年/12月/24日/第 005版
政法调研
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张守华 陕西省榆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维护社会稳定,平安是直接标准,法治是内在机制。早在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就要求“全
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
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今年 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
“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
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
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
纵观各国治理实践,如果社会治理跟不上经济发展步伐,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得不到有效解
决,不仅经济发展难以为继,整个社会也可能陷入动荡。可以说,社会治理做得怎么样,事关顶
层设计落实落地,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
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市域社会治理中的矛盾问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
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把握时代特征,提升治理理念法治化水平
切实加强严格依法行政。要突出权力规范和约束这个核心环节,善于运用健全的法治管住权
力,让法治思维入脑、行政权力入笼,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深入推进执法
规范化建设,健全监督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违法必追究。
切实加强依法民主决策。市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厉行法治,习惯在法治轨道上、监督环
境下用权做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确保用权为民不偏向,用权依法
不出格。
切实加强公正廉洁司法。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看,部分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
护伞,给司法公信带来很大损害。要深入推进执法司法供给侧改革、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
督体系,加快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等政法领域改革,不断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让人民群众在每
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榆林市委政法委将领导干部晋职晋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为必经程序和刚性举措,倒逼法治
思维和法律素养提升;通过组织“公检法”三长向人民报告工作、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沟通联
系机制等形式,进一步创新拓展司法公开、司法监督途径,杜绝暗箱操作、严惩司法腐败。
二、把握规律特色,提升治理制度规范化水平
建立完善地方立法制度。充分发挥市域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围绕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