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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日报/2020年/3月/25日/第 004版
探索实践
创新工作方式 精准医保扶贫
红花岗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刚
内容提要
2019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关键之年,红花岗区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医保扶贫以
“零问题”的工作成绩通过国家医保扶贫检查评估,为全市医保扶贫工作树立了典范。
提高政治站位
夯实工作基础
红花岗区医保局是 2019年 3月新组建的职能部门,工作基础薄弱,但是为了迅速适应工作,
结合区情实际,紧扣建档立卡人员参保缴费、待遇报销、资助补偿、易地搬迁重点环节,在短时
间内分别建立了《建档立卡人员参保台账》《建档立卡人员合理化未参保台账》《一站式结算台账》
《建档立卡人员慢特病台账》《建档立卡人员大病台账》《参保资助台账》《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参
保台账》七个台账,夯实了工作基础,提高了工作效益。
(一)建档立卡人员参保与合理化未参保台账。2019 年全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55693
人,其中建档立卡人员 3052户,10684人,本地参合 10534人,合理化未参合 150人(其中:职
工医保 61人,居民医保 15人,在异地参保 74人),确保了建档立卡人员动态管理,实现了应保
尽保。
(二)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人员慢特病与大病台账。2019年,主要措施是把确保区属公立
医院“一站式”即时结报、出院结账“一单清”等惠民措施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建档立卡人员政
策范围内的医疗保障待遇,全年“一站式”即时结报 3567人次,结报金额 1343.16万元;为符合
慢特病办理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办理慢特病证 1579 人次;建档立卡人员大病专项救治待遇补偿
519人次,补偿总额 122.1万元,确保建档立卡人员享受医保待遇,实现了应报尽报。
(三)参保资助台账。2019年,红花岗区区级财政为 10513名建档立卡人员缴费资助 112.822
万元,对特困群众实施医疗救助 4798 人次 654.8 万元,确保了建档立卡人员资助到位,做到了应
助尽助。
(四)易地扶贫搬迁台账。红花岗区医保局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点医保扶贫要求,对辖区
南关办易地扶贫搬迁点的 84 户 332人,除 1 人易地参保以外,剩余 331 人全部本地参保,参保
率 100%。2019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人员住院“一站式”即时结报 96人次,补偿资金 42.54万元;
大病补偿 8人次,补偿资金 19.82万元,办理慢特病 32人次。
提高执行能力
狠抓“六项措施”
(一)围绕医保扶贫,狠抓“三个落实”。
1、狠抓责任落实,做到组织保障到位。
红花岗区医保局 2019 年 3 月组建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医保扶贫工作,成立了
以局长为组长的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副局长分管,并成立局脱贫攻坚办
公室,及时调整充实专班队伍,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局领导小组全年召开了 23 次专题会议
研究、部署、调度医保扶贫工作,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 6次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的讲
话精神,将医保扶贫工作作为统揽全局工作的政治任务来抓好、抓实、抓出工作成效。
2、狠抓政策落实,做到报销兑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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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卫计发〔2018〕54号文件规定,红花岗区医保局落实了 2019年 7月 10日前经转诊建
档立卡人口住院总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 90%的规定,对因自身原因未转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统
筹地区新农合年度补偿有关规定执行到位;根据遵市医保通〔2019〕53 号文件规定,落实了 2019
年 7 月 10 日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特困人员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
于 7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