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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2020年/5月/13日/第 010版
教育在线 声音
在精神贫困的年代爱上读书
全国政协委员、电子科技大学校长 曾勇
我们这一代的人,经常说物质食粮和精神食粮。但我们小时候的状况是,既无物质食粮,也
无精神食粮。我发现,物质食粮缺乏和精神食粮缺乏的后效性是不一样的。我小时候吃不到的东
西,我长大后基本上都不怎么喜欢吃。精神食粮却不一样。小的时候缺乏,一生都在饥渴。我念
大学五年,只第一学期结束回家过了一次年,其他寒假都是在学校过的,因为时间短,买返程的
火车票又很困难。但待在学校干什么呢?我又不是一个特别刻苦的人,考完试寒假就不想学习了,
只有借课外书来看。可是工科学校图书馆的文科书又不多,于是就到海淀的租书店租书来看,看
完了又骑车去还书、租书,一个寒假就这么混过去了。我们念书那会儿,宿舍一楼有个房间是阅
览室,周六晚上开放(那时候一周只休息礼拜天),主要是《读书》这一类的杂志。我低年级的
时候,基本上周六晚上都是在宿舍的阅览室过的。我们同一年级有一位计算机系的学生,还因为
到书店偷书被开除了。他酷爱书,又没有钱买书,所以就到新华书店偷书,最后被逮了个“现行”。
据说检查他的宿舍时,床铺被褥下面满满几层都是从书店偷来的书。可以看出,我们这一代人,
对书的渴望可以达到什么偏执的程度。
我到学校工作后,还听说林为干院士为他的一个博士生去说情的事,因为这位学生在图书馆
偷书,可能被开除。林先生的理由大致是:偷书是错误的;但学生那么喜欢那本书,又买不起,
还是可以宽大处理的;重在批评教育,处分不至于开除。论理多少有点孔乙己“读书人窃书不算
偷”的意味。这件事情既说明了林先生对学生的关爱之心,也说明一个读书人对一个喜爱书的学
生的理解。读书人将喜爱的书据为己有的欲望,是不读书的人没法理解的。我的经历是,毕业离
校时,我有几本特别喜欢的书,书后的借阅单上盖满了我从大学到研究生的借阅证号,说明我反
复借来重读。我在校期间,一直想自己买,但每次逛书店都找不到(那会儿的重印率真是低,而
且根本没有扫描、复印一说,连电脑都只能科学计算,没有文字处理,我的硕士论文都是手写的),
但我又不愿忍痛割爱,而且馆藏不止一本,只好咬咬牙,克服一切心理障碍,麻起胆子,声称书
丢了,按五倍的价钱赔偿。这就是我以赔代窃,道德良心上基本过得去,将喜欢的馆藏书据为己
有的经历。这几本书现在还保存在我们家的书架上,是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集》、卡夫卡的《城
堡》和《审判》、纳博科夫的《普宁》。
我工作以后,大概有十多年的时间,大学教师的收入都很低,所谓“造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
蛋的”。每次骑车去人民南路的新华书店,都囊中羞涩。特别是刚有国外的原版影印教材出现时,
都几十块钱一本(那会儿的工资奖金加起来也就平均每月 100 块钱左右),而且是系列成套的,
拿在手上,翻过来覆过去,下不了决心,真是“爱不扎手”。有时,依依不舍地离开,骑在路上,
仍旧懊悔不堪,最后还是回去买了,这才释然,如获至宝、飘飘然回家了。生活开支的问题管它
呢,反正回父母家或岳父母家蹭饭,“勤俭吃妈”呗。
常常,不带钱去逛书店,那个心情是相当复杂的:既想淘到好书,惊喜一把,又怕真见到了
好书,口袋空空。还真有冷不丁发现好书的时候,而且可能还就剩一本,那个焦虑啊⋯⋯赶紧骑
车回去向岳母或父亲借钱,再火急火燎赶回书店,买下那本被自己隐藏在不易察觉的角落、在来
回的奔波中心理价值已经被放大为《圣经》的宝书,这才如释重负,享受极度兴奋后的甜蜜疲乏。
所以,我特别感谢我丈母娘,她老人家在我当穷教书匠的时候,经常接济我,提供免息无期贷款。
后来我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