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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关于福建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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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页 共 11页 福建日报/2020年/2月/17日/第 006版 要闻 关于福建省 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 1月 11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福建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建省 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 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 年,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 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 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 算,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9 年,省人大通过的全省代编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5272 亿元,增 长 4.5%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098亿元,增长 3%左右。年度预算执行中,中央出台的更 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超出我省年初预期,共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15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 公共预算收入 73亿元。按同口径匡算,全省收入预算目标相应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5116亿 元,增长 1.4%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025亿元,增长 0.6%左右。 据快报数统计,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 5147.04亿元,增长 2.01%,其中:地 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3052.72 亿元,增长 1.51%,超过上述收入预期目标。若将减税降费等 政策性因素还原回去,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幅分别 为 6.7%、7.9%。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097.25亿元(含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一般债券安 排的支出),增长 5.5%。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09.63 亿元,增长 16.9%。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95.98 亿元(含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增长 12.2%。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 付 1448亿元,增长 11%,其中,中央转移支付 1138亿元,增长 13.3%。省对市县的税收返还和 转移支付 1311亿元,增长 8.8%。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569.68亿元,下降 0.7%,为预算的 102.7%,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 配套费收入减收影响。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208.16 亿元(含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专 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长 10%,主要是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加 271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4.7亿元,下降 11.4%,为预算的 104.4%,主要是国家重大水利 工程建设基金政策性减收影响。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3.45 亿元(含中央补助收入、上年 结转和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长 28.3%,主要是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加 10.7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18.45亿元,增长 21.2%,为预算的 129.5%,主要是提高省属国 第 2页 共 11页 企国有资本收益提取比例。除按政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29.5亿元后,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62亿元,下降 1.3%,结转下年支出 36.33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50.19亿元,增长 30.1%,为预算的 101.5%。除按政策调入一 般公共预算 4.8 亿元后,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8.39 亿元,增长 41.3%,结转下年支出 27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1759.09亿元,增长 8.3%,为预算的 100.8%。全省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支出 1649.44亿元,增长 18.2%。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 2148.76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790.65 亿元,增长 28%,为预算的 102.6%。省本级社会保险 基金预算支出 768.4亿元,增长 41.8%。收支增幅较大,主要是根据中央部署,2018年 7月 1日 起将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纳入省级统筹管理,且 2018 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金按半年数缴纳,基数较低。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 877.56亿元。 财政部核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7799.2亿元,其中,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 1009亿元, 增长 37.1%。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 7031.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 3048.51亿元,专 项债务 3983.45亿元,严格控制在核定限额内。 以上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编成后再按规定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情况 按照预算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省十三届 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决议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要求,坚持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 通”八字方针,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 作,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全力服务我省高质量 发展落实赶超和新福建建设。 1.实打实、硬碰硬抓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落实 不折不扣执行中央政策。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税 率从 16%降至 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税率从 10%降至 9%。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 实行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进项税额政策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落实小微企业 普惠性减税政策。在 2019年至 2021年三年内,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从每月 3万元 提高到 10万元;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 5%, 年应税所得额超过 100万元但不超过 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 10%。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 加扣除政策。自 2019年 1月 1日起,在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 3500元提高到 5000元的基 础上,实施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6项个人 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按最高限度制定我省落实政策。减免地方“六税两费”。在 2019 年至 2021 年三年内,对增 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 50%(中央授权的最高限度)征收地方“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降低社 保费率。自 2019年 5月 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 18%降至 16%,改按 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 率。同时,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中央授权的最高限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延续暂停征收我省工业企业和物流企业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最 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多措并举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坚持将减税降费作为 2019 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建立 减税降费工作协同共治机制,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力度,加强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 督检查,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全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超 600亿元,让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有实实在 在的获得感。 第 3页 共 11页 2.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深入推进精准脱贫。着力抓好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大力推进老区苏区脱贫奔小 康工作,省级财政共下达扶贫资金 75.5 亿元,并争取中央专项扶贫资金 6.13 亿元。支持建档立 卡贫困户造福工程易地搬迁、产业、就业、健康、教育、低保兜底等综合扶贫政策开展,全省建 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继续在 69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2017—2019 年,累计投入 11.61 亿元,全省 2201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从财力、专 项、贴息、机制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对贫困县脱贫攻坚和民生事业给予倾斜支持,17个省级扶 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已完成摘帽,剩下的 6个县全部达到退出标准。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 监管系统竣工验收并全面推广运行,全流程监管专项资金增至 37项,累计涉及资金超 150亿元, 惠及人数超 600万,访问量超 1800万人次。 大力支持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向污染防治攻坚战倾斜,坚持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逐步建 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落实生态保护激励机制,结合上年度水质、森林覆盖率、 空气质量等生态指标情况,下达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 22.14 亿元。加快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 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累计下达 20亿元中央基础奖补资金,并设立 10亿元省级正向激励 资金,激励各地加快试点工作推进和精品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程累计完成投资 93.49 亿元。探 索开展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汀江—韩江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进 一步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下达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小流域治理资金 17.8亿元。开展 综合性生态补偿试点,下达 23个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实施县提升性补偿资金 3.3亿元。积极争取 中央财政补助,2019年莆田市蓝色港湾整治项目和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分别获得中央补助 3亿元。 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研究制定我省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和分工落实方案,提 出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相关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化 解,“一地一策”指导推进重点区域化债,督促高风险地区制定化债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化债计 划,通过安排预算资金、盘活存量资产等多渠道化解存量债务,逐步降低债务率。通过发行再融 资债券优化债务期限结构,缓解各地偿债压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 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等有关要求,出台指导意见,推进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相关工作。完善 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将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情况纳入考核范围,督促各地更好地落实债务风险 防控工作,压实债务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债务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建立债务风险化解情况与新 增债务限额分配挂钩机制。根据财政部通报结果,我省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综合债务率等 各项指标均低于警戒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3.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支持创新引领发展,启动省创新实验室建设,落 实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奖补等财税政策,下达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资金 3亿元,科技小巨人领军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资金 1.7亿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 1.35亿元。设立 2亿元专 项资金,为全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和增信支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工业 企业技改完工后奖励、企业技改设备补助、“机器换工”奖励等政策,省技改基金规模从 80亿元 扩大至 120亿元,累计投放 119.25亿元,带动 980亿元社会资本投入我省技改项目。支持实施数 字经济领跑行动,推动数字经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应用示范,下达数字福建专项、数字经济 发展专项等资金 5.2 亿元。支持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研发团队,下达人才专项 资金 3.4 亿元。优化科研经费管理,实施以增加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出台进一步促进总 部经济发展的补充意见,加大对总部经济的支持和服务力度。出台促进开发区创新提升和促进口 岸通关便利等政策措施,激励开发区和口岸优化营商环境。完善金融领域财政奖补、风险补偿、 贷款贴息等政策,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助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支持铁路、公路、港口、民航等基础设施建设,累计统筹下达各类资金 第 4页 共 11页 336.93 亿元。支持设立总规模 100 亿元的铁路投资基金和总规模 50 亿元的高速公路产业投资基 金,在统筹原渠道财政资金的基础上,2019—2023年每年分别新增补助 1亿元,用于设立投资基 金的融资支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产业创新和两大协同发展区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建设,下 达预算内基建资金 99.6亿元。新增债务资金 1009亿元重点用于扶贫、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交 通路网、棚户区改造、水利、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支持重大在建和补短板项目,促进 稳投资、扩内需。加快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累计投资项目 130个,投资金额 158 亿元,带动项目总投资 1195亿元。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省管理库项目 344个,总投资 3418亿元。 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省直涉农部门预算归并保留涉农 大专项 18项,比 2018年减少 12项,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规范涉农 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2019—2022年,全省筹措 资金 100亿元,开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用于推进 50个乡村振兴重点县(市、区)、100个 特色乡(镇)和 1000 个试点村建设。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下达省级以 上资金 45.65 亿元支持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和推动金融资 本投入农业农村工作。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一革命四行动”,推进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县、示范村建设,下达 18 亿元。支持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下达省 级以上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 20.88 亿元。积极支持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新型职业农 民培育工程,下达省级以上资金 0.84亿元。 4.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省与民生相关支出 3911.28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76.7%,持 续保持在超七成水平。省级财政下达 27项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 140.7亿元,完成计划 126.8%。支持受暴雨袭击地区推进防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拨付省级以上资金 8.4亿元。 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按照“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督促各地把“三保”(保 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放在支出顺序首位,全面落实“三保”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三保” 预算安排事前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建立“定期报告+重点关注”制度和预 警应急处置机制。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增加对下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规 模,并向老区苏区等基层财政困难和受减税降费影响较大的地区倾斜,增强基层“三保”保障能 力。实时关注各级财政库款,加强资金调度,在财力范围内做到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应调尽调,全 年对下拨付调度资金 1140亿元,增长 8.4%。 推进民生事业补短板。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支持新建、改扩建 200 所公办幼儿园,增加 4 万个学位,下达 6.03亿元。完善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高中质量提升建设,促 进职业教育发展。改革完善省属高校年初生均拨款制度,省属本科高校年初生均综合定额拨款从 7000元/生提高到 12000元/生,高职院校从 5000元/生提高到 12000元/生。将基本公共卫生人均 筹资标准从 55元提高到 69元,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19年度省级补助资金 17.16亿元。支持 开展医疗“创双高”建设,下达 3.25亿元。保障省儿童医院等省级重点基建项目建设,下达 5.03 亿元。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下达资助各类养老项目专项资金 4.38亿元。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 务体系,下达 2.8亿元,支持庆祝新中国成立 70周年宣传、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实施新闻出版广 电文化惠民工程等。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下达 4.19亿元,推动全民健身、体育场所开放和开展体 育竞技活动。 筑牢社会保障体系。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资金中筹集 35.6 亿元,并下达就业专项资金 6.98 亿元,支持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按照 5%的幅度提高退休职工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省定标准从每人每月 118元提高到 123元。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调剂制度,有效发挥 医保基金互助共济作用。持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省 级财政补助 100.09亿元。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建设,将省定农村低保标准从年均 3350元提 第 5页 共 11页 高到 3700元,下达城乡低保、特困补助资金 17.89亿元,下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 3.91亿元。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38.77亿元。 5.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深化财税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 革推进方案》,研究测算改革对我省影响,不折不扣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稳步推进相关领域 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将改革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事项统一纳入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出台《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地区标准备案暂行办法》,规范基本公 共服务保障地区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税负总体平移、不增加 企业负担原则,提出耕地占用税我省适用税额方案,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于 2019年 9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动国 有资本保值增值。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出台具体贯彻 措施,加强统一管理、穿透管理和全流程管理,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省 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意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分类监管和 出租类资产规范管理。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着力推进文化企业改革。 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完善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实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动态 调整机制,推进网上办事和电子证照在行政审批系统中的应用。出台《关于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 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降低企业参与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 省政府采购透明度在财政部评估中位居全国第 2。规范工程项目评审管理,切实保障评审业务参 与者权益。启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解决缴费“最后一公里”问题。 6.持续加强财政管理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 2019 年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和 1 —8 月预算执行情况等决议、审查报告,精心组织预算执行。制定出台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 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 24 条具体措施,严格落实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制度。对 2018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明 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整改目标要求,按要求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出台 25 条 具体措施和加强财政管理绩效工作“1+3”推进方案,初步搭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 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加快建设预算绩效信息系统。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全面铺开,县级财政管理 绩效综合评价工作逐步完善,示范县创建稳步推进。组织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 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同步批复、下达,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双 监控”,推动部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对 140.84 亿元财政资金开展绩效重点评价,评价结果与预 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相挂钩。试编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目标,加强四本 预算之间的衔接,省级层面提前一年实现绩效管理覆盖四本预算。 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主动挖潜非税收入。加强预算统筹,全省共调 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99亿元,清理盘活存量资金 146.92亿元,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收取比例由 19%提高到 24.5%,并按 19%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在严格落实年初既定的一般性 支出压减 5%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压减幅度。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涉及评审金额 32.22 亿元,节约财政资金 2.5亿元。对 12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 用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扎实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最 后一公里”专项监督工作。 总的看,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省委和省政府 科学决策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以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省人 第 6页 共 11页 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省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 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增收难度增大,财政支出刚性较强,部分基层财政运行比较困难;一些部 门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还比较薄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市、县(区)政府 债务率偏高,偿债压力较大,防控风险任务较重。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 解决。 二、2020年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下基 础的关键之年。做好 2020 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