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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2020年/4月/13日/第 011版
实践
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 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侯碧波 青海省财政厅党组书记 厅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财政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
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全省财政干部
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为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财政制度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长治久安的战略
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九
大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项核心内容作出重大部署。当前
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门必须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应着重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领导国家各项事业建设的重要政治立场。二是必
须深刻学习领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内在联系。三是必须清楚依法治国战略方针和
战略目标自身具有全局性、整体性、目的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四是必须不断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
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财税改革的能力。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
治。尤其是在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期叠加的特殊时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无疑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利器。
二、明确目标任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省财税管理改革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关于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省财税改革工作,财政保障水平明
显提升。
(一)加强制度建设,为财政规范管理提供遵循。青海省财政厅坚持注重财政制度建设,财
政制度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协调性不断增强。一是完善财政地方配套立法。根据国家授权,
经省政府同意,出台了《青海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方案》等;确保了国家新出台政策在我
省的贯彻实施。二是细化预算资金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深入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制
定了相应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财政管理制度,全力做好财
税改革地方配套制度的衔接工作。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了《青海省财政厅规范性
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长效机制,2015 年以来,新制定
行政规范性文件 158件,累计废止 239件,目前保留 127件。
(二)实施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省财政厅积极推进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
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取消了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目前仅保留 2项行政许可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