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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报/2020年/1月/8日/第 005版
学习专刊
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总体评价思路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陆晓晖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 张巧婷
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总体评价的探索实践。
当前,可以通过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探索分项和综合相结合的审计总体评价、注重审计总体
评价的一致可比客观准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联席会议的作用等方面,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
任审计总体评价。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总体评价方式
所谓经济责任审计总体评价,就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通过审计取证和分析考量,做出
好与不好的总体性等次评定结论,这些结论通常以简明的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差等不同的等次,
或者以“较好履行了⋯⋯”“基本完成⋯⋯”“违反了⋯⋯”的评价意见来反映,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结
果的重要内容。梳理已有的相关实践,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总体评价
方式。
从总体评价的范围看,可以进行分项总体评价和综合总体评价。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通常包括贯
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等多个方面,有些审计机关只对每个方面进行总体等次评价,而对经济责任履行整体情况则不做最终
的综合评价;有些审计机关不对每个方面进行总体等次评价,而是对经济责任履行整体情况直接给予
一个最终的综合总体评价;有些审计机关则既对每个方面进行总体等次评价,又据此对经济责任履行
整体情况再给予一个最终的综合总体评价。因而,从实务操作层面,审计总体评价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即只分项总体评价、只综合总体评价、既分项总体评价又综合总体评价。
只综合总体评价、既分项总体评价又综合总体评价这两种情况,都有一个明确的最终等次结果,
比较直观,更能适应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使用的需要,而只作分项总体评价,在满足组织部门使用需要
方面,则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从总体评价的技术方法看,可以采取量化分等和定性分等。量化分等即是以量化计算的方式进行
等次评定,在规范评价内容、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并考虑根据不同事项
的重要性引人权数,然后根据审计情况、按照设定公式进行评分,再按照分值结果给出总体等次。为
了更突出领导干部的一些重大事项,还可以设置加分项和扣分项,以更加全面和科学反映履职情况。
定性分等则是以分析判断的方式进行等次评定,通常以审计内容为基础,结合领导干部任职的具体岗
位等情况,确定评价内容和标准,再根据审计结果和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或单位)实际情况,以及相
关问题的性质、情节及产生原因等因素,给出总体等次。
量化打分比较明确,说服力强,但是打分过程比较复杂,对有关指标的可得性和准确性要求更高。
定性评价对量化计算的要求较低,但是在评价中容易带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成分,裁量自由度相对比较
大。
从确定总体评价的部门看,可以由审计机关确定和由评议机构确定。在一些地方,总体评价结果
由审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即审计机关依照相关的规定办法确定总体评价等次,写入审计结果报告,供
组织部门参考。而在有些地方,总体评价结果由评议机构确定,这一评议机构通常由经济责任审计工
作联席会议相关单位组成,对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进行分析讨论,最终实行票决方式确定总体评价等
次结果。
相比由审计机关确定总体评价,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这样的评议机构确定总体评价等
次,其结果运用在干部任免和监督管理方面更能体现总体评价的目的和效果,也更加推进总体评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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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和不断改进。这一点在实践中也得到了证实,由评议机构确定总体评价的地方,经济责任审
计总体评价一直持续推进,效果明显。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总体评价的建议
2019 年修订发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