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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2020年/1月/10日/第 011版
学习与探索
对庭院型公共机构湿垃圾资源化处理的探索和思考
长沙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罗玉环
2019 年 10 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
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
利用政策体系,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这是中央将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首次纳
入国家治理层面,从顶层设计和根本制度上赋予了这项工作新的要求和时代内涵。作为公共机构,
必须从政治的高度来谋划和落实这项工作,带头履行职责,表率示范。近年来,长沙市委老干部
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要求,不仅在局系统深入开展日常化、精细化垃圾分类,还从庭院型公
共机构入手,在所属长沙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积极推行城市湿垃圾源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实
践,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助力长沙“两型”社会建设。
湿垃圾主要是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具有易腐、流动、扩散、污染等特性。长沙市城管执法局
调查数据显示,长沙生活垃圾中湿垃圾占比平均值达 20%,主要通过集中脱水后分别实行厌氧发
酵和清洁焚烧处理。随着城市垃圾总量不断增长,处置成本也不断增高。目前长沙通过购买公共
服务,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综合补贴达每吨 300元,其中湿垃圾补贴达每吨 140元。如果能将湿垃
圾从收集环节就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离,部分就地利用,实现源头减量,就能进一步降低集中处理
压力。
庭院型公共机构探索开展城市湿垃圾自主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可以依托环境、技术、人员、
载体,健全激励引导机制,以源头减量、分散处理、就地消纳为主。长沙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占地
40 亩,绿化面积达 13587 平方米。2019 年,活动中心改造、整理开辟了约 240 平方米的湿垃圾
综合消纳区,主要用于制肥种植蔬菜瓜果,制作环保酵素等;成立了干部职工湿垃圾资源化利用
基干团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