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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剑飞:在2018年上海市财税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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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上海市财税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 告 上海市财政局局长 过剑飞 (2018年2月8日)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财税工作会议。等一会,市委 副书记、市长应勇同志将代表市委、市政府作重要讲话。 会后,我们要结合财政改革发展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根 据会议的统一安排,我代表市财政局先作一个简要的工作 报告:   一、关于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的主要内容   2017年12月27-28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前,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副总理分别作了重要批示,对 今年的财政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新要求。即:一是要认 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 政策。二是要继续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 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快速成长。三是要着力调 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支出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要加快完善财政体制,积 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五是要强化预算硬约束,着力推 动妥善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 会持续进步。   2017年,在我国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的基础上,全国财 政收支情况较好,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 稳定。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567亿元,同比增长 7.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91448亿元,同比 增长7.7%)。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330亿元,同比增 长7.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471亿元,同比 增长7.7%)。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462亿元,同比增 长34.8%;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700亿元,同比增长 32.7%。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79亿元,同比下降 1.2%;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11亿元,同比下降 6.7%。   在这次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肖捷同志作了工作报告。会议明确,2018年,要坚持稳中 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 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会议强调,2018年,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支持 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 点是要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 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支持打好精准脱 贫攻坚战,重点是要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瞄准特殊 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支持打好污 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是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理念,着力支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好“蓝天保卫战 ”,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在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同时,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 要求,有力有序地扎实做好8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深化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制造业优化升级,促进新动能持续 快速成长,继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二是落实创新驱动发 展战略,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深化财政科技管理改革 ,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创业创新和小微 企业发展。三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业支持保 护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现代 农业,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四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高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加快实施“一带一路”建设、 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五是加快财 税制度改革,健全财政体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 制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六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 生水平,支持教育发展,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支持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强基本住房保障,推动文化繁荣兴 盛。七是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推进法 治财政建设,完善现代国库管理体系,加强财政管理基础 工作,强化财政监督。八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积 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深 度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二、关于2017年本市财政改革发展推进情况   2017年,本市“四本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市区两级 政府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 入664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6%,比2016年(下同)增 长9.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47.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 的99.9%,增长9.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960.6亿元,为 调整预算的107.1%,下降14.3%;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 204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2%,下降23.9%。全市国有 资本经营收入120.1亿元,为预算的120%,增长5.8%;全市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4%,增长 0.4%。全市10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147.4亿元,为调整预算 的100.8%,增长5.6%;全市10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94.7亿 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增长18.4%。   一年来,本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精神和市委、市 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财税改革,有效实施积极的财 政政策,聚焦重点难点抓推进抓落实抓突破,各项工作取 得了新进展。一是着力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确保积极财政 政策及时落地并有效实施。2017年,本市新增“减税降费”约 505亿元。其中:减税约330亿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 性降费约95亿元、社保降费约80亿元。二是着力创新财税 支持方式,推进实施上海自贸区和科创中心建设两大国家 战略。加强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关配套税收政策的超前研究 ,着力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聚焦支持张江综合性国家 科学中心、共性技术研发转化平台、重要承载体建设,着 力促进科创中心建设与深化自贸区改革统筹联动;对纳入 本市创新产品年度推荐目录中的32件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 购政策;扩大科技创新券覆盖范围;修订完善《上海市战 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聚焦支持和促进制造 业向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型转变。三是着力支持加大力 度补短板、惠民生,确保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继续稳步提 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保 障标准,调整完善本市被征地人员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 ,聚焦支持低收入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 就业;支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徐汇、普陀、金山三个区 先行试点;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助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以奖 代补”扶持政策;支持推进医药分开、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 成改革;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 障机制;聚焦支持重大工程和重点区域加快建设,实现黄 浦江两岸45公里岸线公共空间2017年底全线贯通开放;聚 焦支持“五违四必”区域环境、交通违法行为、城乡中小河道 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四是着力深化财税改革攻 坚,加快构建与现代财政制度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机制。出 台《关于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 意见(试行)》;建立和形成与深化本市司法体制改革试 点相适应的预算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四本预算 ”统筹联动,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 比例从2016年的19%提高到22%;出台《上海市地方政府性 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 制,着力防范债务风险;逐步将政府购买服务公共管理平 台试点范围推广到市级符合条件的预算主管部门和全部 16个区;完成2016年度政府财务报告试点编制和市级行政 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核查工作,为深化行政事 业单位资产“公物仓”管理打下了比较扎实的基础。五是着力 完善财政法治保障,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制 定《上海市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意见》;修订完善政府集中 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等管理办法;全面完成市区两级财政专 户清理规范工作;加强财政、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与同级 人大财经委、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市 人大推进实施预算联网监督;将部门预算的公开范围从预 算主管部门进一步延伸扩大到预算主管部门所属各预算单 位,推动预算公开向乡镇一级的预算单位延伸,全面公开 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整体推 进情况,将部分市级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作为市 级决算参阅材料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并将预算公开情况纳 入市政府对各区和各市级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财政 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在2017年财政部发布 的全国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中,本市排名全国第一 )。   三、关于2018年本市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8年,本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 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新作为”重要指示,按照中 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一届市委三次全会部署,坚持稳 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 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为主线,围绕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 发展先行者,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更加 注重强化创新驱动、突出制度供给、扩大服务功能、创造 品质生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深化落实“减 税降费”,聚力深化财税改革攻坚,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 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拓展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切实加强预期引导和风险防范,加快推进上海“五个中心 ”建设,着力构筑战略优势,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 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 健康发展。   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18年,本市政 府“四本预算”安排如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08亿元 ,比2017年(下同)增长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820亿元,增长3.6%。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870.1亿元,下 降4.6%;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031.5亿元,下降0.7%。全市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1.9亿元,下降6.8%;全市国有资本经 营支出101.5亿元,增长2.1%。全市10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4294.3亿元,增长3.5%;全市10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797亿 元,增长5.6%。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财政收支预算安排,今年本市各 级财政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牢把握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要求 ,进一步突出财税改革先行先试重点,全力攻克改革难点 ,推动上海财税改革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突破   1. 深化推进市区两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 革创新,进一步完善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 政管理体制。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结合落实国家将要出 台的“教育、卫生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本 市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分 领域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条件成熟 一项、出台实施一项,努力在进一步明晰和理顺市区两级 财政事权关系上迈出新步伐、实现新突破,着力从财政体 制上调动各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实体经济的积极性 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财政体制在促进各区错位发展、区 域协调发展、市区联动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重要 作用。二是鼓励和支持各区积极先行先试区以下财政事权 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加大重点领域的区级统筹和财 政转移支付倾斜力度,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 新机制,有效缩小乡镇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着力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三是加强本市地方税收入 体系建设的超前研究和预案储备,着力增强财政可持续发 展能力。   2. 深化推进政府预算管理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以全 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为主要内容的现代预算 制度。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按照“先定中期财政规划后编 年度预算”“先有项目后安排预算”的原则和要求,以重点支 出项目库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提前做好编制中期财政 规划的各项准备工作,着力细化中期财政规划内容,加强 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跨年度支出政策的有机衔接 ,切实提高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不断强 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二是围绕 加快构建政府资金与资产、资源管理有机结合的“三资”统筹 调剂安排新机制,从2018年起先行对各部门、各单位新增 房屋租赁或原租赁合同到期仍需租赁的房屋,优先从“公物 仓”调剂,不足部分再由年度预算新增安排,待条件成熟后 再逐步扩大范围,逐步将超标超编配置、长期闲置不用的 资产纳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公物仓”集中管理、统筹 调剂,切实做到存量盘活、增量用好、配置优化、物尽其 用,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在继续优化完善基 本支出标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本市《关于加快推 进市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行 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社会治理和社区服务,以及养老等 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项目支出标准为重点,加快推进项目支 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基本支出标准和项目支 出定额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四是围绕加快 构建“未经评审不纳入项目库、未纳入项目库不安排预算”的 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新机制,加快推进预算评审前置化 ,进一步扩大预算评审范围,加快实现预算评审制度化、 机制化,不断强化预算评审对预算编制的约束、预算编制 对预算执行的约束。五是坚持以改革促公开、以公开促规 范,对全市预算公开实施标准化、目录化管理;扩大纳入 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平台管理的公共服务项目覆盖范围 ;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积极推进 部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增加预算主管部门项目绩效评价 报告的公开数量,稳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送 并向社会公开。   3. 深化推进税制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税法统一、税 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主要有四个方面:一 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着力在对标国际最高开放标准、先 行先试上深化研究,加快构建与上海自由贸易港“境内关外 ”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税制安排;二是密切跟踪国家重大税制 改革立法进程,深化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 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等重点税制改革的专题调研;三是结 合加快健全地方税体系,统筹推进非税收入改革,切实理 顺税费关系。   (二)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聚 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现代 化经济体系、着力构筑战略优势和全力打造“四大品牌 ”的需要   1. 聚焦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 费”政策,逐步将一些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由原来面 向社会收费改由财政给予保障;结合实施本市优化营商环 境行动方案,继续清理涉企收费,进一步研究降低社会保 险费率政策措施,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大力降低实体经济 成本。二是建立健全规范化的财政专项资金评估、退出机 制,有保有压、有进有出,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的“弥补市场 失灵”功能,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三是更加注重对政府 投资基金和政府首购或订购、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 软件首版次、新材料首批次政策等新型财政政策工具的综 合运用,更加注重通过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 水平来优化营商环境,变直接投入为间接引导、变事后的 “锦上添花”为事前和事中的“雪中送炭”,从传统的财政补贴 转向专业化、便利化、均等化公共服务的一视同仁提供 ,着力突出财政支出公共性、普惠性和公平性。四是进一 步扩大科技创新券资金的规模和使用范围,逐步提高科技 创新券补贴标准,聚焦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 小微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并在跟踪评估政策实施绩效的基 础上,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券在长三角的通用通兑,促进区 域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努力在推动优质服务资源的区域共 享、优势互补中率先实现跨越式的高质量发展。五是着力 支持金融资源集聚、金融环境优化,促进形成金融机构更 好服务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建立健全本市中小微企业政 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与产业主管部门、商业银行和其他专业 机构的合作机制,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信用担保政策覆盖 面,加大基金担保产品业务创新力度,优化完善融资环境 ,进一步引导商业银行不断加大对本市中小微企业特别是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支持力度。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