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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情·调查研究
改出美丽浙江 拆出发展空间
——浙江“三改一拆”调研报告
柴国荣 (《中国经济时报》社浙江记者站站长)
2013 年以来,浙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三改一拆” 专项行动。
这场在全国具有首创意义的“大战役”不
仅使浙江大地旧貌换新颜,而且为浙江的
新一轮发展腾出了新空间,有力促进了民
生改善和经济社会转型,也有效锻炼了干
部队伍、提升了政府公信力。2015 年 4 月
6 日至 10 日,浙江省委党校 2015 年第一
期领导干部进修一班第五组专程赴奉化、
北仑、湖州、吴兴等地和浙江省“三改一拆”
办公室,就“三改一拆”专项行动的开展
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浙江“三改一拆”的进展情况
(一)“三改一拆”的由来
在浙江民营经济和改革开放先试先行
的发展进程中,人多地少、资源匮乏的要
素制约和生产粗放、产业定位偏低的发展
困局,使得违法建筑一度在浙江大地上肆
意横行。放眼城乡,违法搭建的厂房、商铺、
仓库、出租房等“野蛮生长”,这些违法建
筑在给少数人带来眼前利益的同时,却成
为浙江经济进一步发展、社会民生进一步
改善的严重阻碍:一些违法建筑横行的“城
中村”成为藏污纳垢之地,各种乱搭建严
重危害包括消防等在内的公共安全 ;在温
州等制造业发达的城市,乱搭建密集程度
甚至已经到了好项目、新项目“无立锥之地”
的程度。
上述情况引起了浙江各级党委政府的
高度重视。夏宝龙书记指出 :“浙江经济要
前行,城市要发展,群众生活品质要提升,
都需要空间。现在无论城乡,都到了一个
不拆不改难以迈步的当口,必须眼睛向内,
改革挖潜。”
2011 年,温州市率先开展了拆违工作。
此后,浙江省委、省政府在温州实践的基
础上进一步调研和部署,形成了旧住宅区、
城中村、旧厂区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的“三
改一拆”整体思路。2013 年 2 月,浙江省
政府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
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自 2013 年 3 月至
2016 年上半年开展专项行动,使全省的旧
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
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违法建筑行为得
到全面遏制。
(二)“三改一拆”的配套举措
“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是一场合法与
非法、执法与违法、公益与私利的较量,
* 本文系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2015 级第一期领导干部进修一班第五组调研成果。
① “三改一拆”即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
② 领导小组包括省经信委、水利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等 17 个部(委、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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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复杂性和工作
难度都很大。李强省长指出,“要正确处
理好改造与拆违、发展与稳定、治标与治
本、改拆与建新等四对关系,必须统筹兼
顾、标本兼治、克难攻坚、造福百姓。”为
此,浙江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 12 次专题
会议,成立了“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
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建设、
国土等重要领导任副组长 。全省各地也都
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成立了相应的领
导小组和办公室。2014 年,浙江省还组建
了 30 个专门的督查组,各组组长都由厅级
领导担任,并抽调新闻记者参与督查,迄
今已经对全省 90 个县(市、区)开展了 9
批督查。同时,浙江省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出台了《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将“三
改一拆”纳入到法治浙江建设中进行总体
谋划。
与此同时,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将
“三改一拆”与推进“腾笼换鸟”、“空间换
地”、“电商换市”、“机器换人”结合起来,
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打造特色产业,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与治城治乡有机结合,
提升综合交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与治水相结合,推进“四
边三化”、“清洁河道清洁乡村”、“千村示
范万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着力
整治提升城乡环境。
经过两年来的努力,“三改一拆”专项
行动在浙江取得了巨大进展。据统计,迄
今浙江全省累计拆除违法建筑 3.24 亿平方
米,累计进行旧住宅区、城中村、旧厂区
改造建筑面积 3.8 亿平方米 ;全省拆违涉
及土地面积 33.55 万亩,“三改”涉及土地
面积 29.42 万亩。
(三)“三改一拆”的目标任务
在全面强势推进“三改一拆”的同时,
省委常委会于 2013 年 8 月提出在全省创建
“无违建县”。2014年7月,省政府印发了《关
于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的
实施意见(试行)》。同年 9 月,浙江省“无
违建县(市、区)”创建领导小组又印发了
《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验收办法(试
行)》。各地通过摸清违法建筑底数,制定
分类处置政策,完善长效机制体制,实行
市县联动、城乡联动、县区联动、上下联动,
全面开展“无违建”创建工作。
2015 年是浙江省“三改一拆”三年
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也被称为冲刺之年、
决战之年,是全面创建“无违建县(市、区)”、
建立完善“三改一拆”长效机制的巩固之年、
关键之年。今年,浙江省将继续处置存量
违法建筑 9000 万平方米,完成旧住宅区、
旧厂房和城中村改造 9000 万平方米,创建
10% 左右的“无违建县(市、区)”。
二、“三改一拆”是建设法治浙江的重要
样本
(一)立法先行:凸显“以人为本”理念
早在“三改一拆”专项行动酝酿期间,
浙江省就围绕依法行政开展了一系列专题
研究。2013 年 7 月 26 日,浙江省十二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违
法建筑处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
违法建筑的认定、处置原则、处置主体、
① 组织各市县互看、互学,互比、互促和发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看,市民群众看,新闻媒体看“三改一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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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程序、处置方式、责任追究、权利保
障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浙江省
还出台了《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
建筑处理实施意见》、《关于切实加强“三
改一拆”行动中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
利用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控制性详
细规划编制管理推动“三改一拆”行动的
通知》等相关法规和政策。
“即查即拆”是《规定》的一大亮点——
及时对城镇违法建筑叫停,对当事人拒不
停止建设城镇违法建筑的,由市、县(市、
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快速处置,拆除其继续建设部分,及时制
止违法建设行为,避免当事人造成更大损
失,降低执法成本。为了使执法更加人性
化,《规定》除了以往法律规定的“自行拆
除”、“强制拆除”两种方式外,新增了“申
请拆除”方式,被拆除对象如果受制于财
力物力或者存在自行拆除心理障碍等因素,
可向政府提出申请助拆。
(二)营造氛围:每天都是普法日
浙江各地三年来把普法宣传贯穿于“三
改一拆”工作的全过程,把相关法规纳入
“六五”普法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三改一拆”
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通过网络、报刊、
广播电视、法制宣传栏、普法宣传手册等,
为“三改一拆”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具体来看,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
小组部署了“四互三看” 活动 ;省委宣传
部专门对“三改一拆”行动宣传报道工作
作出部署,省级四家主要媒体和各地报纸、
电视、广播和网站都开辟了“三改一拆”
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定期公
布违建“黑名单”和各责任主体考核排名,
树立正反典型 ;省司法厅会同省人大法工
委、省住建厅、省法制办联合召开《浙江
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新闻发布会,就执
法标准、执法程序、拆除方式、责任追究
等向全社会发布。同时还组织编写、印制
《“三改一拆”法律知识 100 问》,制作“三
改一拆”宣传挂图并专门摄制公益普法宣
传片,免费发放到全省各地。组织省“六五”
普法讲师团成员,在全省各地开展以“三
改一拆”为主题的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巡回
宣讲。在全省开展《流动大舞台——普法
宣传浙江行》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专场
演出。运用各种新媒体,滚动式、不间断
宣传“三改一拆”政策法规。
(三)综合执法:大力提升行政能力
由于拆违涉及多个执法主体,难免存
在协调不利甚至推诿扯皮等现象。在“三
改一拆”推进过程中,浙江各级国土、规划、
建设、城管、水利、交通、检察机关、法
院等部门明确分工,相互合作,确保了执
法主体合法。
调研组在宁波市北仑区了解到,该区
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一体化”综合行政
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
罚权工作,依托该平台,在规范操作流程、
依法高效推进“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方面
先行先试。北仑区不仅出台了全区性的拆
违法律政策保障的指导意见、行政限制措
施采取的指导意见、拆后土地综合利用的
指导意见、认定及拆除补充意见等四个“意
见”,还形成了“区委直接督导、区长亲自
挂帅、区政府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城管牵
头协调、各街道(乡镇)为主实施、各方
面分工协作”的“三改一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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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情·调查研究
规定了 16 个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责任,在
全区形成了更加规范、更加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