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公安局局长张晋发表中心城区烟花
爆竹“禁放”电视讲话
为进一步落实《潢川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
理规定》,确保我县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为广大人民群众
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决定在中心城区继续开展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在此,我真诚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
充分认清燃放烟花爆竹的四大危害:
一是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环境。烟花爆竹燃放时会
释放出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的氧化物
等有害或有毒气体,并产生碳粒、金属氧化物等颗粒烟尘
,这些气体和烟尘弥漫于空气之中,使空气浑浊,直接导
致空气质量下降,并会形成“酸雨”,导致植物死亡、水源污
染、鱼虾绝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同时,还产生大量废
物垃圾,给环境卫生带来严重影响。
二是燃放烟花爆竹危及公共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很容
易引起火灾和伤亡事故,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
,人口相对密集,更容易引发火灾。而且,因燃放烟花爆
竹致人伤亡事故更是屡见不鲜,轻则伤人皮肤,重则炸伤
眼睛、手足,甚至危及生命。据统计,全县每年因燃放烟
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害等各类安全事故均超过十起,并
逐年上升,造成大量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