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三十年来,纪检
机关和纪检工作始终伴随改革开放的步伐,在实践中摸索,在摸索
中前进,在改革中深化,在创新中发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以来与时俱进,在改革创新中
不断发展
一是组织机构越来越壮大。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省、地
、县和中央各部委局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相继恢复组建;十二大以后
,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纪检机构和部门纪检机构逐步建立,从上到下
形成了完整的纪律检查组织系统。1993年,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行
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2003年之后,在中省纪委设立了巡视机构。
随着组织机构的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截
至目前,全国纪检监察机构达到15万个,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发展到
32万人,成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坚力量。
二是工作方略越来越科学。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
,反腐倡廉工作方略经历了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发展
过程。在工作方针上,由起初的"标本兼治,重在治标,着力治本
",发展到"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
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再到十六大提出
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十六届四中全会又发展为"标本兼治、综
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方针
的坚持、完善和发展,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的关系更加明确,标志
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在工
作目标上,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5年颁布了 《实施纲要》,2008年又
颁布了《工作规划》,确定了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具体要素,惩
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逐渐走向完善和成熟,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
色反腐倡廉道路。在工作重心和工作方向上,逐渐由被动的事后补
救式的遏制为主转到主动事先防范;从单一的专项治理为主转到运
用制度创新、实行综合治理;从以治标为主转到标本兼治、注重预
防的新态势。
三是工作布局越来越全面。1993年,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了加
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纠正部门和行
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党的十五大以后,在三项格局的基础上
,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着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
作力度。随着形势的发展,反腐倡廉工作在布局上也发生了新的变
化。《工作规划》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六个
方面对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规划和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经
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
设各个方面,呈现出整体推进、系统治理、均衡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是制度体系越来越完善。各级纪委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
的中心工作,建立了一系列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的制度规
定;围绕促进党内监督,初步建立了以党章为核心、以监督条例为
主干、以配套规定和其他监督规范为重要补充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
体系;围绕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建立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要求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围绕查办案件工作
,初步形成了由基本法规、配套规定和解释所组成的惩戒制度体系
;围绕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推动工作落实的制度规
定。这些法规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初步确立了反腐倡廉制度
体系的基本框架。
五是领导体制越来越合理。纪检机关恢复重建初期,实行同级
党委领导的体制。1980年以后,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
体制。这一体制有利于党委总揽全局、统筹兼顾,有利于纪检工作
和经济工作紧密结合,有利于纪检干部的交流和经费保障。2004年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