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州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州委副书记、州长 吴泽刚
(2013年10月11日)
今天,我们召开州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旨在进
一步加强我州城乡规划管理,增强城乡规划的合法性、科
学性和严肃性,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水平。会上,大家
对八个规划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同
。希望各县和有关部门按照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尽
快上报、审批。
一直以来,我州各级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坚持
以科学的规划引领城乡发展。截止目前,全州已编制完成
各类城乡规划1375个,其中:县城总体规划13个,控制性
详规12个,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1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
区规划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3个,乡镇规划195个,村
庄规划1138个,城乡规划覆盖面达到85%以上。城建监察执
法机构建设不断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逐步到位,各项工作得到加强。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实施城乡规划审批管理,对城乡规划区内的新建项目严
格执行“一书三证”规划行政许可,规范规划审批程序和
档案资料管理,制定并实施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及核
准备案等制度。严格执行各类规划法定审批及修改程序
,依法依规核定建设用地性质、开发强度、主要交通出入
口方位、停车场泊位等规划条件,强化规划设计条件规范
管理及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提高了规划设计质量。
通过长期努力,尤其是近几年,在灾后恢复重建、牧民
定居、幸福美丽家园建设等重大建设的强力推动下,全州
上下规划意识明显增强,城乡规划建设水平上档升级。涌
现了以“三百工程”为代表的一大批城乡规划建设精品
,打造了九环线、汶马路等一条条亮丽的风景线,凸显了
我州城乡规划建设质量和特色,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
方的高度肯定与广泛赞誉。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受自然地理、历史文化
、经济发展等因素制约,我州城乡规划管理还存在着盲点
和“短板”,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适应。主要表现在:
(一)规划意识和质量有待提高。个别县、乡政府对规
划的重视停留在会议上、口头上,一些干部对规划的认识
不到位,乡村规划和村镇建设相对落后;一些地方坚持规
划的严肃性不够,随意改变规划、改变用地性质和建筑容
积率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不按程序违规调整规划设计
条件的现象突出;部分已编制规划科学性不强、前瞻性不
够,可操作性差。
(二)规划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县、乡(镇)规划建设
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制约了规划监管
纵深开展。存在“规划跟着项目转”的现象,重审批、轻
监管,依法管理常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