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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德睿:在全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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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进会上 的讲话 周 德 睿 (2017年11月6日)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 ,我们组织召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进会,充分 表明市委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的主要 任务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全面落实 全国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全省加强县 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 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 俱进、创新发展。 近年来,我市的县乡人大工作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 ,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 贡献。 一是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得到加强。各区县(市 )委、乡镇(街道)党(工)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将 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统筹安排部署、全面推进落实。各区县(市)人大常 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主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桃源县人大常委会坚 持将常委会议事规则、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要点、随届 任免方案等重要事项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始终做到依靠党委管方向、控大局、保落实。 二是新一轮人大换届选举实现风清气正。去年的市 县乡人大换届,全市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 于换届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依法依规、风清气正的要 求,狠抓组织保障、业务培训、程序规范、宣传发动、 督促指导、严明纪律“六个到位”,圆满完成了人大换届 选举任务。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人大代表481名、区县 (市)人大代表2319名、乡镇人大代表8378名,代表结 构进一步优化,代表素质进一步提升,地方政权建设进 一步巩固。 三是依法行使职权更加到位。各地县乡人大积极依 法探索,创新方式方法,认真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 定权、人事任免权等法定职权,较好地发挥了国家权力 机关的职能作用。在依法监督上,武陵区人大常委会坚 持把选准议题作为提高专项工作审议监督水平的突破口 ,通过走访选区居民、剖析代表建议、收集网络民意 ,多渠道、多形式确定监督议题,确保了议题的针对性 、广泛性,提升了监督的实效性、权威性。在重大事项 决定上,澧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履行职能与服务中心紧密 结合,积极落实县委决策,及时作出“三改四化”、河湖 连通PPP项目等相关决定,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 了有力保证。在人事任免上,临澧县人大常委会在对县 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随届任命时,严格任前法 律考试、任前公示、任职前发言、无记名表决、向宪法 宣誓等程序,切实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法治 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是发挥代表作用积极有效。各地县乡人大坚持把 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积极拓展代表工作平台 ,丰富代表活动载体,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鼎城区人大常委会把今年确立为“代表素质提升年 ”,突出代表培训、平台运行、代表活动、建议办理和履 职保障等五大重点,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 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鼎城区灌溪镇人大主席团在全国县 乡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石门县人大常 委会围绕“推选一个好组长、制定一个好计划、选择一个 好主题、确定一个好形式、提出一条好建议”发力使劲 ,积极开展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有效激发了代表履 职热情,提升了代表履职实效。 五是自身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各地县乡人大高度重 视自身建设,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履职保障不断加强 ,履职行为日益规范。津市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市、 镇人大组织建设,市级人大机构进一步健全,各镇配齐 了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人大专干。汉寿县人大常委 会着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完善《县人大党组议事 规则》《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乡镇人大工作考评 办法》等制度,推进了人大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 范化。安乡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半个月开展一次学法活 动,促进了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的提升 。 刚才,鼎城区、石门县人大常委会,武陵区长庚街 道人大工委,津市市药山镇人大主席团分别作了经验交 流,他们的发言有特点有亮点有成绩有成效,他们的经 验做法可圈可点、可推可学,全市各地要相互学习,共 同提高,推进人大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这里,我就落实 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强调四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看待县乡人大工作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 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 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我们要从全局和 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县乡人大建设的重要性,切实 增强做好新时代县乡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和执政地位的重要任务。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是通 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在我们党的组织 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乡两级处在最基层。县乡两 级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其建设与运行的 质量,直接影响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能作用的发挥 ,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巩固。我们只 有高度重视和加强县乡人大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筑 牢根基,才能充分调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变成人民 群众的自觉行动;才能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在基层有效贯彻落实;才能更好地保障我们党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使党的执政体制更加 健全、执政方针更加科学、执政地位更加巩固。 2.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 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 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强调要按照总结、继承、 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 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县乡人大作为基层国家 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国家权力,既 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坚持和完善 这一制度的有效载体。实践证明,县乡人大机关作用发 挥得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坚持得好,效果和优势就 体现得好,就能得到更多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们 要与时俱进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更有效地发挥基 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更充分地展现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 3.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我国 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石。县乡人大处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的第一线,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 有重要基础性地位。一方面,县乡人大和人大代表身处 基层一线,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能够更真实地知晓群众 需求,更近距离倾听群众呼声,更直接地反映涉及群众 切身利益的诉求和难题,从而使党和政府的决策更加民 主,更加科学,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 需要。另一方面,通过县乡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作用的 发挥,能够更好地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 彻落实,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面提 升基层治理效能和法治化水平。 二、要突出法定职责加强县乡人大工作 宪法法律赋予县乡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 人事选举任免等重要职权。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必须把保证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开展工作摆 在突出位置,不断开创县乡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1.要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就是要按照中央18号、省 委26号和市委5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县乡人大依法履职 的水平。 一是要组织召开好县乡人大会议,不断提高会议质 量。人大行使法定职权,主要是通过会议形式。要科学 安排会议时间,合理确定会议次数和会期,县级人大每 年至少举行一次大会,县级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至少举 行一次会议,乡镇人大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大会。从今年 督查的情况来看,很多乡镇人大一年只召开一次会议 ,有的会议质量还不高,要切实加以改进。要丰富会议 形式,进一步完善“听、审、问、评”相结合的议事模式 ,不断提高审议质量。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代表人大 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力求具体实在,力求有“干货”有 “含金量”,力求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二是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对于县乡人大来讲,监督职能是最基本的职能,监督工 作是最经常的工作。要突出监督重点。紧扣党委总体部 署,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 出加强对规范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 、涉农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实 在在的成效。要完善监督方式。充分利用视察调研、执 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 式,监督“一府两院”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促进 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 大与“一府两院”虽然职责不同、分工不同,但都是党领 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目标是一致 的。人大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 ,真正寓支持和服务于监督之中,实现监督与支持的有 机统一。  三是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决策科学化 民主化。今年初,中央出台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 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 告的实施意见》。县乡人大要认真学习贯彻,通过依法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落实好党委的工作部署。要进一步 明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突出宪法法律和上级人 大决议决定的执行,突出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突出区域 发展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 设等内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计划安排、讨论中的重 要分歧意见等,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涉及重大 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决议决定草案,要先报同级党委 同意后,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四是要依法行使重要人事任免权,确保实现党委人 事意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 相统一,坚持党的组织意图与人民意志相统一,认真贯 彻党委人事安排意见,规范和完善选举任免程序,认真 严肃组织好向宪法宣誓,注重加强对人大选举任命人员 的监督,不断提高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县级党委和乡镇党委提出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人选时,应 当及时向县级人大常委会党组、乡镇人大主席团通报党 委人事安排和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中的 党员应当认真贯彻党委人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