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往开来 扬帆起航 共创第三支柱个人养老
金发展的新时代
——李超副主席在福州养老论坛上的讲话
尊敬的张志南副省长,王文灵副理事长,唐霁松局长,各
位来宾、各位朋友:
上午好!很高兴来到福建参加“中国个人养老金:启
航与展望”论坛。首先,我谨代表中国证监会对论坛的召
开表示祝贺,对福建省方面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对
各界同仁在中国养老金事业的长期耕耘致以诚挚的敬意!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
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四十周年,也是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
革的突破年。4月2日,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人
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国个
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障第三支柱
改革从理论研究走向政策实践。值此改革启航之机,今天
我们相聚在试点地区福建省,共商金融机构协同合作、服
务个人养老保障事业,意义非凡。借此机会,我谈几点认
识:
一、大力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是贯彻落实党的
十九大精神,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养老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当前,我
国虽已初步形成国家基本养老、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补充
养老相结合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但发展不均衡问题突
出。我国养老金高度依赖第一支柱,公共财政负担大;第
二支柱企业年金覆盖人群仅2331万人,职业年金刚刚起步
;第三支柱个人补充养老发展滞后。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
趋势不断加剧,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与
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突出。
纵观全球,建立政府、单位、个人责任共担的三支柱
养老保障体系是实现养老金可持续性的关键,第三支柱是
该体系中富有效率的部分,是增强养老金制度灵活性、壮
大养老金规模的重要一环。根据OECD统计,北美地区第三
支柱发展较好,养老金结余相对充足,加拿大、美国的养
老金规模均超过本国GDP的140%,而欧洲地区主要依靠基
本养老金,德国、法国的养老金结余不足本国GDP的10%。
近年来,我国社会各界对于尽快出台政策支持第三支
柱发展已基本达成共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
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
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第三支
柱个人养老金发展指明了方向。此次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
险政策试点是我国第三支柱建设的有益探索和突破,有效
弥补了第三支柱长期以来缺乏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缺憾
,是落实十九大要求、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
措。
二、大力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是深入贯彻中央
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金融服务实
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
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政策试点在立足国情的同时
,有效吸收了境外第三支柱建设的成功经验,前瞻性、包
容性较强。一是设立个人养老账户,保障税收优惠给到个
人;二是实行递延纳税,引导个人长期投资;三是尊重个
人投资选择权,在保险产品先期开展一年试点的同时,坚
持账户多元化金融投资的方向,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市
场化竞争提供差异化的养老金投资服务。
科学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安排,有益于个人分享国民经
济增长成果,同时促进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
国强民富。一方面,税收政策引导个人储蓄养老资金通过
资产管理机构进行长期投资,借由专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个人养老资金转化为经济增长所需的直接融资和中长期
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