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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在项目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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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在项目工作强化财政 资金监管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加强全县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推进 财政惠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纠正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对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非常重视 ,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并每年精心组织开展财政 监督检查工作。但是,从上级审计检查的情况看,我县的 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仍然比较薄弱,挤占挪用、账务混乱、 随意开支、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比较突出。具体表现在这 样几个方面:一是隐藏截留、挪用各项收入及偷税、漏税 的问题时有发生;二是逃避国家财政跟踪监管,挤占、挪 用专项资金现象依然存在;三是财务制度、政策规章执行 不严,违规支出、坐收坐支现象比较普遍;四是收支两条 线、缴罚分离、政府采购等财政制度条例贯彻不严,落实 不够,票据管理不规范、内部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 真等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其一定的普遍性、隐蔽性和复杂性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单位对依法理 财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依 法管理财务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财务知识和法规不 熟悉也不学习,只管花钱,不按规则办事,缺乏依法理财 的自觉性,助长了胡花乱用,擅闯禁区的歪风邪气。二是 一些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松散。有的单位未建立起完善的财 务管理内部控制、制约机制,各项经济事项失去有效监督 。一些单位财会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没有做到持证上岗 ,特别是个别财会人员明知故犯、或对财务规定不学习、 不熟悉,违规操作,对账务记载不及时,对一些账目的调 整不规范,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迅速发展的经济活动要求。 三是财政监督检查覆盖面窄、质量不高。财政财检因人员 少、检查的面广量大等原因,没有把所有的财政性资金 ,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上级财政下达的资金,单位 自筹资金等全部纳入财政监督范围之内;财政监督方式不 规范,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事后监督多 ,事前、事中监督少;对某一环节和单一事项监督多,对 资金使用和跟踪问效监督少。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严 ,打击不力,没有起到应有的鞭策和警示作用。四是财政 监督的综合职能发挥不够。虽然对财经工作监督检查的部 门较多,但各部门间配合不够,没有形成强大的合力。财 政、审计、监察等监管部门未能形成长效联动机制,查处 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同时一些下属单位 较多的部门,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经常性督促检查 不够,致使一些二级预算单位屡屡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市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推进财政惠农 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对全市财政 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 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 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从根本上严肃财经纪律,杜 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针对存在的以上突出问题,我们 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开展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各预算单位要 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深入开展遵守财经纪律和落实财务管 理制度情况自查自纠活动。自查自纠的资金要拓宽到中央 、省财政拨付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和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财 政专项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财政性专项资金。重点 查看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各类资金的问题 ;是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 政策规定;专项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有无擅自扩大使 用范围、改变使用性质的情况;是否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及 时、完整、真实地进行会计核算;是否有白条收费、白条 报账、违规购置和处置固定资产、延压非税收入等违反财 经纪律的行为。各单位要将自查的情况于12月中旬报告财 政、审计部门。 (二)认真搞好违反财经政策有关规定的改进工作。对 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有效地进行整改。对项 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要限期全额退还;对 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之外其他支出的,要 限期全额退还;对滞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公用经 费不足或开支项目管理工作经费等项目建设之外其他支出 的,要限期全额退还;对截留挪用支农、扶贫、救灾、社 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专项资金,要及时予 以归位;对延压非税收入的要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对白条 收费的,要没收违法所得;对白条报账、擅自购置和处置 固定资产的,要限期予以纠正;对无证会计从业人员要调 离工作岗位。尤其是对国家、省、市、县审计部门历次审 计中查出的问题,至今没有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审计、监察部门要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到位,并要 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健全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各单位要进一 步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公开、集体决策、 内部审计、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事项请示报告 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 财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重大财务事项必须要集体决策 ,并有严密的审核、批准和执行程序。要建立健全单位内 部财务管理体系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明确财务部门 及负责人、主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以及会计工作岗位职责 ,做到财务分工明确,职权清晰。重点部门和单位必须建 立健全单位财务内部制约和稽核制度,规范财务处理程序 ,严格实行财务监管分离。要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严 禁造假账、造假报表、向有关部门隐瞒资金、收入等违法 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四)规范单位财会人员管理。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 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科学设置会计机构 ,严格财务管理资格准入制度,合理配备财务人员。财务 人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无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严禁 从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财会人员要树立良好的会计 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财务规 章制度,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 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保证会计业务处理实事求是、客 观公正,自觉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 假帐,努力为单位理好财、管好财。 二、完善机制,扎实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财政监督的内容和职责。按照有关法 律规定,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的范围十分宽广,包括各乡镇 、各部门和各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 ,预算收入的征收和解缴情况,代征代扣税收和政府性基 金以及税收退库情况,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 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情况,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情况,专项 资金、政府外债、国债转贷资金使用效益情况,预算外资 金收支及其管理情况,以及国有资产、单位会计账户设立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行使监 督检查权时,有权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提供必要的会计凭 证、账簿、计算机储存数据以及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 资料和资产,有权就财政监督检查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 个人进行调查,有权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就监 督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说明。对被监督检查单位有伪 造、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计算机储 存数据以及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转移、隐匿其违反国 家规定取得资产行为的,财政部门要依法将有关资料采取 先行登记和保存措施。 (二)建立健全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一要切 实加强财政收支的日常监管。在收入监督方面,要实行对 预算收入解缴、征管、入库、退付全过程的监督,建立完 善预算收入的有效保障机制,督促下级财政及时、足额上 缴各项收入,防止下级财政隐瞒、截留、拖欠应缴上级财 政收入。在支出监督方面,要建立和完善预算支出的有效 监控机制。重点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到使用的事 前、事中监督和全过程跟踪监控,特别是要加强对虚报、 挪用、侵占、乱支财政资金及随意转移预算内外资金、挥 霍浪费国家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督查处工作,逐步形 成对预算支出的全方位监控。二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财政 监管中的综合职能。财政监管不仅仅是财政部门一家的事 ,各部门都有加强监管的职责。发改部门要及时向财政部 门提供各类立项、投资的项目情况;税务部门要加强同财 政部门的收入检查配合;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向财政部 门提供有关资金使用情况;政法各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违 犯财经纪律的人和事;财政、监察、审计、税务、金融等 部门要积极支持,全力配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并积极探 索和建立有关部门联动配合的财政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努 力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实效。三要严格追究财政监督检查责 任。要逐步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审计 力度,各职能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 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和依法打击财经违纪违规行为,坚 持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财经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予以 严肃处理,切实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 (三)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一要加 强财政收支监督。财税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税收 征管质量和非税收入解缴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房 地产业、规模餐饮业、建筑安装业、房屋出租、交通运输 、垄断行业及零散税收的征管检查,严禁滞留、延压税款 。非税收入检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单位 各项非税收入全部收缴到财政专户,集中管理统一分配 ,严禁收入解缴不及时和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二要加强 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在资金拨付方面,原则上要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由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将款项直 接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专项资金支出中属于政府采购范 围的,应当按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办理。在跟踪监督方面 ,要严格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 ,对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县财政局要视情节缓拨或 收回所拨资金。要进一步完善各类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 金拨付程序,及时查处和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确保 财政资金正常发挥效益。三要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各单位 凡纳入每年省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都 必须进行政府采购,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要逐 步提高集中采购支出占单位购置性支出的比重,扩大公开 招标和集中支付范围。积极探索将建设工程依法纳入政府 采购范围,发挥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和资金支付环节的职 能优势。要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强化 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强化管理,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认真履行好财务管理的领导职责。各单位主要负 责人是会计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 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 导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全面、深入、系统 地学习《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 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掌握具体的财务管 理操作办法和规程,努力提高自身依法理财当家的能力 ,切实履行好法定的财务会计职责。要自觉把所学知识贯 穿于财政财务管理和业务处理的全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 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二)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财政专项 资金,不得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