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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道藩:在土地例行督察突出问题整改动员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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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例行督察突出问题整改动员会上的 讲话 同志们: 我简单讲10分钟,以便给明文同志留足时间作全面部 署和提出工作要求。 刚才,文勇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动员部署,他所讲的 内容都是经过县委、县政府认真研究过的,也是国家土地 督察成都局的要求,讲的很好。 会上,亮出了极具“杀伤力”的四把“剑”,纪检监察、公 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分别就如何配合搞好整 改,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相信他们会说到做到。河边镇 的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一般来讲,到台上作交流发言 的有两种类型,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相信河边镇是作为 正面典型上来发言的,因为他们在这方面做得不错。 在此,我讲三点意见。 一、土地督察整改工作是一道躲不过、绕不开的“两 难命题” 实事求是的讲,这次土地例行督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让我们感到有点左右为难。因为违法用地问题不是璧山 的“专利”,在其他地方或多或少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只是严 重程度不同而已。造成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历 史阶段的特殊产物,现在好像有追究“原罪”的感觉;有的是 为了当时的发展,现在却让企业和部门来“埋单”。按照《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 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文)要求,对未取得合 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然 而,成都局就发现了这种情况,譬如有一宗涉及违法占用 耕地的“农家乐”项目,政府不仅给予了资金补助,发改委还 立了项,工商局也办理了营业执照。按照成都局意见,要 对给予违法用地单位提供支持的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实 施责任追究。大家说应该怎么处分啊?工商局、发改委、 财政局的负责人都换了,去处理谁?又比如农民把承包地 改建成养猪场、养鸡场,尽管是为了多挣钱改善生活条件 天经地义,但是改变了基本农田用途,合理却不合法,按 照有关法律规定,违法使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就可以判刑。 所以,县委、县政府真是感到两难,处理谁都于心不忍 ,但是不处理又过不了关。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从成都局的督察通报来看,客观来说,璧 山违规违法用地的数量确实很多,我曾在几个地方工作过 ,这是我碰到最多的地方,估计明文同志也有同感。严重 到什么程度呢?数据无言,最有说服力。此次土地督察查 出璧山违规违法用地总面积2万余亩,其中,批而未征、征 而未供的土地有近万亩,闲置土地有4000亩,正在实施征 地的有8000亩。2万亩是个什么概念呢?我可以给大家算笔 账,每年中央给重庆的用地指标就是10万亩,除去建机场 、码头、高速公路这些公益性项目所需用地指标,以及“两 江新区”这些重点区域建设需要,能够剩下一半的用地指标 就是万幸。如果按照剩下5万亩用地指标计算,平均到40个 区县,大概只有1000亩的指标。2万亩就相当于璧山在20年 内能够从市里分配到的用地指标总和,所以,问题是很严 重的。我想起互联网上有一句热词,可能大家都听过,叫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不是县委县政府要跟大家过不去 ,这次确实是躲不过、绕不开了。 我听说很多同志心里有个“误区”,认为成都督察局这次 来仅仅出了两期通报,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