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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在北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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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争创“中国 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我市前一阶段创建国家园 林城市和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找出差距,明确 方向,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我市创建工作。刚 才刘宏武副市长总结了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争创“中 国人居环境奖”工作,充分肯定我市创建工作,我完全赞 同。等一会王小东书记还要就创建工作作重要讲话,我将 和大家一起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下面,我先 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 义 “中国人居环境奖”是我国政府参照联合国人居环境奖 设立的政府奖项,是我国城市的综合性最高奖。“中国人 居环境奖”旨在鼓励和推动城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居环境的 改造与建设,在环保、生态、大气、水质、绿化、交通等 方面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以适应居民由小 康向更高层面迈进的客观需要,并借此提升城市乃至国家 的形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节水型城市 ,都是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应当具备的相关条件。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是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改善人 居环境的一项战略决策,是我市建设最佳宜居城市的重要 内容。王小东书记到北海工作后,明确提出了争创中国人 居环境奖,与争创国家园林城市有机结合起来,方向更加 明确,工作更加扎实,成效更加明显。开展创建工作,对 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 象,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促 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因此,下大力气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争创“中国人居环 境奖”,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是各级领导干部真 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一个重要体现。各级 各部门一定要把创建工作放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 、造福后代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 织,狠抓落实,尽快取得实效。 二、找准差距,落实责任,千方百计抓好创建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在关注民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实施了 民生路网工程,修通了西南大道、重庆路(北京路至贵州 路)、广东南路铁路平交路口一批主干道和断头路,建成 了红坎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一期工程,城市污水生活垃圾 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北 海银滩改造及生态保护”项目向住建部申报“中国人居环 境范例奖”,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相关工作进展顺利,城市 净化、绿化、彩化、亮化、美化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城市 环境持续优化。 以上这些成绩来之不易,但与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人 居环境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我市还有相当数量的标 准没有达到考核要求。比如,国家园林城市三大指标的要 求分别是(淮河以南50-100万人口城市):建成区绿化覆 盖率38%,绿地率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平方米/人。 北海市2008年建成区园林绿化三大指标分别为:建成区绿 化覆盖率24.29%,绿地率20.6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2.89平方米/人。中国人居环境奖的评奖指标更多,要求也 更高。特别是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的三大前提条件:国家 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节水型城市,我们均未取得突 破。我市的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绿地面积、城 市基础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一些定性和定 量指标与考评标准仍存在较大差距,创建工作任务依然十 分艰巨。 为加快创建工作,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加强城市规划、 环保治理、节水、扩大绿化、加强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 ,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照考评标准,逐步缩小差距,努 力达到各项考评标准的要求。 一是加快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同步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 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市委 、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北海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 工作方案》和《北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的要求,对照《中国人居环境奖参考指标体系定量指标》 、《北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内容及资金计划表》 (2009-2010)和《北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核工作任务 及要求分解表》各项指标要求,将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层层落实责任 ,加强督促检查,务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确保2011年我 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和“国家 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同时力争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 ”。 为做好建设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重点 抓好以下工作: 1.市规划局:负责完成《北海市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修编,负责制订《北海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负责市 区规划建成区新增绿地特别是达标需要增加的1096.24公顷 绿地的规划设计落实工作,配合市国土资源局提供可供绿 化的闲置土地的具体情况。对单位庭院及住宅区规划设计 绿化指标严格把关,绿化指标不达标的不予审批。凡城市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和住宅区,其绿化工程应 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 2.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城市规划提供可供绿化的闲置土 地情况,组织新增绿地的征地报批,指导和配合辖区政府 开展征地调查及批后实施工作。 3.市财政局:按照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将所需资金 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并及时拨付现有公园、绿地和道 路的绿化改造资金;根据城市绿化管护面积的增长及管护 强度的增大,逐步增加城市绿化维护经费。 4.市林业局:负责实施由规划部门规划设计、国土部门 落实土地的新增加防护绿地(150公顷)中明确为林业局负 责部分的建设任务。如:防风林地的建设,抓好冠头岭森 林公园建设及改造,抓好苗木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提高苗 木自给率,出圃苗木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需要。 确保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 5.市绿委办:负责做好全市义务植树的规划和实施,精 心组织并认真落实,确保义务植树活动规范化、科学化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