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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在2012年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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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 联合召开视频会议,总结和部署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 助工作,充分体现了省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重视 。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深入抓好贯彻 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财政部门如何进一步做好学生 资助工作谈两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公共财政在学生资助工 作中的使命与责任 教育是民生之本,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健全资 助政策体系,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保障教育民生、维护 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也是履行公共财政职责、推进基本 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客观要求。2007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家 要求,坚持以财政保障为主体、多种资助措施并举的方针 ,建立健全了覆盖从小学到大学各个教育阶段、资助手段 较为完备的资助政策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了家庭 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制度;在普通高中阶段,建立 了国家助学金制度;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助 学金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制度 ;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制度 。在学前教育阶段,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资助政 策,拟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和孤残儿童入园给予适当补助 。2007-2011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助经费83.4亿元 ,每年约有16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 目前来看,资助政策的实施,妥善解决了学生因贫失学 的问题,有效保障了困难学生平等就学的权益,充分体现 了公共财政的人本关怀,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后,随着资助政策的不断完善,资金需求和投入规模 将越来越大,覆盖范围和受惠人群会越来越广,工作难度 和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 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辨清新形势,明 确新要求,解决新问题,扎实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落到实处 (一)切实做好资助资金的落实工作 资助政策体系的一个重要原则和内容,就是通过加大财 政投入,完善国家奖助学金制度,体现政府在助学方面的 主导作用。落实好财政资金,是资助政策体系顺利实施的 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从近年的情况看,各级财政部门努 力克服财力困难,大部分地方都能及时足额落实分担资金 ,为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提供了经费保障。然而,也有极 少数市县存在资金安排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 ,影响了资助政策的实施效果。 各地财政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通过大 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确保资助资 金及时、足额到位。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当前,全省上下 正全力落实中央核定的2012年财政教育支出目标比例。各 地既要按省里的要求千方百计完成教育投入目标任务,也 要想方设法优化新增教育经费的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奖助 学金等涉及广大学生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 重大民生支出。 (二)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2011年,我省落实资助政策体系安排的经费已达到 27.6亿元,相比2007年增长了近两倍,资金规模已经相当 大。但在资助政策执行过程中,部分地方对资助资金监管 不严,个别地区和少数学校不按要求操作,存在一些违规 、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资助资金的安全性和资助政策的 严肃性,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今后,随着资助 体系的不断健全和资助标准的动态调整,资金规模还将进 一步扩大,资金监管的责任更加重大。各地一定要严格按 照中央和省里制定的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运行各 个流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对经费落实情况、经 费管理使用情况、学校收费情况以及各项助学工作情况的 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资金等违法违纪 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对 在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中出现的虚报受助学生人数套取 财政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奖助学金的行为,一 经查实,除追回财政资金外,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三)同步完善其他相关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以奖助学金为主体,以国家助学贷 款、学校助学经费等为补充,多渠道筹措经费的一个完整 的政策体系。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就必须在落实好奖助学 金政策的同时,同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助学经费等 政策,使资助政策内容不断丰富,资助形式更加多样化 ,资助经费更加有保障,更全面地服务于每个贫困学生 ,更好地实现资助政策体系的目标要求。一是要积极开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身份认定 ,信用约束等方面优势突出,且在入学前就能办理,是解 决学生学费住宿费,帮助学生解除后顾之忧的主渠道。自 2008年试点以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深受广大学生和家 长的欢迎。今年,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生源地信 用助学贷款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湖南省生源地信 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加快推进生源地信 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贷款学生所考入高校 的隶属关系,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 。同时,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原国家助学贷款的转型工 作。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 比例的经费用于助学的措施。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的 有关文件中,明确要求各高校和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 足额提取4%以上的经费,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 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从审计和检查 的实际情况来看,这项规定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各级财 政与教育部门要密切协作,组织力量,全面核实学校事业 收入和支出情况,督促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助学经 费,并将助学经费单独反映、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同志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造福当代 、惠及子孙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对于落实教育强省战 略,保障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湖南,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 义。我们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全力以赴,扎实工 作,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办实办好。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在2012年全省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