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金风送爽、丹桂飘香,2012年度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研讨
会在美丽的“豫东明珠”永城市召开了。永城市政府领导
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市政府法制办和
永城市有关部门的同志们为会议做了精心准备,付出了辛
勤努力,在此,我代表省政府法制办和全体与会人员向他
们表示诚挚的感谢!商丘市政府党组成员、永城市市长马
富国同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永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崇岩同志也亲自参会,会议还邀请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苏文国处长、省高院行政审判庭李小山
副庭长到会指导,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
感谢和欢迎!这次研讨会是我办和省住建厅联合召开的
,省住建厅林涵碧厅长亲自参会,在此我们对省住建厅多
年来对全省复议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参加今天会
议的人员有各省辖市政府、省直管县(市)政府法制机构
主管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同志和复议科长;各省辖市、省
直管县(市)房屋征收部门主管房屋征收工作的领导同志
和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及提交论文的作者个人、单位代表
;受表彰的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代表。本次会议的
主题有两个:一是交流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相关行
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经验,探讨相关理论问题,对优
秀论文进行表彰;二是对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
进个人进行表彰。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房屋征收领域
行政复议工作的责任感
“安居乐业”这个成语大家都很熟悉,“安居”是“乐
业”的前提,也是一个社会稳定的基本要素,“住有所居
”也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
要目标之本。
房屋征收是各级政府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尤其是搞好城
市建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城市品位的基础性工作
、关键性举措。由于房屋征收涉及群众的重大利益和切身
利益,也容易引发一些不稳定因素,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
注,也往往成为社会舆情的热点、焦点、兴奋点,仅今年
上半年全省新受理此类案件就有七百余件,这就值得我们
高度重视。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
城市化进程的迅猛推进,各地城市建设向纵深方向发展
,城市房屋拆迁的规模逐年扩大,相应的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的出现:一是有城市发展的外在压力,二是有
利益追求的内在驱动,三是加上原有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
度不完善;从而引发不少城市房屋拆迁暴力冲突事件,不
仅政府在这些不法拆迁事件中不断遭受社会非议,承受了
很大的压力,而且给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新的征收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因房屋征收引起的行政
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逐渐增多,省政府本级受理这类行
政复议案件中就有497件。
同志们,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基本价值取向。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首要任务就是坚持以
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
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行政复议制度的功
能之一就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就
要求我们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切实增强做好房屋征收领域行政复议工作的责任感、使
命感,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救济功能,突出对房屋征收领域
中群众权益的保护。行政复议是居中裁决,这种行为不管
我们认为是司法行为、准司法行为、还是行政行为,其根
本目的都要求要公正裁决。尤其是当前,面对新征收条例
实施不久,许多配套机制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群众法
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我们要不断加大房
屋征收领域行政争议的解决力度,通过依法公正审理案件
,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
二、坚持以人为本,规范办案程序,不断提高房屋征收
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房屋征收是涉及民生问题的重点领域,所以,我们在办
理房屋征收类行政复议案件时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房屋征收条例等法
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查,规范办案程序,对于违法
的房屋征收行为要依法撤销或者确认违法,对于符合规定
的房屋征收行为要坚决维护和支持,同时又要切实重视被
征收人利益的保护和社会矛盾的化解。具体来讲,要做到
“四个注重”:
一是注重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各级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
及征收补偿决定时必须对行政复议救济途径进行告知,要
通过加强行政复议宣传、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工作、简化行
政复议申请手续、加大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监督力度
等多种措施,让人民群众“进这个庙、认这个神、烧这个
香”,尽可能将房屋征收领域行政争议依法纳入行政复议
法定渠道加以解决。
二是注重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对于房屋征收类案件,要
加大实地调查力度,保证案件事实认定准确客观,不能只
凭文字材料就下结论;加大公开听证力度,充分听取当事
人的意见,提高案件办理的公开化与透明度;加大案件纠
错力度,政府错了,就要承担责任;还要进一步探索调解
和解的结案方法,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
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注重提升案件办理效率。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
施条例关于答复期限、审理期限的规定,在提升办案效率
上狠下功夫。特别是对延期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和中止案件
审理的适用,要严格掌握。一个房屋征收案件不仅涉及被
征收人的补偿问题,还往往关联着一个或几个重大项目的
推进,关联着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关联着政府的诚信。
因此,对于房屋征收类案件,要切实做到“来案必受、受
案必审、审案必结、结案有果”,不能拖而不议、审而不
决。
四是注重妥善处置群体性案件。房屋征收类案件的申请
人一般人数较多,而且很容易抱团,有的群众心中怨气比
较大,甚至做出过激行为。因此,我们要不断增强政治敏
感性,树立大局意识,审慎处理此类行政复议案件,要做
到“站高、看远、想难、办实”。对于个案涉及一些敏感
因素,难以单纯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的案件,要及时向复议
机关的领导汇报,尽可能通过当地党委、政府统一协调解
决;对仅依法裁决不能满足群众诉求的案件,要努力采取
说服教育、积极引导的方法做好群众工作;对申请人确有
实际困难的,要主动协调有关方面尽力帮助解决。
三、注重练好内功,加强理论研究,切实提升做好房屋
征收领域行政复议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今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甘藏春同志在行政
复议分管领导及部分行政复议骨干培训班上的讲话中,提
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归纳为四个字,就是要:“学”、
“悟”、“思”、“作”。“学”,就是学业务、学法律
规则、学法律精神;“悟”,就是通过学习来“悟道
”,学有所悟,进入更高、更艺术的学习状态;“思
”,就是学有所思,在学习的基础上思考中国行政复议制
度的重大问题;“作”,就是实践,要切实提升做好行政
复议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