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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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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法制办主任、法 规司司长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政府法制工作,交流依法 行政工作经验,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 建设。 一、2011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提高振兴发展水平、 为“十二五”规划开篇布局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年。特别 是在国务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全省各级政府 、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强化对推进依法行政的 组织领导,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规范行政行为,推动 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经 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注重总体规划和设计,推动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了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我省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 本原则、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以及保障措施,省政府制定 了《吉林省2011—2015年依法行政规划》,出台了《吉林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了 《吉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并将依法行政纳入省政府 工作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绩效管理考 评指标体系。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各 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省工商 局、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粮食 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省 财政厅向社会公开了全省预决算报告;省国税局建立了全 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考评体系;长春市、白山市、辽源市 出台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规划。去年3月,省政府又召开 了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视频会议,会上儒林省长对今后一个 时期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工作部署 。省安监局、吉林、通化、松原也召开了工作会议。为了 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去年省政府成立了“吉 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省发改委、省监 察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审计厅、省公务员局等为领 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深入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 治政府”示范县活动,涌现了榆树市、九台市、长春市双 阳区、桦甸市、永吉县、吉林市丰满区、梨树县、四平市 铁西区、安图县、大安市、洮南市、通榆县、梅河口市、 柳河县、扶余县、松原市宁江区、长白县、白山市浑江区 、东丰县、辽源市龙山区、长白山管委会池西区等一批依 法行政的典型,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 一步的提高。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法制保 障 一年来,省法制办共办结地方性法规7部,分别是《吉 林省城乡规划条例》、《吉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吉 林省公路条例》、《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吉林省无 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吉林省消防条例》、 《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管理条例》。办结省 政府规章9部,分别是《吉林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办法》、 《吉林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吉林省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办法》、《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吉 林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吉林省取水许可管 理办法》、《吉林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吉林省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若干规定》、《吉林省 保健用品管理办法》。长春市办结了3部地方性法规,13部 政府规章。吉林市办结了3部地方性法规,15部政府规章。 延边州办结了4部单行条例。省财政厅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 工作,为完善和创新立法机制,积累了经验;省质监局出 台的《政务服务现场(6S)管理规范(吉林省地方标准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效能 省政府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省法制办制定了《吉林 省行政强制清理工作方案》,召开了省直机关深入贯彻《 行政强制法》工作会议和宣传贯彻《行政强制法》座谈会 ,对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 署。目前,已完成吉林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清理工 作,拟修改地方性法规4部,省政府规章8部。为了进一步 规范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行政执法机构和执 法人员的主体资格,我们对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集 中区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和执法人员编制、行政执法主体 资格的取得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体制不健全、责任不清 晰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省启 用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全年省和市(州)政府法制办发放 执法证件近80000个,并纳入到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进行 管理。还在全省范围内重新聘任行政执法专职和特邀督查 员1000余名。从全省的情况看,省住建厅以推行行政执法 责任制为载体,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职责;省药监局以 规范行政裁量权为手段,加大对食品、药品市场的规范和 管理;省监察厅以清理行政权力为重点,加强了规范行政 权力的体制机制建设;省审计厅加强和改进审计复核工作 模式,规避了审计风险;省文化厅以促进文化大发展和大 繁荣为主线,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省统计局开展了查 处非法开展统计调查、非法提供或泄露统计资料、非法公 布或使用统计资料的专项行动;省安监局规范了安全生产 检查工作,提高了检查的针对性;省司法厅开展了十余次 的专项督查,促进了司法系统的文明执法;省教育厅大力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四平市深入开展 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工作,全市45个部门完成了清权工作 ;白城市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有效遏制了行政不 作为和乱作为问题的发生;长白山管委会加强对行政执法 人员的管理,推动保护区的各项建设。通过各地、各部门 扎实有效的工作,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日趋 规范,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一年来,省法制办共向国务院法制办和省人大报备省政 府规章11部,审核长吉两市政府规章28部,市(州)政府 及中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48件;承办各级政府和部门报送 审核的文件81件,受理公众提请审查的规范性文件20余件 。在2010年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今年集中废 止和修改了省政府规章7部,长吉两市废止政府规章9部。 完成了对我省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 理,全省共废止有关拆迁的规范性文件75件,修改14件。 省地税局对2011年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清理 ;延边州清理和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 令畅通。 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以畅 通行政复议渠道为突破口,以提高行政复议质量为核心 ,行政复议的监督和救济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去年全省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近1800件,省政府行 政复议办公室窗口接待来访咨询11147人(次),答复电话 咨询1674人(次)。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行政复议受 理案件条件的申请事项立案率达到了100%,法定期限内结 案率达到100%,经复议后的应诉案件胜诉率达到100%。长 春、吉林两市政府法制办被评为全国行政复议先进集体 ,白山、松原、延边各有一名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被 评为全国行政复议先进个人。行政复议理论研究取得丰硕 成果。在全国行政复议理论研讨会上,省办发表了“论行 政复议法律事实”的主旨演讲,受到了与会学者的好评。 开展了行政复议论文征集活动,监察厅、公安厅、四平市 、吉林市、松原市等单位向省办推荐论文60余篇,其中 10篇被国务院法制办采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的 引导作用,省办及吉林、白山市政府法制办开展了行政复 议典型案例的评析工作,省办的典型案例评析被国务院法 制办编入了《行政复议典型案例选编》。各市(州)普遍 加强了仲裁工作的宣传和推进力度,去年共办理仲裁案件 5000余件,涉案标的额近9亿元。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组织人 员到春季房交会、国际动漫艺术节、汽博会、农博会现场 宣传仲裁知识,全年受理仲裁案件3000余件,涉案标的额 4.5亿元。吉林市仲裁办在市电台制作了专题节目,并走访 了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全年受理仲裁案件 822件,涉案标的额1.3亿元。 (五)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 能力 去年6月,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宣传月”活动。以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了 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利用手机平台和《手机报》发送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你参与、我参与、 我们共同参与”信息300万条,在《吉林日报》上开展了 “法治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知识竞赛,举办了市县 政府行政理论研讨会,召开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 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去年12月,开展了“《行政 强制法》宣传月”活动,制作了大幅宣传标语,召开了座 谈会,举办了知识讲座,省办领导在《吉林日报》上发表 了署名文章,安排了采访及答记者问等工作。省交通厅、 省国土厅、省畜牧局、省人防办、省计生委、省经合局、 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省地震局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 ,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 会形成了良好的法制氛围。全年各级法制机构上报法制信 息1591条,其中被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纳283条,被省政府 网站采纳82条。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稳步开展,一期工程 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投入500多万,监督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 。结合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组织行政执 法人员培训近20000人(次),省办单独或与其他部门联合 培训执法人员近2000人(次)。为了配合《行政强制法》 的贯彻实施,去年8月省办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同举办了《行 政强制法》培训班,12月又组织了省办机关人员和中(省 )直机关法规处长、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行政强制法 》培训班,共培训200多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制研究,成效显著 去年以来,我们不断拓展法律服务范围,积极为全省各 级行政机关、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法律 咨询、诉讼及非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工作。设立了吉林省 人民政府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室,开通了“88906110”法律 咨询免费服务热线,规定了每周一次的处长接待日与回访 日。去年为各界代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案件10余起,免 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近百件。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正当渠道 解决问题,使群体性上访事件息访撤访5件,产生了良好的 社会影响。同时,大力提升《吉林政府法制》办刊质量 ,着力提高《吉林政府法制》的知名度和公信力。为进一 步提高行政法制理论研究水平,整合吉林省行政法制理论 研究资源,行政法制研究所加强了与省委党校及多家高校 的联系沟通,聘请了来自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省委 党校和省社会科学院等相关领域的17位专家,作为我省行 政法制兼职研究员。行政法制研究所还承接了国务院法制 办研究中心的重点课题《行政收费制度实证研究》,目前 ,课题已经顺利完成,通过了国务院法制办研究中心验收 ,并得到了充分肯定。省监察厅还承担了中纪委的《预防 腐败制度研究》和《腐败的定义》两项研究课题,并完成 了《防治腐败法》的草案文本起草工作。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 全省法制战线的同志们淡薄名利、甘于奉献、勤奋敬业、 埋头苦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政府法制办向全省法制 系统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按照《纲要》 的标准,我省政府法制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特别 是县级政府法制机构普遍比较薄弱,与日趋繁重的依法行 政工作任务严重不相适应;有的领导对依法行政重视程度 不够,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执法不规 范、监督不到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 ;有的法制机构对法制工作研究不深不透,工作中存在 “围绕中心找不到抓手,服务大局找不到载体,联系群众 找不到平台”的问题;有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还不 强,难以适应法制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对这些问题,必 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政府法 制工作具有深远的重要的意义。前不久,我省召开了经济 工作会议,孙政才书记、王儒林省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对 今年我省经济工作作出部署,同时对各项工作提出要求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今年,我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 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统筹推进“三化”、 实施“三动”战略,突出“发展”和“民生”主题, 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我省经 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考虑到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所处 的发展阶段和现实需要,我们将在2012年开展“法治政府 建设提升年”主题活动。通过一系列工作和活动的开展 ,使全省的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整体提高,从而促进法治政 府建设。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 安排各项工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 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是 国务院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吉林省2011—2015年依法行政规划》是按照《纲要》的要 求,在充分考虑与《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 五年规划纲要》相协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吉林省人 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现阶段依法 行政的工作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是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全国 及我省依法行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各级法制 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的文件精神,以我省的规划 和实施意见为抓手,积极做好宣传和指标细化、任务分解 等工作,确定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各县级政府要做到五 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市(州)政府法制办要帮助审核 ,进行指导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划和计划要由 县级政府法制办报市(州)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加强检查指导和监督,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 《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在我国行政法制发展进程中具 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为做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工 作,国务院下发了通知,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 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省政府下 发了通知,王儒林省长作了重要批示,马俊清副省长也要 求认真抓好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全省各级政府要把学习 贯彻《行政强制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培 训的重要内容,做到年度有计划,落实有标准,效果有检 查。要在认真清理行政强制依据、实施主体和人员的基础 上,健全行政强制的配套制度,完善行政强制程序。有权 实施行政强制的机关要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和行政强 制执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并公布和认真执行。各级法制 机构要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采取检查、调 研等措施,及时掌握情况,纠正问题,确保《行政强制法 》得到全面、准确、严格的贯彻实施。 (三)强化保障措施,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协调机制。吉林省全 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已于2011年成立。组长为王 儒林,办公室设在法制办。2012年,省办要以领导小组办 公室的名义,筹划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全省 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参照省里的 模式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并形成有效的运 行机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全局 当中,统筹安排,全面推进。二是完善依法行政考评机制 。2011年,省办根据《吉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要求 ,协调省政府将依法行政考评纳入了政府和部门的绩效考 评。依法行政考评在省直部门绩效考评中占5%的分值,在 市(州)政府绩效考评中占2%的分值。依法行政考评工作 的开展,必将促进各级领导更加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对推 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市县政府法制办 要协调本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