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前段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合转发的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
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六部
门《关于做好改制重组以及关停破产国有企业离休干部工
作的意见》(潍办发[2006]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
,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工作,努力把我市老干部工
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根据市领导要求和研究的意见,我
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全市企业离休干部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老干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
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
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各项工作都
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赢得老干部的称赞。特别是中办厅字
[2005]12号和鲁厅字[2005]8号文件下发后,市委、市
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在组织好文件学习、搞好调
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潍坊市《关于做好改制重组以及
关停破产国有企业离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市委书记张传
林同志亲自签批,以潍办发[2006]3号文件进行了转发。
这为我们做好新时期企业离休干部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
依据。
从前段调查摸底情况看,目前,全市共有企业离休干部
3542人,占离休干部总数的39.7%。其中,市直企业共有
离休干部946人,分布在16个部门、130个基层单位。目前
,市属有老干部的企业多数已经完成改制,离休干部由主
管部门协调,企业负责管理。市直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已
按党政机关离休干部工资标准进行了理顺套改,并从
2005年1月份开始随党政机关离休干部工资标准进行发放。
医疗费实行单独统筹,筛网滤布 破产企业和困难单位的统
筹金由财政按比例解决,2005年统筹率达到了99.7%,今
年统筹工作已开始启动并运转。从政治待遇落实和服务情
况看,老干部工作基本上做到有人管、有人问。特别是通
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企业离休干部党组
织进一步健全和理顺。各县市区参照市里的做法,从建立
财政支持机制入手,把解决企业离休干部待遇差距问题作
为老干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待,管理服务工作也得到了全
面加强。从近年来老干部上访情况可以看出,上访总量明
显减少,特别是上访中要求解决“两费”问题的信件明显
减少。
但是,对照上级和我市潍办发[2006]3号文件要求
,我市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
问题。一是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这主要是由于个别企业
负责同志认为“企业已经改制,老干部管理服务应该由政
府部门承担”的片面认识和对老干部缺乏必要的感情所致
。二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个别企业在老干部待遇落实
上存有“等、靠、要”思想,特别是一些破产企业老干部
服务工作还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三是老干部思想政治工
作相对薄弱,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较少,组织学习不够及
时等。
二 、 加 快 进 度 , 扎 实 工 作 , 认 真 做 好 潍 办 发
[ 2 0 0 6 ] 3 号 文 件 的 贯 彻 落 实 工 作
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做好企业离休干部工作
,中央和省、市各级都有明确要求,关键是要不折不扣抓
好已有老干部方针政策的落实。
(一)要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企业离休干部工作重要
性的认识。广大企业离休干部为国家的革命、建设和改革
事业,为国有企业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改革
发展的新形势下,关心照顾好他们的晚年生活,是各级党
组织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做好企业离休干部工作是老干部工作发展的需要。近年
来,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老干部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
、新问题,企业离休干部工作难度逐步加大,少数地方和
企业,由于政策、资金、人员等没有及时落实到位,致使
有的老干部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落实潍办发[2006]3号
文件是破解老干部工作难题,促进老干部工作发展的重要
环节。做好企业离休干部工作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需要。当
前部分企业对离休干部管理上存在疏于管理的问题,老干
部意见比较大。如果按照有关政策,管理服务工作交由其
主管部门承担顺应发展趋势,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负
担,有利于促进企业轻装前进。做好企业离休干部工作是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企业离休干部
在离休干部总人数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如果这部分离休干
部的待遇落实不够到位,势必牵动中心、影响大局,不仅
老干部队伍难以稳定,也在社会上造成不应有的影响,很
容易成为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因此,各级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把潍办发
[2006]3号文件的落实作为做好企业离休干部工作的重要
措施来抓。
( 二 ) 围 绕 中 心 , 抓 住 重 点 , 准 确 把 握 潍 办 发
[ 2 0 0 6 ] 3 号 文 件 的 核 心 内 容
落实潍办发[2006]3号文件,中心问题是解决“钱由
谁出、人由谁管、事由谁办”的问题,重点是搞好“改制
和正在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各项预留资金的清算、档案移交
、人员接管、责任落实”工作。具体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
一是落实老干部管理单位。潍办发[2006]3号文件规
定,“国有和国有控股的企业,仍由原单位管理。改制重
组后为非国有、非国有控股的及关停破产的,老干部由原
主管部门管理;主管部门撤并的,由承担职能的部门管理
;无承担管理职能部门的,由指定管理机构负责。整体划
归地方的上属及市属企业,由指定机构管理。”就我市市
直企业情况看,多数企业已进行了改制或破产。对于未进
行改制的企业,离休干部仍由原企业管理。改制后的企业
,离休干部都要交由主管部门管理。无主管部门的企业
,仍由原企业管理。变更管理单位的,要同时接管老干部
档案、组织关系及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承担离休干部管
理的部门,要集中精力做好离休干部接管工作。总的要求
是,做到不遗漏,每一位离休干部都要有负责管理的具体单
位。整体划归地方的上属及市属企业,由指定机构管理。
二是落实各项资金及费用。潍办发[2006]3号文件规
定,“国有和国有控股的企业,一切费用由原单位负责。
改制重组后为非国有、非国有控股的及关停破产的,基本
养老统筹外的费用以及医疗统筹费、公用经费、特需经费
,从国有资产和土地出让金收入中一次性提取10年,其不
足部分首先从政府取得的国有资产和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