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应该从“德孝治县
”中想到什么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具体到操作层
面,仍有不少经验需要探索、不少难题需要破解
近日,河北魏县一项关于干部任用的规定引起舆论关
注。在此之前,甘肃金昌、山西河津等地出台的类似规定
,也曾引来众议纷纷。
对领导干部,“德”的考量无疑至关重要。党的十七
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
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德才兼备、以
德为先用人标准”。这是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历史经验
的科学总结。对于这一点,毫无疑问,全社会有着广泛共
识。
至于为什么魏县的“德孝治县”会引来质疑,恐怕主
要还在于考核官员的“德”,究竟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和
标准。比如,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忠孝不能两全”之说
,在这种语境下,“不孝顺”父母的官员是否肯定就不是
好官?一名干部是否孝顺,应该由谁来加以评判?家人的
认定,是否可以作为绝对的标准?这些问题不考虑清楚、
不回答明白,遭受质疑也就在所难免。
毋庸置疑,干部的“私德”也是“德”的重要方面。
这也是魏县干部群众认可“德孝治县”的重要原因。同时
,“无德不孝一律不考虑”,并不意味着“提拔干部唯孝
是举”。从这样的角度讲,真正值得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