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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拖欠工资罪是和谐社会之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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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拖欠工资罪"是和谐社会之所需 “没有怪招难讨薪”,如今却成了流行语,至少说明 了治理欠薪问题仍是步履维艰。显其难,最重要的还是对 欠薪者的处理较轻,连“伤筋伤骨”的程度也没有达到。 如果让恶意欠薪者遭受牢狱之苦,我想那些无良老板在拖 欠员工工资时能不考虑后果吗?所以说,全国人大检查组 来广州执法检查期间,广州市提出“对欠薪者实施重罚 ,严重者可以上升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是一个好建议 ,它再一次让饱尝欠薪之苦的民工兄弟看到了希望。 如果今后《刑法》中真有了“拖欠工资罪”,对治理欠 薪就有法可依了,“你再欠,就让你进牢房去!”这些无 良老板一旦因欠薪法办,在社会上的信用也就几乎丧失殆 尽。这就难怪一些网友会说,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法规 ,可以解决当前经济领域许多尖锐矛盾。 据报道,8月25日,广州白云区石井镇宝盈鞋厂近600名 工人走上黄石西路讨要欠薪,过往车辆被堵塞近两公里长 。该厂拖欠工人5个月的工资,老板却逃跑了。 类似事件 近年来并不鲜见,老板欠薪逃匿,直接造成大量工人生活 困难,同时制造了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广州市劳动保障 局局长张杰明表示,95%以上的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均是由 于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而引发的。 问题是现在出现欠薪,一般只是要求企业整改,对欠薪 严重的企业处罚也不严厉,最多只是罚一点拖欠工资的补 偿金。劳动保障部门并不是没有釆取措施,而是人家“死 猪不怕开水烫”。早在2003年11月17日,北京市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与市建设委员会就出台了一项严厉的措施,无论 是北京的还是外地的劳务企业恶意欠付农民工工资,造成 恶劣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