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拖欠工资罪"是和谐社会之所需
“没有怪招难讨薪”,如今却成了流行语,至少说明
了治理欠薪问题仍是步履维艰。显其难,最重要的还是对
欠薪者的处理较轻,连“伤筋伤骨”的程度也没有达到。
如果让恶意欠薪者遭受牢狱之苦,我想那些无良老板在拖
欠员工工资时能不考虑后果吗?所以说,全国人大检查组
来广州执法检查期间,广州市提出“对欠薪者实施重罚
,严重者可以上升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是一个好建议
,它再一次让饱尝欠薪之苦的民工兄弟看到了希望。
如果今后《刑法》中真有了“拖欠工资罪”,对治理欠
薪就有法可依了,“你再欠,就让你进牢房去!”这些无
良老板一旦因欠薪法办,在社会上的信用也就几乎丧失殆
尽。这就难怪一些网友会说,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法规
,可以解决当前经济领域许多尖锐矛盾。
据报道,8月25日,广州白云区石井镇宝盈鞋厂近600名
工人走上黄石西路讨要欠薪,过往车辆被堵塞近两公里长
。该厂拖欠工人5个月的工资,老板却逃跑了。 类似事件
近年来并不鲜见,老板欠薪逃匿,直接造成大量工人生活
困难,同时制造了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广州市劳动保障
局局长张杰明表示,95%以上的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均是由
于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而引发的。
问题是现在出现欠薪,一般只是要求企业整改,对欠薪
严重的企业处罚也不严厉,最多只是罚一点拖欠工资的补
偿金。劳动保障部门并不是没有釆取措施,而是人家“死
猪不怕开水烫”。早在2003年11月17日,北京市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与市建设委员会就出台了一项严厉的措施,无论
是北京的还是外地的劳务企业恶意欠付农民工工资,造成
恶劣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