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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飞:榕江县实施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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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实施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 救助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经验交流 发言材料 龙飞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榕江县开展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 疗救助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榕江县辖19个乡镇112个中心村,总人口364032人,其 中农民人口319559人。2015年,全县参合人数314253人 ,参合率98%,全县筹集新农合资金14141.38万元,其中 ,农民上交参合金2199.77万元,各级财政补助11941.61万 元,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100%。开展试点工作以来 ,通过民政、扶贫、残联、卫计等单位的认真排查核对 ,目前全县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对象为94609人,对精准扶贫 人员实施医疗救助14191人,补偿总费用3628万元,其中 :农合补偿2545万元,民政补助843万元。采取二次补偿方 式落实大病保险补助资金565万元,使救助对象新农合实际 补偿比达70%以上,经“三重医疗保障”的大病患者补偿比 达到90%以上。通过开展此项工作,使医疗救助扶贫资金真 正投入到了贫困群众身上,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资金的扶 贫效益,有效降低了困难人群大病患者个人负担。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一是实行“一 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 副县长任副组长,卫生计生、民政、财政、扶贫、残联、 人社、合医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开展 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由县 卫计局牵头,会同民政、扶贫、残联、疾控等单位,做好 前期数据测算、基线调查分析、排查摸底、基层调研等工 作,为制定方案提供可靠依据,确保方案科学可行。三是 实行定期调度制。将该项工作内容纳入乡镇政府、部门重 点督查范围,并定期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精准识别救助对象。一是建立 “三条线”认定工作机制。“十一类”医疗救助对象认定 ,通过“政府制定标准和审核、群众民主推荐、特殊对象 部门相互核对认定”三条线进行对象筛选认定,同时严格 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审定公告和遴选甄别,做到公开 透明、相对公平。二是建立认定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在卫 计、民政、扶贫等部门间实行信息交换制度,认定对象属 性发生变更的,定期反馈到医疗救助保障管理经办部门 ,对认定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精准识别。三是建立认定对 象信息化精准标识机制。积极完善农合信息管理平台,将 认定对象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属性标识,为准确、及时兑现 提供技术支撑。 (三)优化方案设计,提高救助保障水平。一是对认 定救助对象实行24种重大疾病门诊救助政策。即对 24种重 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新农合报销 80%。二是对特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