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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转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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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转变的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省传统的 社会管理模式与复杂、多样、动态的社会环境之间不相适 应的问题日渐突出。加快我省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 ,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关键所在。     一、实现“微观管理”向“宏观主导”转变。改进政 府治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构建 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最 大限度减少地方政府对微观事务管理,扩大直接面向基层 的行政审批范围,基层更方便管理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 下放基层。二是进一步加快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和省直行 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按照财事匹配原则,调整完善对市县 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三是进一步推行市州、县市区的权力 清单、责任清单工作。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将政府主要精 力集中到加强宏观导向与强化社会服务上来。     二、实现“单一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相对于 社会管理,社会治理更强调党委和政府管理主体之外,以 社会组织、社区单位、企业、公民等为多元主体的协同治 理体系。一要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功能,改革创新 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放宽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重点 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 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二要增强社会自我建设能力和 行业自律能力,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健全 法人治理结构,使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