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监督检查行政调解记实
价格监督检查局专业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其中一项重要职
能就是调处各类价格举报和纠纷。价格举报工作既是政府价格
主管部门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服务社会和群众的重
要窗口,又是维护广大 消费者和经营者价格合法权益的重要渠
道,也是市场价格秩序运行的快速灵敏反应平台,多年来我局
在受理价格举报和纠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6年主要调解的
价格投诉纠纷案例如下:
1、尽心尽责,及时调解价格投诉案件。近几年来,我局积
极倡导“不怠慢每一位举报人,不懈怠每一件举报案件,倾心
倾听投诉心声”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现有的价格举报工作制
度,规范工作接待用语和行为,使我们的制度更加完善,更加
人性化,更好适应新形势需要。由于价格举报人多数为普通老
百姓的诉求,因此,我局要求工作人员做到用语文明、待人礼
貌、接听细心、解释耐心、解答准确、处理案件及时迅速。
①投诉情况:如今年4月12日,市民黄先生到我局上访反映
,他本人4月10日早上6点半开一辆面包车在xx大道移动公司门
口撞上路中间的公路护栏6块,由市交警x大队委托xx广告传媒
有限公司负责维修,但维修费要15360元,其中护栏6块6960元
、反光标示12个2280元、安装费2160元、连接件柱帽及底座
1080元、运费2160元、人工费720元,他认为价格太高,无法
赔偿,并与该广告公司多次讨价还价,要求收费便宜些被拒。
而xx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向投诉人解释这本身就是市场价格,所
有材料成本太高,不同意费用减少。办理情况:接到投诉后
,我们一方面向投诉人做好安抚工作,另一方面派员去xx广告
传媒有限公司进行调查了解,经我局核算护栏、连接件柱帽、
底座的成本和其他一些人工工资、安装费用等,最终与xx广告
传媒有限公司达成协调,该公司同意按6600元收取赔偿费,投
诉人在原有的赔偿费上少付了8760元,为此,投诉人表示感谢
。②投诉情况:来电人10月18日反映通过xx物流公司托运了寿
衣,按照平时收费只需10几元,但是该物流公司以自己托运物
为寿衣不吉利为由收费30元,认为物流公司做法不合理。办理
情况:根据来电人反映情况,经我局协调后该物流公司最后答
应退还10元物流费,收取20元物流拖运费。
2、沉着冷静,切忌事态升级恶化。对于一些脾气暴躁的
投诉人,我们做到了慎重对待、妥善处置、耐心抚慰投诉者
,努力化解投诉人的不良情绪。投诉情况:如4月8日下午快下
班时,我们接到一起车主来电投诉,他反映自己的xx小车(赣
Mxxxxx)发动机的驱动马达出现故障,到xx别克4S店进行维修
(上海通用xx分公司),并更换汽车启动马达零件,该维修部
明码标示该零件更换费为160元,最后确打出票据单680元,实
收680元,此价格行为不合理,正与维修店吵架理论,电话中
情绪非常不好,否则将向省市政府投诉。办理情况:接到投诉
后,我局x局长亲自带员赶往xx别克4S店,投诉人看到我们
,说到:真没想到快下班了我们还会赶到现场,以为我们不会
去。别克4S店认为他们维修费包过更换零件工本费都是上面总
公司统一规定,而且所有收费都进行了公示,不存在乱收费。
x局长耐心地解释到,投诉人的小车只是更换了驱动马达,收
费却与墙面标示的价格不符(墙面上标示更换了驱动马达价格
为160元),属于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责令他们立即退还多收
费用,并更改维修收费的明码标价。最终,该维修店当场退
520元。
3、把握政策,准确处理案件方向。对于被投诉单位对一
些文件政策不理解的情况下,我们首先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案件尽快处理。①投诉情况
:如x先生向我局反映他3月9日在xxx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
签订了购房合同,在交房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向购房者强制收
取管道燃气初装费2200元,认为开发商收费不合理。办理情况
:xxx开发商负责人向我局解释,投诉人购买的是2014年开发
的商品房,并非2016年后新建的商品房,只是在2016年3月签
订合同,他们认为省发改委下发的文件“新建商品房将管道燃
气安装费纳入商品房建设安装成本”是指2016年以后开发的
,因此向购房者收取管道燃气安装费,主要是对“新建”两字
的不同理解。我们向开发商认真解释文件政策,只要房地产开
发企业和购房者从2016年1月1日起签定买卖合同,就不得收取
管道燃气初装费,因此必须立即退还李先生燃气初装费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