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的本质及其推定
王东京
萨伊著名的“三位一体”公式说:资本创造利润;土
地创造地租;劳动创造工资。当年马克思批评过萨伊,指
出利润、地租、工资皆为劳动创造,而且工资是劳动力价
格而非劳动的价格。读者要知道,将“劳动力”与“劳动
”加以区分,是马克思的重大发现。虽仅一字之差,马克
思关于劳资关系的分析和萨伊却有天地之别。
马克思为何说工资是劳动力价格?要回答此问题,需
首先弄清楚“劳动者、劳动力、劳动”三者的区别。顾名
思义,所谓劳动者,是指有生命的人;而劳动力则是指劳
动者具有的脑力和体力(劳动能力);劳动力的使用便是
劳动。说工资是劳动力价格,从交换角度看,涵义是指劳
动者卖给企业的是劳动力;企业支付工资所购买的也是劳
动力。
为何说企业购买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者或劳动呢
?理由很简单:首先,劳动者作为交易主体之一,自己不
可能卖自己,否则就变成了奴隶;同时劳动力的所有权与
使用权可以分离,但由于所有权不能转让,故只能转让使
用权。再有,劳动力的使用才是劳动,可企业在签订雇工
合同前劳动力并未使用,劳动尚不存在。
读者要是不信,不妨去找几份企业用工合同看看,你
会发现一个普遍现象:工程师的工资高于技术员工资;技
术员的工资又高于一般员工工资。为何存在此现象?我的
解释,是因为在企业主看来工程师的劳动能力要高过技术
员,技术员的劳动能力要高过一般员工。读者想想,这现
象不正好证明了企业购买的是劳动力而工资是劳动力价格
么?
工资的本质是劳动力价格,理论上不应该错。然而往
深处想却有个难题:现实中工资有计时工资与计件工资两
种,说计时工资是劳动力价格不难理解,可计件工资是按
劳动产品数量计酬,怎能说计件工资也是劳动力价格呢
?问题就在这里,若计件工资不是劳动力价格,那么从证
伪的角度看,“工资是劳动力价格”就被推翻了。
不错,计件工资确实不是劳动力价格。前面说过,劳
动力价格是对劳动力使用前的定价。计件工资显然不是事
前定价,而是事后对劳动成果的定价。不过即便如此,我
认为也否定不了“工资是劳动力价格”。这里的关键,是
怎样看待计件工资?我的看法,计件工资虽然也叫工资
,但它只是借用了工资的名义,本质上并非工资。
为何说计件工资并非工资?请读者看一个真实的例子
。前不久,我在永州考察过一家皮具加工企业,该企业采
用的是计件工资,员工都是附近村庄的妇女。老板说,企
业从不要求员工按时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