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
计工作的意见
(2013年9月)
中国军网据解放军报北京9月24日电 杨建军、记者范
炬炜报道:经习近平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日前下发了《关
于加强和改进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
《意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主席关于
加大从严治党、从严治军、从严治官力度,把权力关进制
度的笼子里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确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审计的监督范围、重点内容、组织方式、评价标准、审计
处理和结果运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领导
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对强化领导干部
管理监督、促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
的意义。
《意见》明确要求,军队队列单位和机关部门领导干部
、军队事业单位和保障性企业负责人,以及负责专项经济
工作的领导干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积极推行先审
后提、先审后离制度,对拟列入后备的或列入后备拟提升
的团职以上领导干部,优先安排审计;对即将达到平时任
职最高年龄或最高年限的领导干部,拟调整交流或转业复
员的领导干部,在离任前应安排审计。
《意见》指出,经济责任审计要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
单位本部门全面建设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
间履行经济责任的全面、规范和有效为基础,以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