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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长在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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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长在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省政府同意召开的。在今天会议的第一阶 段,我们召开了2012年第二次全省推进银企保合作贷款签 约大会,实现签约项目3115个,协议贷款额295亿元,这是 继今年第一次银企保对接大会签约4261个项目、协议贷款 金额258亿元之后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对缓解中小企业和 工业企业融资难题起到较大促进作用。刚才,柳青副秘书 长代表省政府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上半年我省中小 企业融资工作取得的成绩,对下半年融资工作提出了明确 要求,我们要很好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吉林银监局和全省各级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做出 了重要贡献,全省工信部门、担保机构在银企保合作过程 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这里,我代表省工信厅对 大家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今天会议的第二阶段,主要是部署融资性担保行业规 范发展工作(以下所称担保行业或机构是指融资性担保行 业或机构)。刚才,融资处传达了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 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广西南宁召开的2012年融资性担保监 管工作会议和工信部在江苏南京召开的部分地区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的说,传递出三个信息:一 是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二 是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发展中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 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三是对融资性担保机构要加强 监管。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传达贯彻上述会议精神,部 署下步工作。会前,我们把这次会议的简要情况向常明厅 长做了汇报。下面,主要讲三方面内容: 一、   近年来我省担保行业发展取得明显成绩 近几年,在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下,我省融资性担保行 业进入加快发展阶段,担保能力逐渐增强,担保机构总体 运行情况良好,是我省担保行业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 一是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扩大。截至2012年6月末,全 省共有159户融资性担保机构取得经营许可证,其中,政策 性担保机构59户,民营担保机构100户;注册资本金129亿 元,其中,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78.6亿元,民营担 保机构注册资本金50.4亿元。政策性担保机构数量占 37%,资本金占61%;民营担保机构数量占63%,资本金占 39%。 二是担保机构管理水平提高。担保机构相继建立了各项 规章制度,规范担保项目评审,落实担保项目责任,优化 操作流程,加强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实施绩效评估,促进 了担保收入的增长。2011年实现担保业务收入10.7亿元 ,同比有了较大增长。其中,融资性担保费收入7.5亿元 ,担保业务成本7.3亿元,全年实现担保业务利润3.4亿元 ,平均资本利润率为0.39%。代偿率0.64%,损失率0.02%。 随着担保机构的发展,还形成了一支较高素质的人员队伍 。到2011年底,融资性担保行业从业人员2401人,其中 ,研究生学历242人,本科学历1276人,两者合计占从业人 员的63%。 三是担保贷款总额实现新突破。2011年,新增担保额 575亿元,其中,新增融资性担保额438亿元,占新增担保 总额的76.1%,新增受保企业21827户;今年上半年,全省担 保行业新增担保额300亿元,其中小微型企业担保额占 60%,服务小微企业作用明显。 四是担保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以东北再担保公司和省担 保公司为龙头,以市州担保机构为支撑,以县(市)担保机 构为基础,覆盖全省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趋于完 善,形成了担保和再担保相呼应的服务功能;政府指导和 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相结合,提供担 保与提升企业信用相结合,行业自律与适度竞争相结合 ,分类指导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五是服务中小企业能力明显增强。首先,全面加强银企 保合作,解决中小微企业个性化融资需求。省工信厅建立 了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将银行的信贷信息、企业的融资需求、担保机构的业务 品种、政府的扶持政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集中为中小微 企业服务;全省每年定期组织省、市、县三级银企保对接 工作,近两年来,组织的省级银企保对接活动签约项目近 11000,贷款额近1000亿元。市、县两级组织的小规模、专 业化银企对接活动在40次以上,融资额超过100亿元,担保 机构在银企保合作过程中很好地发挥了桥梁与纽带的作用 ,有效满足了中小企业的个性化融资需求。第二,服务于 融资品牌工程,充分发挥担保资金杠杆作用。实施了“百 户重点企业融资支持项目”、“千户成长工程融资支持项 目”、“万民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三个品牌服务工程,得 到了中小企业和创业者的广泛认同,其中,“万民创业小 额贷款项目”被全国地方金融第十五次论坛评为“2011年 服务小企业及三农十佳特优金融产品”奖,该项业务开展 6年来,累计为创业者提供贷款26亿元,支持创业项目3万 余个;在实施三个融资品牌工程的过程中,组织担保机构 对“百户重点企业融资支持项目”、“千户成长工程融资 支持项目”全程跟踪服务,省担保公司对“万民创业小额 贷款项目”免收担保费用。第三,服务于融资创新工作 ,不断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近年来,省工信厅组织担 保机构积极参与融资创新工作,积极推行“园区模式 ”,“抚松模式”,创新开展了“互保池”、“产业链融 资”等融资业务,累计为企业融资60余亿元。积极组织东 北再担保公司、省担保公司等实力较强担保机构参与中小 企业集合债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业务,帮助中小企业拓 宽融资渠道。第四,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发展,有效降低融 资成本。2011年,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较高的现实情 况,省工信厅协商省财政厅从财政预算中列支2000万元专 项用于小微企业贴息工作,共支持193个项目,撬动银行贷 款约13亿元;引导省担保公司等政策性担保机构降低担保 费率1-1.5个百分点,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二、当前我省担保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提示 我省担保行业取得的成绩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同时,我 们也不能忽视担保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困难 。 一是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偏小、实力较弱。159个担保 机构,129亿的注册资本金,平均一个担保机构资本金不到 一亿元。我省绝大部分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仍然偏低,特 别是县级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更小,成为制约其发 展的主要瓶颈问题。其单笔额度、总体规模、资信水平、 担保能力远远满足不了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更重要的是资 本金规模偏小导致担保机构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担 保功能难以发挥。 二是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不畅,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 银行对担保机构准入门槛高,且标准不统一。银行收取担 保机构保证金,从源头上增加了担保机构的经营成本,促 使其转嫁受保企业。在贷款担保业务中,除极少数政策性 担保机构外,代偿损失全部由担保机构独自承担,担保贷 款风险几乎全部转嫁给担保机构。同时,银行的利率也并 未因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而有所降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 了融资成本。此外,担保机构一直以来不能进入银行的征 信系统,分享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增加了它的信用风险。 中担等公司问题出现后,近期个别银行对民营担保机构实 施歧视性政策,也应引起我们高度关注。 三是担保机构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制度不健全,经 营管理有漏洞,流程不合理,专业人才缺乏,风险防范能 力较弱,行政化趋向明显。担保公司是企业,不能变成政 府机关,变成政府机关是没有发展的,要用市场的办法来 做担保机构。 四是商业模式不成熟,盈利能力较弱。目前担保机构的 法定盈利渠道只有两个:一是保费收入,不得高于银行同 期贷款利率的50%。二是投资收益,投资额需在净资产 20%以内,且仅限于国债、金融债及固定收益类产品。这两 项都属于低收益产品。同时,担保机构要按规定提取两项 准备,收益与风险失衡,甚至形成制度性亏损。而且担保 机构的平均放大倍数3.5倍,与5倍的盈亏平衡点尚有较大 差距,距政策规定的10倍还相去甚远(日本可以到60倍 )。 五是担保扶持政策不到位、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行业是高风险、低收益行业,其业务产品是一种准公共产 品,盈利空间非常有限。国家及省里采取了一些政策措施 重点扶持担保机构,但总体上说支持力度还不够,特别是 部分市、县政策落实不到位,没有按照要求制定相应的配 套政策,担保机构担保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偏低,制约 了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问题是从发展意义上讲的,从监管层面看,这里提 出以下几点风险提示: 一是资本金问题。有的资本金不实,有的抽逃挪用资本 金,有的虚假出资、虚假注册。 二是挪用占用客户保证金。有的担保公司将客户保证金 用于理财产品,有的放到关联企业使用。 三是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用自有资金委托贷款、委托 投资,造成担保公司代偿能力下降。用委托贷款置换银行 贷款,掩盖代偿率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