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 文
(2016年6月2日)
同志们:
这次由市委召开的全市人大工作会议,是我市进入全
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召开的
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建中同志传达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
精神,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近年来,全市各级人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
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成功获得地方立法权。2015年9月,我市经省人大常
委会批准成为全省第二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地级市。二是
监督工作得到加强。积极探索开展专题调研监督,坚持实
行“回头看”跟踪督查等,增强了监督的刚性与实效。特别是
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万绿湖水环境保护、水库移民工作
和底线民生保障资金落实等进行依法有效监督。三是依法
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依法审议批准
多个融资事项的议案,全力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
建设。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相统一
,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四是代表工作得到
积极开展。稳步推进代表联络室试点工作,率先出台“双联
系”(人大常委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
群众)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五是人
大自身建设得到强化。举办“全市乡镇人大干部业务培训班
”;推进规范全市县区人大系统的工作机构设置,此举走在
全省前列,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但与法律赋予
的职责相比,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较
大的差距,尤其是县乡人大在工作和建设中还存在不少困
难和问题。县区人大突出体现在“五个不够”,即监督工作实
效不够明显,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不够主动,人事任免工
作不够规范,代表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人大干部队伍
建设活力不够强;乡镇人大主要体现在“四个难”,即依法履
职难,活动开展难,经费保障难,人员配备和机构设置规
范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
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改革发展
稳定全局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坚持和完善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特
别是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作了重要
讲话,深刻总结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史经
验,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
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
;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
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国家和民
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
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
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强和改
进法律实施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
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
的重要讲话,为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做好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去年12月,省委专门召开全省
人大工作会议,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
在会后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
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进一步推动省委《决
定》落实,5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宣讲小组由一名常委会
副主任带队专程到我市开展落实《决定》精神的宣讲活动
,详细解读《决定》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我们要深刻
领会和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的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
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
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更好发挥各级人大职能作用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今年
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决战三年、脱贫奔康的起步
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人大要紧紧
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工作大局,依法积极行使职权
,努力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为推动我市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重点要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要用好地方立法权。拥有地方立法权,可以通
过有针对性的地方立法保障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但作为新
获得立法权的市来说,立法权是“新生事物”,要真正行使好
立法权并不容易。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善于学习借鉴省人大及有立法权地级市的立法经验,建
立健全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表决等工作
机制,更好地承接好地方立法的各项工作。要把提高立法
质量作为关键环节来抓,紧紧围绕制约河源经济社会发展
的短板、瓶颈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推进科
学立法、民主立法、精准立法。要坚持开门立法,拓展人
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立法渠道,切实发挥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各类组织在地方立法中的积极作用
,使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市委将
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人大立法过程中遇
到的实际困难。对涉及立法工作的重大事项,市人大及其
常委会要及时报告市委决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配
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认真做好法规草案的
起草调研、征求意见等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提
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要精准实施监督。对“一府两院”依法进行监督
,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全市各级人大要围
绕中心工作,突出监督重点,精准实施监督,切实增强监
督工作实效。一是突出加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民生问
题短板的监督。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精
准扶贫、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文化建设等热
点依法开展监督,加快补齐短板。二是突出加强对创新驱
动发展和融入深莞惠“3+2”经济圈战略实施的监督。全市各
级人大要紧紧围绕工业技改创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发
展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引进和培养创新型人才、加强
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对接深圳东
进战略、实施“南融行动”、与深圳实现“五个一体化”等方面
加强监督,使落实“两大战略”成为全市各级各部门的自觉行
动。三是突出加强公正司法监督。要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
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司法不公问题进行监督,持续推进司
法机关落实司法改革措施和搞好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
一步提高司法机关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
时,“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要正确认识和看待人大监督
,积极配合人大组织的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
题调研等工作,认真回答人大检查组和人大代表们的询问
,自觉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各级党委要定
期不定期听取人大组织的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
情况汇报。各级政府要把人大监督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
作的重要途径,对人大监督反映出来的问题,采取有针对
性的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要防止和克服对人大组织
的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出现态度不严肃
、配合不认真、问题不正视、整改不到位的现象。
(三)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重
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
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是人大推进决策法
制化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市县区人大对“重大事项”的内涵
和范围往往把握不准,多数决议决定都是由“一府两院”根据
工作需要提请,主动行使决定权较少。各级人大要进一步
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特别是要以省人大常
委会修订完善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为契机,建立
健全本地区重大事项决定制度,明确本地重大事项范围
,规范具体程序。各级党委要增强依法执政观念,善于把
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意志。各级政
府要规范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依法应由
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要主动提请人大及其常
委会讨论决定。要切实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权
威性、严肃性,凡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
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必须遵守执
行。依法选举和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是宪法和
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尤其今年
是十八大后市县乡首次集中换届之年,要坚持党管干部与
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严格人事程序
,依法选举任免干部。各级党委提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
选时,应及时向同级人大通报党委人事安排和被推荐人选
的基本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人大及其常
委会选举任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