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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爱荣同志: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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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爱荣同志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 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 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和省 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总结交流2014年全省政府法 制、城管执法、仲裁工作,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省政府关 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2015年 的各项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同志在百忙中亲自到 会看望大家,并作了重要讲话,对全省政府法制、城管执 法和仲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为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 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充分体现了省委、 省政府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广大政府法 制工作人员的亲切关怀和极大鼓舞,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 徐鸣副省长的讲话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刚才,播放了全 省政府法制工作短片,对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和政府法制 创新奖获奖项目进行了表彰,省人社厅、扬州市、常熟市 和南通市城管执法局、苏州仲裁委的有关负责同志作了大 会交流发言,其他地区和部门作了书面交流。各地、各部 门一年来的工作很有成效,特点鲜明,亮点纷呈,为推动 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服务大局,改革创新,2014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 成效显著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 紧围绕中央和我省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认真履 行职能,积极作为,勇于开拓创新,全省政府法制、城管 执法和仲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依法行政工作推出新举措。坚持把深入推进依 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全 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中去谋划和推动,组织起草并由省 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 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了30项举措,对当前和今后一个 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作 出了部署。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参与 和牵头推进涉及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改革。分别对省委、 省政府确定由省法制办承担的53项重要改革举措和年度重 点工作任务,逐一落实职责分工。对牵头的5项重要改革举 措,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时序进度,建立了统一领导 的推进机制和分工协作的责任机制,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 体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 度等重点改革事项的专题调研论证,比较好地完成了年度 改革任务。二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参与 起草并由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 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核和 省政务服务中心筹建相关工作。开展了对省级权力清单合 法性审查,在较短时间内顺利完成了省级49个部门5445项 权力要素的审核工作。深化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 行,省法制办主导推进的行政权力库建设入选“第二届江苏 省十大法治事件”。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与省编办起草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 了关于经济发达镇权力事项下放的意见,与省编办联合下 发了关于规范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工作的文件。指导昆山 市张浦镇强镇扩权改革,形成了新型镇级政府管理模式 ,受到国务院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昆山市《经济发达镇 行政改革与流程再造》荣获第七届(2013–2014年度)中国 地方政府创新奖优胜奖。宿迁市在行政审批改革中率先启 动资格资质类管理去行政化改革。扬州市简政放权主城三 区实行“同城同权同责”。苏州市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 理和网上运行。三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载体建设。健全依 法行政考核工作机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依 法行政考核工作的意见》。深化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 ,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意 见》,开展了省级示范点评定工作。与省委组织部共同举 办首期市县政府领导依法行政专题研究班。常州市出台法 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   (二)立法制规工作展现新亮点。2014年,省法制办 完成审核修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22件,南京、无锡、 徐州、苏州四个有立法权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共36件,其他各市相继制定了一批规范性文件。一是重点 领域立法制规取得重大突破。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 际需求,省法制办和有立法权的市深入调研,组织起草、 审核完成了一批具有创制性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其 中,《江苏省社区矫正条例》是全国省级层面出台的首部 社区矫正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将我省社 会救助工作先行先试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政府立法,《江苏 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是全面规范机关事务管理的省政府 规章。《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江苏省南水北调 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具有江苏特色的立 法项目也已完成审核修改。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组织起 草并提请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二是立 法制规促进深化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积极落实重点改革牵 头事项,推进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起草完成了《江苏省 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草案 )》。探索推进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调研起草了《江苏省 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根据国家《关于调 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及时审核修订《江苏省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南京市制定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 条例和江北新区条例。徐州市制定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 ,将规划、城管等职能委托有关机构实施。三是立法制规 工作机制得到完善。起草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 于完善政府立法工作中法规规章审查程序的规定》。组织 起草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参与式 行政程序建设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参与式行政程序 建设的制度规范。组织召开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等立法项目的专家论证会、专家咨询会,取得了良好的 社会反响。无锡市扎实开展立法后评估,依托社会网站广 泛征求立法意见和建议。   (三)执法监督取得新成效。着力从制度、机制和源 头三个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实效。 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印发全省行政执 法监督工作要点,对年度工作进行部署。调研起草《江苏 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着重对行政执法监督体制、监督 范围、监督程序和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规范。加强行政执 法监督机构建设,省法制办、扬州市法制办设立了行政执 法监督局。建立省级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聘请97位 特邀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二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起草并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 公厅印发了《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 法》,与省检察院联合组织召开了“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工作推进会和研讨会。三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成效进一步提升。2014年,收到报省政府备案的规章、规范 性文件222件,向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报送省政府规章 5件,办理依申请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在全国率先推行规 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网上公众评价系统,接受社会各 界点评和监督。连续6年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 家公开点评活动,取得良好实效。南通市在环保行政执法 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积极推动联动执法。省交通厅推进交通 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省人社厅开发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 投诉平台。   以开展县级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为突 破口,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行 镇域范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经省政府同意,批复常熟 市在全市镇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请省政府 批准了睢宁、泗阳等7个县(市)开展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 罚权工作,实现全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市 县全覆盖。加强全省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全省城管行 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通报结果,不断提升城管行政执法 能力。南京市围绕保障重大活动强化城管重点领域执法治 理。连云港市全面推进证据格式化。镇江市进一步完善行 政案例指导、执法风险防范制度。常州市专题研究破墙开 店行为处置机制。淮安市实行“立案、调查、审理、决定、 执行”相分离的“五分离”制度。南通市开展“十大专项治理行 动”。宿迁市大力推进“法治城管”建设。扬州市坚持法制机 构全程参与、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苏州、无锡、泰州、徐 州、盐城等市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城管执 法工作,提升城管执法形象和市民守法意识。   (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得到新提升。2014年 ,全省收到行政复议案件7410件,同比增长10.35%;受理 6289件,同比增长12.3%;审结5886件,同比增长8.3%。省 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21件,受理204件,办理国务院 裁决案件29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66件。针对行政复议案 件数量居高不下的态势,进一步把“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放 在突出位置。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泰州、 东海等27个市县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积极做好 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筹建工作,拟定了相关工作制度 ,落实了办案场所。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省 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法制办。组织召开了 第一次案件审议会议,对征地案件集中进行审理。二是不 断增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规范 化建设,确认张家港市等5个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和苏州市 等15个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组织开展了对各地、各部门 行政复议案件卷宗进行集中评查。三是切实加强行政复议 与行政审判工作良性互动。筹备并提请省政府召开了全省 土地征收类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专题会议,各市分管土地 的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对土地征收报批中的突出问题进行 了研究规范,取得了良好效果。组织召开全省行政复议、 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和第五届行政复议典型案件评析研 讨会,加强与省高院就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中 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常州市积极开展行政复 议数字化庭审建设。连云港市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沟 通服务机制。淮安市淮阴区积极构建行政争议综合调解体 系。   加强对仲裁工作的联系与指导,充分发挥仲裁工作在 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加强对仲裁 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指导,规范仲裁管理。组织召开了纪念 《仲裁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江苏省仲裁学会成立大会 ,加强对仲裁工作的宣传推广和协作交流。组织起草了《 关于进一步健全仲裁调解机制的意见(草案)》,对仲裁 调解的原则、重点内容和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指导推动 各仲裁委做好仲裁工作,努力实现仲裁效果与经济社会效 果相统一。一是积极开辟仲裁服务领域。2014年,全省 13个仲裁委受理案件7415件,涉案标的额164.79亿元,同比 增长11.9%,审结5863件。各仲裁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和推 广仲裁制度,提升仲裁社会知晓度,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 域建立合同争议调解与仲裁对接机制。二是不断提高仲裁 办案水平。按照“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的要求 ,各仲裁委完善仲裁规则、调解和解等各项制度,严把案 件受理关、审理关和裁决关。三是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各 仲裁委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案件办理流程和程序,强 化对仲裁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南京推行仲裁员柔性管理 ,苏州设置涉台仲裁中心,常州出台防范虚假仲裁案件意 见,南通制定仲裁案件鉴定机构确定办法,努力造就一支 品德高尚、业务精通、办事公道、清正廉洁的仲裁员队伍 。   (五)自身建设展现新面貌。各地政府法制、城管执 法和仲裁机构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 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一是深化教育实践活 动整改落实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 项规定”要求,巩固、提升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省法制办制 定完善了《关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与群众联 系的意见》等10项制度,与上年相比,全年减少会议 16%,减少发文23%。开发建成了办公自动化系统,提高工 作效率。二是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组织开展上 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央政策落地及法规制度建设情况的调 研,形成专题报告,就我省如何学习借鉴向省政府领导提 出意见建议。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省 法制办选择镇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11个课题开展“三解三 促”驻点调研,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完成了《社会治理创新 法治保障问题研究》课题,被省委研究室选登在《调查与 研究》上。2014年,针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理论 问题,筛选确定了26个研究课题进行公开招标。召开全面 深化改革与政府法制工作专题研讨会,出版了《法治先锋 ——江苏省政府法制特色工作集评》。邀请国务院法制办译 审专家对我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10万字翻译文稿进行 评审。盐城市法制办通过课题招标推动政府法制理论研究 。三是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能力建设。起草印发了《江 苏省政府法制创新奖评选办法》,组织开展创新奖评选活 动,评出22项创新奖获奖项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刚结 束,省法制办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了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 政府建设专题研修班。举办全省政府法制网站信息员培训 班,提升信息采编制作和网站管理水平。举办了4期法制讲 坛,邀请专家围绕政府法制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辅导。 扬州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和充实了政府法 制机构力量。泰州市积极推动乡镇法制员队伍建设和法治 文化建设。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开展县级公安法制大队等 级评定活动。   2014年,全省政府法制、城管执法、仲裁工作取得了 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具有江苏特色的工作品牌。但在充 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目前还存在 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有:一是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服务 改革发展的能力还有待提高,进一步推动依法决策、依法 办事的能力还不强;二是围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立法制 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程度还有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还不 够有力,执法不规范、不严格和不文明的现象在有些地方 和领域时有发生。三是机构队伍力量和装备建设与承担繁 重任务不相适应的状况,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这 些问题需要切实加以研究解决。   二、突出重点,奋发进取,实现政府法制工作新跨越   2015年,全省政府法制、城管执法、仲裁工作的总体 思路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 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为主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江苏的指示要求,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光荣使命,以全面贯彻落实《省政 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为重 点,以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