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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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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在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建设美丽乡村对口协商座谈 会上的讲话 市政协副主席 姚 顺 (2016年9月13日)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对口协商是人民政协一个重要的协商层次,在协商民 主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从一般意义上理解,对口协商就 是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同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之间的工作 协商。开展好对口协商,对于推进专委会知情出力、有效 履职,发挥其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促进党政对口部 门改进工作、科学民主决策、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具有 重要意义。近年来,市政协充分发挥专委会的优势、特色 和委员主体作用出发,通过领导点题、专委会立题、对口 联系部门出题、委员群众提题等多种途径,努力选择党委 政府重视、社会各界关注、人民群众期待解决的重点、热 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对口协商的议题,实现了对口协 商与党政工作同频共振,便利委员知情出力,取得了较好 的一些经验和成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 的决策部署,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为重点 ,在农村大力推进“宜居村庄、生态示范村”的创建和美 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以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 、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 三清”行动和垃圾处理、绿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 整治,取得了较显著的成绩,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农民的 环境意识、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明显提升,生态文明的理 念意识在农村逐步的扎根和延伸,逐步呈现出生产发展、生 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祥和美丽乡村景色。 但我们也明显地看到,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和部 分村庄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究其主要 原因,一是重视不够。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发展轻保护、重 城市轻农村、重点源轻面源的传统思想认识、观念、觉悟 短期内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二是认识不足。受意识、经济 发展水平、文化觉悟、生产力水平、科技水平等影响,特 别是在广大农村,受长期以来形成的相对落后的不良的生 产方式和生活习惯,群众环保意识总体淡薄,认识不到位 ,参与程度低;三是投入不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 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投入资金量大。而我市各级 财政受财力限制,每年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专项 资金十分有限,导致我市各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 社会发展不同步,总体投入的严重不足,极大地影响了我 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全面整体推进;四是机制不健全。 部分县、乡(镇)、村(社)仅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阶段 性的工作任务来完成,重建设、轻管理,没有建立健全各 种长效管理机制。环境管理部门只设到县(区),未设到 乡(镇)、村(社区),环境管理力量薄弱,难以应对乡 镇和农村的复杂的环境问题和保证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及 成果的巩固;五是宣传不力。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意见 (办法)、农村环保工作重要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 实施和管理等宣传不够到位等,导致推进工作任重道远。 针对我市目前面临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的诸多问题和严 峻形势,市政协根据市委拟定的内容、市政协2016年重点 工作安排意见,联合思茅区政协、民建普洱市委、九三学 社普洱支社共同组织召开本次对口协商活动,旨在通过广 泛深入的调研和协商,形成一些对促进全市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具有前瞻性、针对性、操作性的建议 ,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助推我市美丽乡村建设。 刚才大家的发言,内容丰富,形式活跃。通报的三个 单位和重点协商发言委员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紧紧围绕 主题,准备充分,观点鲜明,内容详实,文字精炼。回应 问题开门见山,协商的内容实在,谈做法讲过程少、摆问 题提对策多,虚话套话少、真话实话多,一般性罗列问题 少、实质性提对策多;协商的各方坦诚协商、踊跃献计 ,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下面,我结合本次对口协商的主 题和取得的成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 丽乡村重要性的认识 自2008年国务院召开首次农村环境保护电视电话会议 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 前所未有。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改善农村 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提出了“以 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 ,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通过 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全面建成小 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在具体加快农 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提出了“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 、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 利用、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大力开展生 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等要求。2016年8月, 为实施新一轮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中共云南省委 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了《云南省进一步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2016-2020年)》的通知 ,对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提出了“七改三清”行动 ,普洱市也结合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了《普洱生态市建设 规划(2011—2020年)》、《普洱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 施方案》、《普洱市乡镇和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可 见,国家、省、市对农村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因此,我 们要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把云南建成 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的高度 ,充分认识加强我市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 村,是强力推进我市农村环保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 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幸福普洱,是我市同全国、全省同步 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普洱篇章重要意义的认识,不 断增强推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 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