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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春胜同志:在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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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全面提升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水平 ——夏春胜同志在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的 讲话 (2009年9月28日) 同志们: 正值举国上下喜迎建国60周年之际,我们召开全省生 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 《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总 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生态公 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为深入推进我省林业改革发展奠定坚 实基础。昨天下午与会代表参观了盱眙县生态公益林建设 管理现场。刚才,淮安市、盱眙县领导作了讲话,南京、 苏州、连云港、扬州4市和盱眙、宜兴、溧阳、铜山4县 (市)分别作了典型发言,这些典型经验和做法,值得各 地借鉴和学习。下面,我就加强全省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 理,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生态公益林建设管 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在7月25日召开的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省委梁书记、 省政府罗省长,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分别就中央的要 求、我省过去的林业工作和下一步安排作了重要讲话,使 江苏林业改革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清晰、任务进一步明确。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林业发 展、建设生态文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大力开展植树 造林,统筹城乡生态建设,特别是注重生态公益林的建设 管理,为全省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城乡生态质量明显改 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显著。从2001年开始 ,我省开展了林业分类区划界定工作。2004年,根据国家 林业局、财政部的要求,我局会同财政厅对全省国家级生 态公益林进行了区划界定,经国家林业局批准确定我省国 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03.5万亩。2005年,我局会同财政厅 根据《江苏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区划界定生态 公益林677.9万亩,其中:省级公益林416.4万亩,市级公益 林109.2万亩,县级公益林48.8万亩。2007年,根据《江苏 省生态公益林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省级生态 公益林面积指标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森林资 源二类调查成果,开展了省级生态公益林落实工作。全省 共落实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417.7万亩、小班51893个,涉及 全省13个市93个县(市、区),并经省政府同意向社会公 布。 (二)生态公益林法制工作得到加强。为进一步规范 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加大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 ,2005年,省人大启动了《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的立 法工作,并于2006年11月30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 对省级生态公益林规划与建设、保护与管理、资金保障和 法律责任等方面均作出明确规定,将我省生态公益林建管 工作推上了法制轨道。条例的颁布实施,在全国开启了生 态公益林省级地方立法之先河,成为我省继《江苏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之后的第二部林业地方性 法规,对于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和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意义重 大。 (三)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力度逐步加大。从2002年 开始,我省在28个国营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开 展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试点工作,省财政安排400万元对 50万亩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进行补偿。2004年,补偿资金 增加到800万元,补偿面积增加到100万亩。2005年在总结 生态公益林补偿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建立了省级森 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06—2007年,对84.4万亩国家级公 益林有林地面积和325.9万亩省级公益林有林地面积,以每 亩8元的标准共补偿资金3282.4万元。2008年国家和省级森 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均提高到每亩1 0元,补偿资金为 4103万元。2009年每亩补偿标准再次提高到15元,补偿面 积扩大到521.2万亩(国家级103.5万亩,省级417.7万亩 ),补偿资金达7798.5万元。在去年省人大督查生态公益林 工作后,省政府已表示补偿标准将随财力增大逐年提高。 目前,各市正积极开展市级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 工作,苏州、常州、徐州、扬州等市对市级以上生态公益 林给予了一定补偿,南京市也正在组织对市级生态公益林 进行补偿。 (四)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不断完善。一是增加了力 量。2007年经省编办批准,省林业局成立了江苏省生态公 益林管理中心。全省各地强化管护队伍建设,落实专职护 林员 18800人、兼职护林员6860人。二是强化了措施。出台 了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采伐(挖)管理和省级以上重 点生态公益林林地管理的规定,建立完善了重点生态公益 林采伐论证制度和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林地征占用可行性 论证制度。聘任124名专家分别建立重点生态公益林林木采 伐和林地征占用论证专家库。2007年以来,组织重点生态 公益林采伐可行性论证55次、省级生态公益林林地征占用 可行性论证32次。三是规范了管理。各地普遍建立了公益 林管理档案,部分地区实行了公益林档案电子化和图表式 管理。各地加大了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 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了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 用安全和成效。 (五)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明显加强。森林防火、森 林病虫害防治,有效保护了包括生态公益林在内的绿色江 苏建设成果;林政管理、森林公安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加 大执法力度,较好地维护了生态公益林资源的安全有序 ;“清理整顿征占用林地大检查”、“候鸟行动”、“绿盾行动 ”等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有力地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 法犯罪行为,全省生态公益林保护成效明显。 总结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实效 ,但还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现 有生态公益林多为人工林,林相、林种单一,林分质量不 高、结构不优,整体生态功能不强。二是绝大多数生态公 益林呈点状或线状分布,面积小而又分散,被蚕食、毁损 现象时有发生,管理难度大。三是生态补偿资金与生态公 益林提供的生态效益以及建设管护费用相比,明显偏低。 相当部分市、县生态公益林管理资金尚未配套落实。四是 少数地方担心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审批受阻或因 权属纠纷以及新增造林地的土地性质影响确权等因素,造 成生态公益林确权发证工作难度加大。五是生态公益林管 理队伍力量薄弱,致使一些重要工作内容难以跟上管理要 求,如登记发证工作进度缓慢。 生态公益林是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和优化人居生态环境 的重要屏障。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 理,科学合理地规划、经营生态公益林,是深入推进绿色 江苏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 径。当前,我省正值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 期,优化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改善人居质量是林业 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从全局高 度,充分认识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的极端重要性,统 一思想,增强做好生态公益林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 一步巩固和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 二、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建设管 理水平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思 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林 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 持续利用”的方针,以增加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为主 线,以构建稳定的生态系统、实现可持续经营为宗旨,深 化改革、创新机制,全面提升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功能,为建设绿色江苏、维护生态 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的目标任务:构建总量适宜、布 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生态公益林体系,保持较 强的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严格林地、林木和生物多样性保 护,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确保生态公益林资 源安全;促进生态公益林生态系统的健康与稳定,维护森 林的生物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保持较高的森林生态文化 价值。 当前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六 个方面。 (一)加大生态公益林规划编制力度。林地资源问题 ,是我省林业发展面临的一个瓶颈。控制和保有一定面积 的生态公益林,才能发挥其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态条件 和维护生态安全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 施条例》的规定:“省级行政区域内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 途林的面积不得少于本行政区域森林总面积的30%”,各级 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规划编制和落实工作 。一是做好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落实工作。国家林业局 正在组织修订《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很快就要 下文执行。目前,有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落实任务的34个县 (市、区),必须严格按照办法将指标面积进一步落实到 山头地块,确保权属明确、四至清楚、面积准确、集中连 片。二是做好省级生态公益林小班调整工作。苏中苏北地 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紧扣 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落实指标,严格执行区划界定标准 ,切实做好小班落实工作。同时,要在生态公益林周边明 显位置设立标牌,明确生态公益林面积、类别以及责任人 等。三是做好市、县级公益林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在完成 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指标落实任务后,各市、县要 根据《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和生态环境建设需要,抓 紧做好市级和县级生态公益林规划的编制。各地生态公益 林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规划、林业长远规划、城市总体规 划、村镇规划以及其他有关规划相协调。高速公路、国道 、省道、沿江和流域性河道两侧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 境脆弱区域内的林业用地和未利用地,要优先纳入市、县 生态公益林规划。各地生态公益林规划编制后,需报同级 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林业局备案。经批准的 生态公益林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原 批准机关批准。 (二)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力度。各地要按照生态公 益林规划编制内容,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扩大生态公益 林规模,拓展生态公益林功能。对于生态区位重要、生态 环境敏感地区,特别是石质山地、荒山荒滩、风沙危害严 重地区、重要水源地和沿海防护林地带,要列为生态公益 林优先发展的区域并重点扶持。在区划生态公益林地中 ,还有相当部分属于灌木林地、疏林地、宜林地、无立木 林地和未成林地,对这部分林地应分类指导,科学营建高 效公益林。对于灌木林地,从高标准的林业生态体系要求 出发,应区别对待,对生长在陡坡或土层十分瘠薄的灌木 林,应予以保护;对生长在缓坡且土层较为深厚的灌木林 ,应进行改造提高,使其变为乔灌复层林,提高林地生产 力,更好地发挥林地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功能。对于疏 林地,可采用封山育林措施,加强保护,培育天然次生林 ,也可根据林分内林隙的大小与分布特点,采用均匀补植 或局部补植的方式,形成不同树种或不同起源镶嵌分布的 混交群落。对于宜林地和无立木林地,应尽快绿化造林 ,着眼建立针阔混交、乔灌结合,高